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工程質量竣工時驗收的內容有哪些
一、竣工驗收備案表(封面)
由建設單位在提交備案文件資料前按實填寫。
二、備案目錄由備案部門填寫。(表一)
三、工程概況(表二)
1.其中備案日期:由備案部門填寫。
2.竣工驗收日期:與《竣工驗收證明書》竣工驗收日期一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
四、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表三)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並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2. 參加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的單位有哪些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
3. 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有誰填寫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要求和條件: 1.生產性項目和輔助性公用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完,能滿足生產使用; 2.主要工藝設備配套設施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 3.必要的生活設施,已按設計要求建成; 4.生產准備工作能適應投產的需要; 5.環境保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使用。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的流程: 1.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的規模大小和復雜程度,整個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規模較大、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工程),應先進行初驗,然後進行全部建設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項目(工程),可以一次進行全部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 2.建設項目(工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初驗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組織初驗。 3.建設項目(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並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由項目(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4. 必須參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的單位有哪些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及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