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軍用土地使用建房需要辦理報檢嗎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
總後勤部[1999]後營字第516號/1999/12/16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精神和中央軍委《進一步深化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軍隊經濟適用住房,是指由軍隊單位組織建設,享受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劃撥土地、地方人民政府減免有關費用等優惠政策,建成後主要出售給軍隊人員的住房。
第三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統籌規劃,按需建設,注重質量,規范運作的要求組織實施。
第四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是軍隊基本建設的組成部分。組織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嚴格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建設管理條例》和國家、軍隊的有關標准規定。
第二章 建設方式
第五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適應社會化保障的要求,採取集中統建、單位自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可以購買地方經濟適用住房。
第六條 駐軍比較集中的城市,盡可能由軍兵種、軍區(以下簡稱軍區級單位)或者省軍區組織統建,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貸款、統一建設、統一出售、統一管理。
第七條 師(含)以上機關、院校、醫院、科研單位等,缺房較多,且有經費和建房用地,建成後能夠實行物業管理的,經批准,也可以組織建設。
第八條 向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出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原則上由軍區級單位統一規劃建設。
第九條 購買地方經濟適用住房,一般由單位組織協調。單位統一購買的,應當報總後勤部批准;個人需要支取住房補貼購買的,由軍區級單位後勤(聯勤)部批准。
第三章 建設用地
第十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採取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劃撥和軍隊內部合理挖潛解決。
第十一條 申請劃撥土地建設的,用地單位應當在每年10月底前上報建設用地計劃,經總後勤部審核後,列入下一年度軍隊建設項目用地計劃。
第十二條 使用軍用土地的,建設用地應當位於售房區或者獨立的空閑營區。對適用於與軍內外單位合作建房的軍用土地,應當優先用於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使用軍用土地,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報總後勤部審批。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所需資金,主要通過收取住房預售款、申請住房補貼和貸用住房公積金籌集,不得佔用單位經費。
第十四條 全軍每年用於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總額度,由總後勤部確定。需要貸用住房公積金的,在總後勤部下達的指標內,由軍區級單位軍官住房發展中心或者建設單位,按照總後勤部的有關規定,到指定的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第十五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資金,應當實行分賬管理,專戶儲存,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應當依法接受軍隊財務、審計部門和貸款銀行的監督檢查。
第五章 計劃管理
第十六條 軍區級單位應當根據本系統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情況,編制年度建設計劃,經軍區級單位後勤(聯勤)部審核後,於每年1月底前報總後勤部。
第十七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原則上應當與年度預算安排的住房補貼額相適應。通過軍用土地折價沖抵住房補貼或者暫不使用住房補貼建設的項目,可以優先安排計劃。
第十八條 年度計劃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地點、方式,用地性質、數量。使用地方土地建設的,應當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同意劃撥土地的意向書;
(二)房屋總建築面積,總投資和年度投資,開工、竣工日期;
(三)出售房屋面積、住房套數及價格,軍用土地折價及使用住房補貼額等資金平衡分析;
(四)所在城市同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價格;
(五)建設項目總平面圖和位置圖。
第十九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計劃,由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會同財務部編制審核,經總後勤部同意,上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批准後,由總後勤部下達軍區級單位執行。
第六章 住房建設
第二十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設施配套,嚴格執行國家和軍隊建設標准、規劃設計規范和技術規范,積極推廣和運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努力降低造價,提高質量,減少能耗。
第二十一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規劃設計、施工圖設計,應當進行多方案比較,廣泛徵求購房者意見,組織有關專業人員會審,優選設計方案。
第二十二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當採取招標投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施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房屋竣工後,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驗收。
第二十三條 軍隊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以兩居室、三居室和四居室為主要戶型,其面積參照各職級軍隊人員的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設計。
