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部門如何處理工程質量投訴
建築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法通常是:(1)事故發生後,及時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以確定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影響等,為正確處理提供依據,調查要全面、准確、客觀,並寫出調查報告。(2)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所提供的事故原因分析及對工程影響程度,論證該質量事故是否需要處理和如何處理。因為有些質量缺陷雖然超出了設計要求和質量標准,但經過具體分析、計算和論證,認為對建築整體質量無大礙,可以不作處理,比如:有的結構構件發生錯位,但不影響使用要求,可以不作處理,但要引以為戒;混凝土試塊強度偏低,但用回彈儀測試後實體可達到設計要求,可不作處理;某些質量缺陷,如輕微蜂窩、麻面等,可通過後續抹灰、刮膩子等工序進行彌補;有的構件截面尺寸不足,但經設計復核驗算仍能滿足承載力要求,可不處理。
㈡ 淺談如何處理工程質量投訴
強化政府監督職能,做好質量監督工作: 1、建章立制是監督工作的基礎。 2、提高質監人員的素質是監督工作的關鍵。 3、嚴把質量關是監督工作的核心。 4、以點帶面,強化監督,帶動工程質量。 5、加強輿論宣傳,提高質量意識,取得各級領導支持是監督工作的保證。
㈢ 工程質量問題投訴問題要如何處理
在現場施工中對工程質量管理所採取的措施 在經濟社會,質量管理理所當然地要遇到變更問題,都是要施工 單位先拿出處理方案,然後再由設計部門審批,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