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質量事故常見的成因有哪些
原因有如下幾種:
(1)管理不善。
(2)地質勘察失誤。
(3)設計失誤。
(4)違反基本建設程序。
(5)建築材料、製品質量低劣。
(6)施工質量差、不達標。
(7)使用、改建不當。
(8)災害性事故。
『貳』 工程中出現質量事故,施工員要承擔什麼責任
施工員是工程施工的現場指揮和監督負責人,出現質量事故,應負主要責任。只要在出質量事故時,施工員在管理現場負責監督管理,他就有責任,是否承擔經濟責任,那要看事故的大小,和其應負責任的大小。
『叄』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責任劃分問題
施工方總是弱者,而且,並不是監理簽字驗收就算完事了,竣工報告也須設計方簽字,也就是說,設計也有權否定施工單位的違反設計要求的行為。但是設計沒有對施工單位的直接管理權,應通過監理進行復核。施工方此時應向監理匯報情況,如果監理堅持同意施工,那麼責任應由監理方承擔。像此文中的情況,應由施工方承擔本次施工造成的後果。
『肆』 工程質量事故法律責任認定
1、「請問工程竣工後出現重大質量問題,例如火災,爆炸,漏電之類的,曾經負責建築工程的甲方代表應付什麼責任,會被追究法律責任么。另電氣部分工程有監理,燃氣部分無監理」:
(1)如果工程竣工後通過了驗收、質量沒有問題,事後在使用中出現泄漏的:只要沒有 證據證明是施工時的問題,就不能追究施工人員的責任;責任責任應由造成事故的不當使用者、或是管道的維護者負責;
(2)雖然是竣工後通過了質量監理驗收合格,但如果其後在使用中出現了問題、又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出現問題不是使用不當、也不是維護不當、而是當初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可以追究施工者、監理者、驗收者的責任。
2、電氣和燃氣都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危險工程,小心施工、保證質量並注意收集並保存好你在施工中的各種圖紙和其他檔案材料、將來可以證明你的施工沒有問題的,也就可以安心一些了。
祝工作順利!
『伍』 工程質量出現事故項目經理承擔什麼責任
工程質量出現事故,項目經理承擔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等責任。
根據《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發生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按以下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一)項目經理為相關注冊執業人員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
(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四)向社會公布曝光。
(5)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任擴展閱讀:
項目經理不僅是一段時間的負責人,而是需要負質量終身責任。
根據《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
第六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質量終身責任:
(一)發生工程質量事故;
(二)發生投訴、舉報、群體性事件、媒體報道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嚴重工程質量問題;
(三)由於勘察、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建築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責任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