第二十四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的戶內裝修,原則上實行粗裝修。二次裝修一般由建設單位統一組織。經建設單位批准,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他人使用的,也可以由住戶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自行裝修。
第七章 住房出售
第二十五條 利用軍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一般不得向地方單位、個人出售,屬於城市規劃要求建設的商業網點用房可向地方單位、個人出售,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征地建設的,向地方單位、個人出售房屋數量不得超過總建築面積的30%。
有向地方單位、個人出售房屋計劃的建設項目,可以通過招標委託地方房地產公司承建和出售。
第二十六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對象:
(一)依據有關規定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
(二)配偶在當地有城鎮戶口或者為軍人,本人接近服役最高年限或者公寓房保障不了的在職軍官、文職幹部和高級士官;
(三)配偶在當地有城鎮戶口或者為軍人,本人工齡滿15年的軍隊正式職工;
(四)居住在公寓區,經核實確無其他住房的非在職人員。
第二十七條 向軍隊單位、個人出售的住房,一律實行綜合成本價。綜合成本價由軍區級單位後勤(聯勤)部審定,報總後勤部備案。征地建設的,按照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和管理費(不超過總投資額的3%)、貸款利息、稅金等七項因素確定;利用軍用土地建設的,比照所在城市同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售價確定,可以不計5%的開發利潤。
第二十八條 向地方單位、個人出售的房屋,原則上實行市場價,其價格比照當地、當年同類型房屋售價確定。出售給居住在公寓區地方人員的住房,經軍區級單位批准,可以按照綜合成本價計價。
第二十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均按建築面積計價,建築面積的計算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向軍隊人員出售的住房,計價面積包括:戶內面積、陽台和分攤的樓梯間面積;向地方單位、個人出售的房屋,計價面積依據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條 利用軍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其售價與實際造價的差額,以及向地方單位、個人出售房屋的收益,應當用於抵扣軍隊購房人員已記入帳戶的住房補貼,剩餘部分按現有住房出售收入有關規定辦理。住房補貼的抵扣,由建設單位或者購房人所在單位後勤機關統一核算,經軍區級單位房改辦公室會同住房資金管理部門審核後實施。
第三十一條 軍隊單位利用軍用土地與地方合作建房所分得的住房,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出售。售房收入抵扣購房人員住房補貼後剩餘部分,按現有住房出售收入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軍隊人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由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購房順序。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後的人員,應當及時退出現住用的軍產住房。
第三十三條 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必須使用套印國家財政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票據監制章的軍隊統一的收費票據。
第三十四條 購買軍隊經濟適用住房的,付清購房款後擁有全部產權。產權手續的辦理,按照建設部、總後勤部的有關規定,由售房單位集中到地方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所購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實行准人制度,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所含土地收益,及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其餘收入歸個人所有。
第八章 住房管理
第三十五條 軍隊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後,其管理、維修應當與現行營房管理體制脫鉤,實行物業管理。有條件的以招標方式選擇物業公司實施管理。
第三十六條 出售後的住房,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由住房產權人負責。住房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是指戶門以內的部位和設備,包括水、電、氣戶表以內的管線和自用陽台。
第三十七條 修養護,由住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所需費用從公共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按照國家建設部的有關規定劃分。
第三十八條 公共維修基金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其比例為經濟適用住房綜合成本價的2%,由個人交繳。
第三十九條 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人員,單位應當及時將購房情況記入個人住房檔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軍區聯勤部、軍兵種和武警部隊後勤部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總後勤部1995年頒發的《軍隊集資建房管理暫行規定》和1997年發布的《軍隊實施國家安居工程管理暫行辦法》即行廢止。
B. 為什麼全軍出擊總是出現網路錯誤請檢查網路但是我按照百度上面說的做了還是連不上更簡單又能快速進入方法
你這個問題應該先檢查一下網路信號好不好,有時候是信號不太強了,也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這些都是好的就再麻煩一下管理人員了,讓他/她們在給你說一下怎麼操作了。
C. 如何准確把握部隊正規化考核驗收標准
正規化是指符合正式規范與特定標準的模式或狀態,也可指為了達到規定標准實現正規目的而採取一定的措施進行的相關活動。部隊正規化就是以實行統一的指揮、制度、編制、紀律、訓練,建立正規的戰備、訓練、工作、生活秩序為基本內容,用以條令條例為主體的法規制度規范軍隊的各個方面,建立起適應機械化、信息化建設需要的,符合現代化戰爭規律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實現軍隊建設的法制化、規范化。
