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預驗收需要准備哪些資料清單
建築工程預驗收需要准備的資料清單:
(一)施工合同:1、土建施工合同書(含甲乙雙方認可的工程量清單);2、其它合同、補充協議。
(二)施工許可:1、開工報告及監理報審表;2、施工許可證;3、建築企業資質證書(或駐漳建築業企業登記證明書);4、工程施工人員名單表及崗位證、項目部印章啟用函;5、福建省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表(安全監督審查表)。
(三)工程圖紙變更記錄:1、單位工程圖紙變更記錄、竣工驗收核查表;2、圖紙自審、會審紀要;3、設計更改通知;4、工程洽商記錄(通知、簽證、協議)及匯總表。
(四)施工現場准備:1、控制網設置資料(場地控制點設置或加密);2、工程定位測量、放線記錄;3、基槽開挖線測量資料;4、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5、技術交底、安全交底、施工組織設計。
(五)地基處理記錄:1、地基釺探記錄和釺探平面布點圖;2、地基驗槽記錄;3、地基處理記錄(補樁或加固處理);4、樁基施工材料(樁基獨立施工材料可以另外報送)。
(六)施工試驗記錄:1、地基壓實系數試驗報告、匯總表;2、砂漿(試塊)配合比、抗壓強度試驗報告、評定表、匯總表;3、砼(試塊)配合比、抗壓強度試驗報告、評定表(標養)(回彈資料一並歸檔)、匯總表;4、砼抗滲試驗報告、匯總表;5、鋼筋接頭(焊接)試驗報告、匯總表;6、其它施工試驗記錄。
(七)施工原材料質量證明文件及進場檢驗報告(所有與該工程有關的材料質量證明文件都應收集歸檔):1、數量清單、登記表、匯總表;2、材料監理報審表③質量證明文件、檢驗報告④其它記錄材料。
注:所有材料質量證明文件資料應與其材料同時進場,並向監理報審。鋼材、水泥(自購)、磚、砌塊、砂、石(自購)、外加劑(自購)、摻合料(自購)、防水材料、隔熱保溫材料、裝飾塗料及外牆膩子、防腐材料(油漆)、裝飾磚材料、其它材料。
(八)預制構件質量證明文件:預制構件(預制鋼筋砼、鋼結構、網架、隔牆板、門、窗、幕牆等構件);預拌砼合格證(開盤鑒定證明一並報送)。
(九)隱蔽工程檢查記錄1、基礎和主體結構鋼筋工程;2、鋼結構工程;3、防水工程;4、其它工程(砌體、地面、門窗、牆面、細部、隔熱工程等)。
(十)施工記錄:1、工程定位測量檢查記錄(軸線及標高測量放線驗收記錄);2、現場施工預應力記錄;3、新型建築材料、新工藝施工記錄、施工方案(方法);4、混凝土施工記錄。
(十一)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檢驗及抽樣檢測資料:1、地基檢驗、樁基礎檢驗(樁基獨立施工另外報送);2、混凝土結構檢驗:同條件養護試件及拆模試件,鋼筋保護層厚度檢驗記錄,其它非破損或局部破損檢測記錄;3、鋼結構質量檢驗記錄(材料進場、焊接、緊固件連接、安裝及塗裝)。
(十二)工程質量檢驗記錄:1、基礎、主體工程驗收記錄(結構驗收);2、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十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報告、通知及調查處理資料(含質量缺陷、安全問題處理等資料)。
(十四)施工日誌:施工日記(含土建、水電、質量及安全等內容,按單位工程進行記錄)。
(十五)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含功能抽查記錄):1、防水工程試水檢查記錄(屋面、地下室、地面);2、建築物垂直度、標高、全高測量記錄;3、煙道、抽氣(風)道檢查記錄;4、幕牆和外窗的物理性能檢測報告;(外窗「三性」、幕牆「四性」及後置埋件拉拔試驗);5、沉降觀測記錄;6、飾面磚粘貼強度檢驗報告。
2. 工程竣工送審需要什麼資料
(1)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2)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設計圖樣和設計說明書等)、各類消防設施的設備及其組件安裝說明書、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設計變更通知書、竣工圖;
(3)主要設備、組件、材料符合市場准入制度的有效證明文件、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及現場檢查(驗)報告;
(4)施工現場質。
此外,一套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還應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由於新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正在送審,因此,根據GBJ300-88《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准》第3.0.4條,竣工工程還必須「質量保證資料基本齊全」,即應具有GBJ300-88附錄三所列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
(2)現行有關施工規范、規程、標准所規定應提供的驗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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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 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 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 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 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 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3. 工程竣工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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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格式
1、驗收備案表(封面)
由建設單位在提交備案文件資料前按實填寫。
2、備案目錄(表一)
由備案部門填寫。
3、工程概況(表二)
1.其中備案日期:由備案部門填寫。
2.竣工驗收日期:與《竣工驗收證明書》竣工驗收日期一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
4、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表三)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並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5、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表四)
1.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2.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6、整改通知書(表五)
