㈠ 竣工驗收的依據和標准有哪些
工程施工驗收的主要規范包括: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准》GB50300-2013
2、《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准》GB/T50375-2006
4、《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10
5、《綜合布線工程驗收規范》GB50312-2007
6、《建築工程飾面磚粘接強度檢驗標准》JGJ110-2008
7、《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2013
8、《智能建築工程施工規范》GB50606-2010
9、《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
10、《建築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617-2010
11、《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12、《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8-2008
13、《給水排水構築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1-2008
14、《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54-2005
15、《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755-2012
16、《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
17、《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
18、《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
19、《建築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550-2010
20、《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12
建築裝飾涉及的相關驗收規范及標准非常的繁多,除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准》GB50300-2013、《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兩個基本的國家標准外,很多的施工項目都有單獨的國家規范及標准頒布。
㈡ 竣工驗收證書中驗收范圍及數量如何填寫
竣工驗收前常見問題監督要點序號 監督內容 規范要求 驗收要求1 室內環境污染檢測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6.0.4 民用建築工程驗收時,必須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表6.0.4的規定。 氡≤200Bq/m3;游離甲醛≤0.08 mg/m3;苯≤0.09mg/m3;氨≤0.2mg/m3;TVOC≤ 0.5mg/m32外窗 外窗氣密性 《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JGJ75-20036.2.2建築外窗的氣密性、保溫性能、中空玻璃露點玻璃遮陽系數和可見光透射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建築外窗氣密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 7107-2002 4.2 分級指標值 〈 建築外窗氣密性能分級表〉,居住建築1至9層外窗的氣密性不應低於3級;10層及10層以上外窗的氣密性不應低於4級。 低窗安全設施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50352-20056.10.3(4) 臨空的窗檯低於0.80m時,應採取防護措施。《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 3.9.1外窗窗檯距樓面、地面的凈高低於0.9m時,應有防護設施。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12.5.6 護欄高度,欄桿間距,安裝位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護欄安裝必須牢固;12.5.9 護欄和扶手允許偏差:1、護欄垂直度3mm,2、欄桿間距3mm,3、扶手直線度4mm,4、扶手高度3mm。 外窗檢測 1、鋁合金窗;雨水滲漏性能、抗風壓性能、鋁型材厚度。2、PVC塑鋼窗:雨水滲漏性能、抗風壓性能、PVC型材的低溫落錘沖擊、加熱後狀態、加熱後尺寸變化率、角強度試驗。 抽檢比例:同一工程項目外牆窗戶面積大於5000平方米的,須抽取不同類型(推拉、平開)主規格窗各一組送檢;由不同廠家生產的須分別抽檢。同一工程項目外牆窗戶面積小於5000平方米的,抽取用量最大的一組主規格窗送檢;由不同廠家生產的,須分別抽檢。3欄桿 欄桿高度不夠 《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3.7.3 低層、多層住宅的陽台欄桿凈高不應低於1.05m,中高層、高層住宅的陽台欄桿凈高不應低於1.10m。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12.5.6 護欄高度,欄桿間距,安裝位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護欄安裝必須牢固;12.5.9 護欄和扶手允許偏差:1、護欄垂直度3mm,2、欄桿間距3mm,3、扶手直線度4mm,4、扶手高度3mm。 欄桿垂直桿件間凈距過大 《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3.7.2 陽台欄桿設計應防止兒童攀登,欄桿的垂直桿件間凈距不應大於0.11m;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欄桿間距允許偏差3mm。 樓梯寬度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50352-20056.7.3 梯段改變方向時,扶手轉向端處的平台最小寬度不應小於梯段寬度,並不得小於1.20m。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項目均為4㎜。4 樓梯 樓梯踏步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50352-20056.7.4 每個梯段的踏步一般不應超過18級,亦不應少於3級。《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4.1.3 樓梯踏步寬度不應小於0.26m,踏步高度不應大於0.175m。 《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026.1.8 允許偏差①水泥混凝土板塊面層表面平整度4mm;②水泥混凝土板塊面層縫格平直3mm;③水泥混凝土板塊面層接縫高低差1.5mm;④水泥混凝土板塊面層踢腳線上口平直4mm;⑤水泥混凝土板塊面層 板塊間隙寬度6mm . 樓梯凈高 《民用
㈢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應包含哪些內容
一、竣工驗收備案表(封面)
由建設單位在提交備案文件資料前按實填寫。
二、備案目錄由備案部門填寫。(表一)
三、工程概況(表二)
1.其中備案日期:由備案部門填寫。
2.竣工驗收日期:與《竣工驗收證明書》竣工驗收日期一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
四、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表三)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並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表四)
1.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2.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六、整改通知書(表五)
上面要求記錄質量監督站責令整改問題的書面整改記錄,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質量問題,是否已整改完畢。
七、整改完成報告書(表六)
要求詳細記錄整改完成情況,並由建設方簽字加蓋公章、主監員確認整改完成情況,若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未有整改內容,也需要業主(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
八、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表七)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牆、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d).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質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內部函件
九、建設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評估報告注意事項: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牆、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e).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註:該評估報告,表式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自製,但報告內容必須含以上注意事項內容。