一是切實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提升隊伍整體素質。推進部隊正規化建設離不開高素質人才的支撐,要依據條令條例的要求,嚴格管理,加強條令條例思想政治教育,狠抓教育質量,提高思想認識、堅定理想信念,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樹立積極、進取的工作、生活作風,使正規化根植於官兵的頭腦。要將正規化管理涉及的條令條例及規定進行反復學習,經常講、時刻抓、突擊查,保證每名官兵學有所記、教有所思。堅持每月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每季度召開政治工作例會和教育准備會,每半年對基層政治思想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考核,做到教育秩序、教育時間、人員、內容「四落實」,不斷夯實政治工作教育水平。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貫徹落實抓好制度。以條令條例為依據,以提高戰鬥力為目的,通過一系列制度和標准,將條令條例和部隊管理的各個方面量化、細化和具體化、達到標准統一,即:一項制度定方圓,一把尺子量長短,一個標准落到底。要嚴格落實依法帶兵、以情帶兵、文明帶兵和科學帶兵要求,把關心官兵個人發展與從嚴治軍統一起來,重視解決好官兵生活中的困難和實際問題,建立充分尊重、信任、團結、和諧的內部關系。要把推動正規化建設與促進官兵全面發展有機統一起來,把管理與教育培養結合起來,通過教、訓、管一體化,使每個官兵都受到教育、得到鍛煉,以官兵素質的全面增強帶動正規化管理水平的躍升。
三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提高官兵的責任感。強烈的責任感是完成一切工作的動力和源泉。部隊抓正規化建設同樣也離不開領導幹部強烈的責任感。強化領導責任,強化督導檢查,增強廣大官兵令行禁止的軍人意識,提高執行條令條例、各級禁令的自覺性,真正做到人人、事事、時時、處處按制度辦事,培養良好的作風紀律,確保部隊高度穩定和集中統一。對違反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的官兵,要嚴格按照《紀律條令》和相關規定處理,進一步增強官兵參與部隊正規化建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通過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教育、訓練和培養,在部隊營造良好的正規化整體環境,陶冶官兵的思想感情,影響官兵的言行舉止,使條令條例的制度形態的東西轉變成為官兵的思想觀念,實現官兵對正規化要求從被動行為到自覺行為進而轉變為行為習慣。
D. 部隊立功的評定標準是什麼
第二章 獎 勵
第一節 獎勵的目的和原則
第十二條 獎勵的目的在於鼓勵先進,維護紀律,調動官兵的積極性、創造性,發揚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精神,保證作戰、訓練和其他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十三條 獎勵應當堅持下列原則:
(一)嚴格標准,按績施獎;
(二)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
(三)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第二節 獎勵的項目
第十四條 對個人和單位的獎勵項目:
(一)嘉獎;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榮譽稱號。
前款規定的獎勵項目,依次以嘉獎為最低獎勵,榮譽稱號為最高獎勵。
第十五條 對獲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獎勵的個人,分別授予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獎章。對獲得榮譽稱號獎勵的個人,由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批準的,授予二級英雄模範勛章;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的,授予一級英雄模範勛章。
對獲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獎勵的單位頒發獎狀;對獲得榮譽稱號獎勵的單位授予獎旗。
第十六條 對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義務兵,可以提前晉銜;對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3次三等功獎勵的士官,可以增加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對獲得二等功獎勵或者3次三等功獎勵的軍官、文職幹部,可以增加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軍官,可以提前晉銜或者增加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對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文職幹部,可以提前晉文職幹部級別或者增加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
提前晉銜適用於列兵和上校以下軍官(不得超過其職務等級的最高編制軍銜);提前晉文職幹部級別適用於四級以下的文職幹部(不得超過其職務等級規定的最高級別);增加軍銜級別工資檔次適用於低於本軍銜級別工資最高檔次的各級士官;增加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檔次適用於各級低於最高檔次的軍官、文職幹部。提前晉銜、晉文職幹部級別、增加工資檔次,通常分別只晉一銜、晉一級、增加一檔。
第三節 個人獎勵的條件
第十七條 個人遵守紀律,在作戰、訓練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現突出,取得優良成績或者被評為優秀士兵的,給予嘉獎。
