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做工程竣工資料需要哪些文件
、施工技術資料主要由施工管理資料、質量驗收資料和施工檢測、試驗資料組成。
1、管理資料:主要包括工程質量管理、施工記錄、材質證明、施工試驗等內容。
2、質量驗收資料:主要包括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實體、觀感驗收等內容。
3、施工檢測資料:主要包括各種性能檢驗報告等。
二、在資料整理過程中,我們要按照以上三個大的方面進行分類,分別組卷,按照:單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各分項工程--各檢驗批---隱蔽驗收
這種「倒樹形」結構分層次進行整理,使資料整有條理性。並且不會讓施工技術資料顯得混亂。
B. 如何做項目工程驗收報告
在檢驗之前肯定要把規劃之前設計的整體圖形看好了,然後看看是不是按圖紙上面的建設,從整體到局部酌一檢查
C. 簡述施工項目竣工驗收的程序
竣工驗收程序:
程序:在進行工程竣工驗收時,就必須注意該程序:
1、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的規模大小和復雜程度,整個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
規模較大、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工程),應先進行初驗,然後進行全部建設項目(工程)的房屋竣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項目(工程),可以一次進行全部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
2、建設項目(工程)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初驗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組織初驗。
3、建設項目(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並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由項目(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工程竣工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3)做工程驗收擴展閱讀:
驗收需要提供的資料: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D.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之後還需要做什麼
據《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11/T695-2009中要求,工程竣工主要分為施工物資資料、試驗資料、檢查記錄、過程驗收等資料。在工程竣工時依照檢驗批--分部(分項)--單位(子單位)工程各自形成完整的組卷,同時還要具備竣工圖紙和竣工報告。工程歸檔是在四方驗收(設計、建設、施工、監理)之後進行的。竣工時還要准備好四方簽字的資料文件,主要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設計單位負責人簽字,其中包括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工程竣工質量驗收單等。因為牽扯資料文件太多,我將電子版的資料管理規程發到你郵箱,你看看就知道了,竣工驗收主要是對以前資料的組卷編號過程,除了竣工時新出的表格,沒有新的資料。如果您那邊有試驗不合格的情況,還要有復試合格的檢測報告等組卷。
基礎驗收--主體驗收--屋頂驗收--給排水驗收--裝飾驗收竣工驗收(樓層試水--環保驗收--化糞池驗收--防雷驗收--消防驗收--規劃驗收),明確合同責任:能否順利通過竣工驗收,是判別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責任范圍完成了施工義務的標志。完滿地通過竣工驗收後,承包商即可以與業主辦理竣工結算手續,將所施工的工程轉交給業主使用和照管。建設項目轉入投產使用的必備程序,以及總結建設項目建設經驗的重要環節。
E. 會做工程驗收資料的資料員幫幫忙吧……謝謝
首先~去你們當地質量監督站(或者是建設廳)要一套地方標準的表格~
其次,在表格里找把~鋼筋隱蔽是有專用表格的~混凝土的墊層就是混凝土澆築記錄啦~至於檢驗批~可能你要來的表格會是空表~檢驗批的內容就按國標的檢驗批內容填寫就OK了~
我是吉林省的~大家用的表格不一樣~就不給你發了~
監理說表格不對~那就管他要表格啊~這幫監理~就是給他們慣的~
F. 工程竣工如何驗收
工程竣工的驗收方法:
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階段驗收、初驗收和正式驗收。
1、階段驗收:
(1)、階段驗收是指對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款支付條件的符合性的驗收。
(2)、階段驗收由公司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如有)共同審查後,提交驗收辦批准,並作為進度款支付的依據。
(3)、階段驗收不代表對任何質量方面的最終認可。
2、 初驗收:
(1)、建設項目完工後,為了順利通過工程正式驗收,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如有)負責組織施工單位作工程竣工初驗收,並審查由施工單位編寫的《工程竣工驗收總說明》和《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書》。
(2)、工程初驗收的程序如下:
a、檢查擬驗收工程是 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內容,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做到工完場清。
對於經公司同意的因特殊原因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完成但不影響投產使用的工程內容,填寫《工程未完內容明細表》。
b、檢驗擬驗收工程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及施工合同規定的質量標准,設備、水、暖、電及消防設施運行是否正常。
設備安裝工程單體無負荷試車和聯動負荷試車是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並有完整的運行記錄。
對沒有達到規定質量要求的工程,填寫《整改通知單》,提交施工單位整改。
c、檢查主要工程部位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必要時,可抽查已隱蔽的工程部位。
d、檢查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檔案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相關行業標准要求。
e、檢查監理單位(如有)的監理檔案及監理工作總結。