十、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表八)
1.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定。
2.工程保修項目一欄:除六項保修項目外,其他應根據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增加,如國家有關法規需增加新項目的,應補充齊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欄:一律用中文大寫,最低保修期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期限。
十、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表九、十)
由建設單位根據銷售實際情況,物業管理情況登記並加該公章。
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
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崑山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通過竣工備案意見書》
《崑山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示通過竣工備案意思書)》
十一、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提供由國家認證的檢測部門出具的功能性試驗檢測報告。
十二、其他文件資料
1. 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 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 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 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 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十三、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㈣ 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應達到哪些標准
首先,《建築法》第61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除了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和資料要求外,還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這些條件散見於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如《城市規劃法》第38條規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參加城市規劃區內重要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消防法》第10條第3款規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准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等等。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的竣工驗收,其驗收內容僅限於建築工程質量標准和資料要求,竣工驗收應當具備的條件中並未要求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已出具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因此可以理解為,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合格,即使形成《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規劃、公安消防和環保方面的要求也不一定被認可或准許使用,商品房仍不能視為驗收合格,不一定具備交付使用的條件。該條例第49條也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備案。 因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所規定的竣工驗收合格,是商品房交付使用的若干必備條件之一而已,而非充分條件。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必要條件還包括《城市規劃法》、《消防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中所規定的其他驗收要求。所以僅憑被上訴人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驗收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即為「經驗收合格」 ,這樣的交樓條件顯然是明顯低於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交樓條件,應屬無效。 其次,《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是我國的工程質量驗收國家標准,6.0.7條規定: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其條文說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是加強政府監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會的一個重要手段,建設單位應當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有關規定,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否則,不允許投入使用。6.0.7條是強制性條文,根據《標准化法》的規定,必須執行。因此工程竣工驗收並經備案後方可投入使用是國家的強制性規定。 再次,《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中將規劃、公安消防和環保部門的意見作為竣工驗收的前提條件,但現實中這些部門並不在《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簽署意見,而是另行出具意見書,因此房地產開發商在交房日期緊迫的情況下,仍可能繞開規劃、公安消防和環保等部門,在這些要求不具備的情況下,利用其在工程建設中的有利地位,組織各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並形成竣工驗收報告,如果只是簡單將其驗收報告作為將商品房交付使用的依據,很有可能促使開發商為逃避逾期交房的責任,將不合格工程投入使用,背離了工程質量管理的初衷。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將提交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作為備案的前提,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備案機關對於竣工驗收的審查,並不限於書面審查或是形式審查,而是對驗收的過程進行實質審查,被上訴人雖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驗收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如果沒有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建設工程照樣不符合交付條件。無法想像如果商品房在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方面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話,購房者使用該房將有什麼樣安全或其他(比如不符合規劃部門的規劃而可能強制拆除)隱患。如果出現上述需要重新驗收的情況,而商品房已經投入使用,停止使用不但給購房者帶來巨大時間和經濟損失,而且可能使公眾產生恐慌心理,不利於社會穩定。 2003年3月23日廣東省建設廳印發了《廣東省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中規定:「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提請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進行專項驗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 建設單位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並在計劃竣工驗收15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組成員名單、驗收方案連同工程技術資料和《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審核表》提交質監機構檢查,質監機構應在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不符合驗收條件的,發出整改通知書,待整改完畢後,再行驗收。」以上備案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了我省的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工作。因此,在實踐中也只有以驗收備案作為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條件,才能有效的避免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 由此可見,國家對建築工程、建築質量實行的是備案制度。但該備案制度不僅涉及到建設單位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同時還涉及到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強制性建設內容。所以依據國家強制性法律的規定,必須取得《房屋建設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才符合「經驗收合格」的交付的條件。本案中僅憑開發商自己組織的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四方驗收報告,不能表明開發商具備了房屋交付的實質要求。實際上:設計、勘察、施工、工程監理等部門,這些單位和開發商是一個利益共同體, 開發商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只是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建設單位就是開發商自己,其他四個單位都是開發商聘請的,說到底,就是開發商自行驗收。一審判決書認為「評定工程合格」也只是生產者(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對自己產品的「自我評價」,而不是權威主管部門的評定。一審法院僅僅依據開發商自己組織的設計、勘察、施工、監理四方驗收報告來簡單定案,顯然違反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規定的。