第十八條 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聯系實際回答和解決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十九條 戰斗中英勇頑強,堅決執行命令,模範遵守戰時紀律,完成作戰任務成績突出,或者主動掩護、搶救戰友,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條 戰斗中勇於克服困難,積極主動、迅速有效地提供後勤保障、裝備保障或者其他作戰保障,對完成作戰任務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一條 堅決執行上級命令,正確指揮,密切協同,在組織指揮完成作戰任務中,表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二條 年度軍事訓練成績優異,被旅、師、軍(相當等級的部隊)樹立為軍事訓練標兵的,或者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與考核大綱》規定課目的比賽中,獲得軍(相當等級的部隊)或者海軍艦隊、軍區空軍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前三名的,可以記三等功;被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樹立為軍事訓練標兵或者獲得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軍事訓練比賽成績前三名的,可以記二等功;被樹立為全軍軍事訓練標兵或者在全軍軍事訓練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三條 積極適應信息化條件下軍事訓練需要,改進訓練方法,或者進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對提高軍事訓練質量、促進部隊建設有較大貢獻,其成果被批准在軍(相當等級的部隊)或者海軍艦隊、軍區空軍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推廣應用的,可以記三等功;有重要貢獻,被批准在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推廣應用的,可以記二等功;有重大貢獻,被批准在全軍推廣應用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四條 在完成重大科研試驗、航天發射測控、遠航、導彈發射、戰略演習、戰役演習等任務中,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五條 在戰備值班、執勤中,及時發現和正確處理重要情況,保證完成任務或者避免重大損失,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六條 在邊防、海島或者高原等艱苦地區,不畏困難,安心工作,成績突出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七條 在執行急難險重任務中,或者在其他緊要關頭,勇敢沉著,不怕犧牲,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八條 在完成施工、生產任務中,科學管理,勤儉節約,確保優質、高產、安全、低耗、環保,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二十九條 在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培育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保證部隊的集中統一和各項任務的完成方面,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條 在擁政愛民、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參加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有較大貢獻的,或者長期堅持為人民群眾做好事,或者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奮不顧身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事跡突出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一條 精心使用、保養武器裝備和維護軍事設施,勇於同私藏、破壞、盜竊武器裝備、彈葯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的行為作斗爭,或者在武器裝備的監造、驗收中避免重大質量問題,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二條 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促進部隊安全發展,有效預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國家、軍隊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飛行員達到規定的安全飛行時間和技術等級的,或者各種車輛、機械的駕駛員和操作手,多年安全無事故,並被軍(相當等級的部隊)以上單位樹立為標兵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三條 保守、保護秘密,堅決同泄密行為和竊密、滲透活動作斗爭,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四條 在教學、科研中,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或者獲得軍隊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項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或者獲得國家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項目,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項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五條 在醫務衛生工作中,救死扶傷,熱心為官兵服務,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六條 堅持文藝工作的正確方向,長期深入基層,深入邊防、海島、高原等艱苦地區,為部隊服務,或者創作出優秀作品,為活躍部隊文化生活,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七條 在體育比賽中,奪得奧運會銅牌、銀牌、金牌的個人或者集體項目的主力隊員,可以分別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對取得上述成績有突出貢獻的教練員,可以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三十八條 在學習政治、軍事、科學、文化、技術,履行職責、鑽研業務,艱苦奮斗、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秉公執法,嚴格要求、科學管理,尊干愛兵、團結互助等方面,成績突出,或者機關工作人員為首長正確決策提出重要建議等方面,表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三十九條 被中央軍事委員會、總部在全軍表彰的先進個人,連續3年被評為優秀士兵(優秀學員)的,被評為軍(相當等級的部隊)以上單位基層建設標兵連隊、標兵單位或者獲得集體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單位主官,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條 