(3)、經過初驗收和對竣工檔案的檢查,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填寫《工程初驗收情況報告表》和《工程決(結)算意見》,並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檔案資料(包括電子光碟一份)向驗收辦提出正式驗收申請。
3、正式驗收:
(1)、驗收辦接到正式驗收申請後,根據工程特性和初驗收情況,確定項目驗收組成員名單和正式驗收時間,並於工程正式驗收前 3 日,向參加正式驗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發出《正式驗收通知》。
(2)、工程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a、施工單位代表介紹工程施工情況、自檢情況及合同執行情況,出示竣工資料(竣工圖及各項原始資料和記錄)。
b、監理工程師介紹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監理情況,作監理工作總結,發表竣工驗收意見。
c、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做工程管理總結,提出竣工驗收意見。
(3)、項目驗收組成員對已竣工的工程進行現場檢查,同時檢查竣工資料內容是否完整、准確。
(4)、項目驗收組成員提出工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5)、項目驗收組針對工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施工單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並填寫《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備忘錄》。
(6)、審查由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工程決(結)算意見。
(7)、暫時休會,由項目驗收組討論工程項目正式驗收是否合格。
(8)、復會,由驗收組組長宣布驗收意見。
(9)、有關部門會簽《工程竣工檔案交接證書》和《工程竣工驗收簽證書》。
(10)、驗收組提出工程決(結)算最終意見。
(11)、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竣工檔案和監理檔案,並按規定的份數上交檔案管理部門。
(12)、驗收辦組織項目建設主管部門、項目使用(需求)部門與施工單位確定工程交接時間,辦理《工程交接證書》。
(6)做工程驗收擴展閱讀:
程驗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後,根據相關行業標准,對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進行評定的過程,由施工班組自檢驗收環節、項目部竣工自驗收環節、公司抽檢驗收環節三部分組成。
重要性
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建築業的突飛猛進,在這個城市化的過程中,建築企業承擔了大量的設施建設。
正因為施工建設關乎百姓利益,稍有不慎將會付出血的代價。
所以為了保障施工質量,不僅要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技術與質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時做好驗收工作,評定最終的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
參考資料
網路-工程驗收
G.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施工單位還要繼續做哪些工作
一、工程交付
為保證業主的投資盡快產生效益,工程及時投入使用,施工單位應把工程交付作為重點工作實施,在按計劃完成竣工驗收後10日內完成撤場,及時恢復佔用業主的場地,除留下必要的維修人員和材料外,其餘應一律退場。
工程交付時,施工單位將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使用說明書》,具體內容包括:項目概況;建築設計說明;結構說明;給排水設施;採暖、通風、燃氣電力、電訊設施、配電負荷;門窗電梯、陽台;緊急狀態;裝修注意事項等內容,提供業主建築工程使用過程中注意事項和相關措施。
二、工程回訪
1、回訪程序
(1) 在工程保修期,每3個月回訪1次。以後每隔半年回訪1次。
(2) 工程回訪或維修時,由生產主管部門(或者集團/公司其他相應部門)建立對應工程的回訪維修記錄,根據情況安排回訪計劃,確定回訪日期。
2、回訪組織
工程項目將組成由施工單位法人代表授權人帶隊,企業相關各職能部門人員參加的回訪小組。在回訪中,對業主提出的任何質量隱患和意見認真對待,做好回訪記錄,熱心為業主提出解決辦法。
對業主提出的施工質量問題,責成有關單位、部門認真處理,制定糾正措施及對策,以免類似質量問題的出現。
三、工程保修服務
施工單位不僅重視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而且也同樣重視對工程的保修服務。從工程交付之日起,施工方的工程保修工作隨即展開。在保修期間,施工方將依據保修合同,本著「對用戶服務,向業主負責,讓用戶滿意」的認真態度,以有效的制度、措施做保證,以優質、迅速的維修服務維護用戶的利益。
1、保修期限與承諾
(1) 保修范圍
作為工程的總承包方,施工單位對整個工程的保修負全部責任,部分分包商所施工的項目將由施工方責成其進行保修。
(2)工程項目承諾保修期限:
註:
a、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b、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並根據鑒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c、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維修程序
(1) 維修任務的確定
當接到用戶的投訴和工程回訪中發現的缺陷後,應自通知之日後2天內就發現的缺陷進一步確認,與業主商議返修內容。可現場調查,也可電話詢問。將了解的情況填入維修記錄表,分析存在的問題,找出主要原因制訂措施,經部門主管審核後,提交單位主管領導審批。
(2) 工程維修記錄由工程部門發給指派維修單位,盡快進行維修,並備份保存。維修人員一般由原項目經理擔任,當原項目經理已調離且附近沒有施工項目時,應專門派人前往維修,工程部門主管應對維修負責人員及維修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強調企業服務原則,要求維修人員主動配合業主單位,對於業主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滿足,堅決防止和業主方面不愉快事件的發生。
(3) 維修負責人按維修任務書中的內容進行維修工作。當維修任務完成後,通知單位質量部門對工程維修部分進行檢驗,合格後提請業主/用戶驗收並簽署意見,維修負責人要將工程管理部門發放的工程維修記錄返回工程部門。
3、保修記錄
對於回訪及維修,均要建立相應檔案,並由工程部門(或者集團/公司其他相應部門)保存維修記錄。回訪及維修記錄主要有:工程回訪記錄表、回訪工程質量問題匯總表、工程維修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