求採納
㈤ 工程竣工驗收的依據有哪些
工程施工驗收的主要規范包括: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准》GB50300-2013
2、《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准》GB/T50375-2006
4、《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10
5、《綜合布線工程驗收規范》GB50312-2007
6、《建築工程飾面磚粘接強度檢驗標准》JGJ110-2008
7、《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2013
8、《智能建築工程施工規范》GB50606-2010
9、《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
10、《建築電氣照明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617-2010
11、《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12、《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8-2008
13、《給水排水構築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41-2008
14、《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54-2005
15、《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755-2012
16、《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
17、《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
18、《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
19、《建築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550-2010
20、《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12
建築裝飾涉及的相關驗收規范及標准非常的繁多,除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准》GB50300-2013、《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兩個基本的國家標准外,很多的施工項目都有單獨的國家規范及標准頒布。
㈥ 工程竣驗收單和工程竣工驗收記錄是一個么
工程竣驗收單和工程竣工驗收記錄不是一個。指的主體不一樣,驗收單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監理單位三方驗收,而驗收記錄是由建設局、質監局等單位進行的。
㈦ 路面修繕工程竣工驗收范圍是哪些
修繕工程是指在一切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築物、構築物上進行土建、項目更新改造、設備保養、維修、更換、裝飾、裝修、加固等施工作業,以恢復、改善使用功能,延長房屋使用年限的工程。 修繕工程(定額)的基本組成,以江蘇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
㈧ 市政工程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包括哪些內容
竣工驗收依據主要有: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設計綱要、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設備技術說明書,招標投標文件和工程合同,圖紙會審記錄、設計修改簽證和技術核定單,現行的施工技術驗收標准及規范,協作配合協議,以及施工單位提供的有關質量保證文件和技術資料等。工程項目的規模、工藝流程、工藝管線、生產設備、土地使用、建築結構、建築面積、內外裝修、質量標准等,必須與上述文件、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一致。 三、竣工驗收的標准
由於建設工程項目門類很多,要求各異,因此必須有相應竣工驗收標准,以資遵循。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裝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橋梁工程、電氣工程及鐵路建築安裝工程等的驗收標准。 1.土建工程驗收標准
凡生產性工程、輔助公用設施及生活設施按照設計圖紙、技術說明書、驗收規范進行驗收,工程質量符合各項要求,在工程內容上按規定全部施工完畢,不留尾巴。即對生產性工程要求室內全部做完,室外明溝勒腳、踏步斜道全部做,內外粉刷完畢;建築物、構築物周圍2m以內場地平整、障礙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暢通。對生活設施和職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還要求水通、電通、道路通。 2.安裝工程驗收標准
按照設計要求的施工項目內容、技術質量要求及驗收規范的規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質保量施工完畢,不留尾巴。即工藝、燃料、熱力等各種管道已做好清洗、試壓、吹掃、油漆、保溫等工作,各項設備、
電氣、空調、儀表、通訊等工程項目全部安裝結束,經過單機、聯動無負穡及投料試車,全部符合安裝技術的質量要求,具備形成設計能力的條件。
3.人防工程驗收標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結合建設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符合人防工程的有關規定,並要求:按工程等級安裝好防護密閉門;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閉門外的部位增設防護門進、排風等孔口,設備安裝完畢。目前沒有設備的,做好基礎和預埋件,具備有設備以後即能安裝的條件;應做到內部粉飾完工;內部照明設備安裝完畢,並可通電;工程無漏水,回填土結束;通道暢通等。 4.大型管道工程驗收標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鑄鐵管和鋼管)按照設計內容、設計要求、施工規格、驗收規范全部(或分段)按質量敷設施工完畢和竣工,泵驗必須符合規定要求達到合格,管道內部垃圾要清除,輸油管道、自來水管道還要經過清洗和消毒,輸氣管道還要經過通氣換氣。在施工前,對管道材質用防腐層(內壁及外壁)要根據規定標准進行驗收,鋼管要注意焊接質量,並加以評定和驗收。對設計中選定的閘閥產品質量要慎重檢驗。地下管道施工後,對覆地要求分層夯實,確保道路質量。
更新改造項目和大修理項目,可以參照國家標准或有關標准,根據工程性質,結合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由業主與承包商共同商定提出適用的竣工驗收的具體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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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簡述工程竣工驗收的條件,范圍和標准
竣工驗收一般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工程已按批准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完成;2、各單位工程能正常運行;3、歷次驗收所發現的問題已基本處理完畢;4、歸檔資料符合工程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5、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及移民安置等問題已基本處理完畢,工程主要建築物安全保護范圍內的遷建和工程管理土地徵用已經完成;6、工程投資已經全部到位;7、竣工決算已經完成並通過竣工審計。但下列情況也可進入竣工驗收:1、個別單位工程尚未建成,但不影響主體工程正常運行和效益發揮,驗收時應給該單位工程留足投資,並作出完建安排;2、由於特殊原因致使少量尾工不能完成,但不影響工程正常安全運行。驗收時應對尾工進行審核,責成有關單位限期完成。
范圍: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准設計完成;2、檢查工程質量,評定工程等級,對工程缺陷提出處理要求;3、對驗收遺留問題提出處理要求;4、按照合同要求,施工單位向項目法人移交工程。
標准:1、根據批準的設計文件;2、國家對各建設項目的質量標准及驗收規范、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