在參加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賦予的重大戰備執勤、訓練演習、比武競賽等活動中完成任務出色,獲得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表彰的正團職和專業技術七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兵,可以記三等功;獲得國家部委表彰或者在執行搶險救災、反恐維穩、處置突發事件、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軍事演習等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中完成任務出色,獲得四總部聯合表彰的正團職和專業技術七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兵,可以記二等功;獲得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合表彰的正團職和專業技術七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兵,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一條 在本條令第十八條至第四十條規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方面表現突出,與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事跡、貢獻和影響相當的,可以分別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第四十二條 個人遵守紀律,在作戰或者其他方面,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在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全軍、全國有重大影響和推動作用,堪稱楷模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第四節 單位獎勵的條件
第四十三條 單位遵守紀律,在作戰、訓練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現突出,取得優良成績的,給予嘉獎。
第四十四條 完成作戰任務,戰績突出,或者完成作戰保障任務,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戰績或者功績顯著,對作戰勝利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戰績或者功績卓著,對作戰勝利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五條 戰備、訓練工作落實,在重大軍事行動或者完成軍事訓練以及各種執勤任務中,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六條 在完成急難險重和其他特殊任務中,組織嚴密,作風頑強,不畏艱險,連續奮戰,為保護國家、人民和軍隊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績,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七條 在完成施工、生產任務中,周密組織,科學管理,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八條 全面落實條令、條例,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管理科學,秩序正規,團結緊密,士氣高昂,連續多年無事故、案件,正規化建設成績突出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九條 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革命軍人,或者在擁政愛民、支援國家經濟建設、開展軍民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成績突出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五十條 加強基層全面建設,成績突出,被軍(相當等級的部隊)或者海軍艦隊、軍區空軍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樹立為基層建設標兵連隊、標兵單位的,可以記三等功;被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樹立為標兵連隊、標兵單位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在全軍有重大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五十一條 圓滿完成教學、科研任務,並在教學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績,對推動、指導教學工作和部隊建設、國防建設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五十二條 文化、新聞、出版、體育等單位,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熱心為部隊服務,成績突出,為國家和軍隊贏得榮譽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五十三條 在本條令第四十四條至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方面表現突出,與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事跡、貢獻和影響相當的,可以分別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第五十四條 單位遵守紀律,在作戰或者其他方面,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在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全軍、全國有重大影響和推動作用,堪稱楷模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E. 新兵進部隊的體檢主要檢查什麼
徵兵體檢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是身高,男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62厘米以上,調整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60厘米以上,調整為158厘米以上,還規定了不同兵種新兵的身高限度。
二是體重,對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征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三是視力,除特殊要求的條件兵外,大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學生報名應征的,右眼裸眼視力從4.8放寬到4.6,左眼裸眼視力從4.6放寬至4.5。
四是血常規、尿檢等一些輔助性檢查項目。
體檢內容調整
身高體重標准
