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部工程驗收應由項目法人(或委託監理單位)主持。
2.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施工單位應向項目法人提交驗收申請報告。
3.分部工程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單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單元工程施工質量經評定全部合格,有關質量缺陷已處理完畢或有監理機構批準的處理意見;
(3)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
4.分部工程驗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檢查工程是否達到設計標准或合同約定標準的要求;
(2)評定工程施工質量等級;
(3)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5.分部工程驗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
㈡ 水利工程分部、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完工驗收會議紀要都是誰編寫的
分部、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一般由施工單位編寫,驗收會議上通過。
驗收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方負責編寫。
㈢ 水利工程分部工程驗收程序
²
1)聽取施工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情況匯報;
²
2)現場查驗工程完成情況和工程質量;
²
3)檢查單元工程質量評定及相關資料;
²
4)討論並通過分部工程驗收鑒定書。
㈣ 水利分部工程驗收需哪些資料
分部工程報驗單,還有該分部工程里所有單元工程報驗及質量評定資料。只有全部單元工程質量報驗和評定合格以上標准後,才能進行分部工程驗收。
㈤ 水利分部工程驗收會議的步驟還有監理發言說什麼
主持人發言,宣布會議議程,1、建設單位介紹工程概況、建設情況、管理情況等,2、設計單位發言、3、監理單位發言:工程監理情況,單元劃分情況,總的檢查情況,抽檢情況,送出檢驗情況,主要數據:檢查量、合格數、優良率等等。3、總結。
㈥ 水利水電工程的驗收分哪些階段
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按驗收主持單位可分為法人驗收和政府驗收。
法人驗收包括分部驗收、單位工程驗收、水電站(泵站)中間機組啟動驗收、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等;
政府驗收包括階段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
工程驗收的依據、內容和具體工作要符合《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相關規定。
㈦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驗收規程規定,分部工程驗收應具備什麼條件
所有單元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驗收資料齊全。就可以分部工程驗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