上面要求記錄質量監督站責令整改問題的書面整改記錄,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質量問題,是否已整改完畢。
7、整改完成報告書(表六)
要求詳細記錄整改完成情況,並由建設方簽字加蓋公章、主監員確認整改完成情況,若在工程驗收過程中,未有整改內容,也需要業主(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
8、工程質量監理評估報告(表七)
1.監理單位在工程竣工預驗收後,施工單位整改完畢,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2.質量評估意見一欄:
(a).項目監理部是否已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對該工程進行了全面監理。
(b).地基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c).主體工程(含網架、幕牆、干掛石材、地下結構、鋼結構等)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相關規范要求;
(d).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是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確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質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內部函件
9、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表八)
1.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定。
2.工程保修項目一欄:除六項保修項目外,其他應根據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增加,如國家有關法規需增加新項目的,應補充齊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欄:一律用中文大寫,最低保修期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期限。
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
由建設單位根據銷售實際情況,物業管理情況登記並加蓋公章。
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
市政工程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通過竣工備案意見書》
《**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示通過竣工備案意思書)》
11、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提供由國家認證的檢測部門出具的功能性試驗檢測報告。
4. 工程預驗收需要填哪些資料
預驗收與正式驗收的資料相同,隱蔽資料、分部分項檢驗批驗收、質量評定等等都需要。
各參建單位的質量驗收意見評估報告等可以暫時不要。
5. 建築工程竣工預驗收需要准備些什麼資料
請看GB50300-201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5.0.4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 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檢驗資料應完整。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5 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5.0.5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記錄可按下列規定填寫:
1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可按本標准附錄 E 的規定填寫。
2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可按本標准附錄 F 的規定填寫。
3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可按本標准附錄 G 的規定填寫, 分部工程觀感質量驗收記錄
應按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填寫。
4 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記
錄及觀感質量檢查記錄應按本標准附錄 H 的規定填寫。
以上各條各款要求的所有資料都是施工方應准備的,而且必須是完整、真實、有效的。
6. 工程竣工預驗收要具備哪些條件
單位工程是工程項目竣工質量驗收的基本對象,也是工程項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後一次驗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國家標准《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 50300-2001)規定建築工程竣工工程質量驗收的要求有:
一、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各類工程質量統一驗收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二、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三、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四、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五、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七、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一般項目驗收;
八、對涉及結構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九、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十、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共同確認。
7. 工程竣工預驗收要不要准備竣工資料(是預驗收不是驗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規定的各項內容
2、工程資料准備齊全
3、工程中使用材料檢測報告齊全
具備這些條件就可以進行初驗了
,上面二位說的是竣工驗收和預驗收是不同的,預驗收是建立負責的。
8. 工程預驗收監理應准備什麼資料
預驗收不用准備資料~正式驗收需要監理質量評估報告,另外針對一些特殊功能的工程則根據其特點編寫專門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