(一)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特勤人員:坦克乘員162—178cm,潛水員168—185cm,潛艇及水面艦艇人員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軍航空兵第34師專機服務隊女服務員165—172cm。
特種部隊條件兵(含海軍陸戰隊隊員)、駐香港澳門部隊條件兵170cm以上,北京衛戍區儀仗隊隊員180cm以上。中央警衛團、公安警衛部隊條件兵170cm以上,個別體格條件優秀的應征青年,身高可放寬到165cm。
(二)體重:男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0%。女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1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標准體重=(身高—110)kg。個別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征男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視力標准
陸勤人員:初中文化程度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高中文化程度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7,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5;大學專科文化程度人員、在校大學生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6,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5。
坦克乘員、潛艇及水面艦艇人員: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潛水員、空降兵、專機服務隊女服務員、中央警衛團條件兵、公安警衛部隊條件兵、特種部隊條件兵(含海軍陸戰隊隊員)、北京衛戍區儀仗隊隊員:每眼裸眼視力不低於5.0。
屈光不正,準分子激光手術後半年以上,無並發症,視力達到相應標准,合格。
潛水員、潛艇人員、空間兵、特種部隊條件兵(含海軍陸戰隊隊員)準分子激光手術或其他手術治療,不合格。
輔助檢查
(一)心電圖檢查作為常規檢查項目。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電圖,合格。
(二)腹部超聲檢查作為常規檢查項目。
肝、膽、胰、脾、腎末見明顯異常,單發肝腎囊腫(或血管瘤)直徑不超過1cm,輕度脂肪肝,合格。
(三)鑒於一些地區輔助檢查結果與當地常用標准有差異,《標准》中輔助檢查正常標准作為臨床參考數值,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具體明確為:
1、血常規檢查:血紅蛋白、紅細胞數、白細胞總數、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高或稍低,根據所在地區人體正常值范圍,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不作單項淘汰。
2、尿液檢查鏡檢白細胞數(離心沉澱標本)不超過6/高倍鏡,可結合外生殖器或外陰檢查情況綜合判定,其它尿檢項目要嚴格執行標准。
3、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酶如大於40單位、小於或等於50單位,要結合臨床物理檢查,參考當地常用數值進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況下,可視為合格,但須從嚴掌握。
F. 《全軍幹部工作大檢查文件匯編》
是這本嗎:(勞動人事出版社,1983) ——這本書極少見,前兩年還在《孔夫子舊書網》上見過,但剛才一搜,已經沒有了。 但發現另外一個本子:《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文件匯編(一)(二)(1950-1980)(1981-1990)》,科學普及出版社1990年的版本。不知道這套書和上面的內容是否一樣: ——你可以上孔夫子後搜一下,是吉林文史書店的,和他們的老闆聯系問一下。
G. 新兵入伍體能測試都檢測什麼 多少達標
新兵入伍體能測試檢測項目:
1、俯卧撐:動作規范, 2分鍾內連續完成35(8)次。
2、仰卧起坐;動作規范,3分鍾內連續完成35(20)次。
3、單杠引體向上:動作規范,連續完成6(2)次。
4、雙杠臂區伸:動作規范,連續完成8(3)次。
5、單腿深蹲起立:動作正確,連續完成5(2)次。
6、100米跑:15秒20(17秒20)內跑完全程; 駐海拔2000-3000米部隊16秒20 (18秒20); 駐海拔3000米以上部隊17秒20(19秒20)。
7、3000米跑:14分(16分30秒)內跑完全程; 駐海拔2000-3000米部隊15分30秒(18分);駐海拔3000米以上部隊17分(19分30)跑完全程。
8、5000米跑:23分內跑完全程;駐海拔2000-3000米部隊25分; 駐海拔3000米以上部隊27分跑完全程。
9、組合練習:1分30 秒(2分)內里連續完成俯卧伸曲腿10次,5米折返跑往返2次, 俯 卧撐5次,蛙跳10米,蛇型跑25米,返回直線跑35米。
(7)全軍工程驗收擴展閱讀:
體能標准內容:
1、徒手五公里測試:23分鍾及格,21分鍾優秀,海軍陸戰隊20分鍾;
2、戰術(10米低姿匍匐前進、10米側姿匍匐前進、10米躍進卧倒):30秒及格,20秒優秀;
3、單腿深蹲測試:6個及格,12個優秀;
4、100米測試:14.9秒及格,13.5秒優秀;
5、單杠引體向上測試:12個及格,16個優秀;
6、雙杠屈臂撐測試:12個及格,16個優秀;
7、俯卧撐測試:2分鍾40個及格,60個優秀;
8、仰卧起坐測試:3分鍾50個及格,80個優秀。
特種部隊日常訓練項目:
1、舉200次15KG的啞鈴,拉100次4簧的拉力器,臂力棒100下;
2、30米長的鐵絲網往返匍匐50次;前倒後到各50次;
3、引體向上、雙杠臂屈伸各100次;
4、瞄靶一個半小時,立姿、跪姿、卧姿個半小時,立姿和跪姿要槍口掛磚;
5、每周三次游泳訓練,穿軍裝3000M;
6、每五天軍隊鐵人三項:負重40kg跑2000米,負重20kg游2000米,負重20kg騎車5000米;
7、每月三次負重20KG跑15千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入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軍人體能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H. 新兵去部隊復檢都有什麼項目
復檢主要依據《應征公民入伍體格檢查標准》,重點對血液採集、外科、內科、五官科、視力、尿檢、B超、心電圖、胸透等方面進行了復檢。
復檢過程中,全體醫務人員態度嚴謹、嚴格標准,堅持「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的原則,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項,不放寬標准,不打擦邊球,對一些邊緣問題反復檢查、慎下結論,確保了結果真實准確。不合格的新兵則會在50天內退回兵源地。
新兵到部隊後一個月內還要進行終檢,終檢不合格的退回入伍地縣級武裝部。一般都是等新兵入伍完畢後,進入適應性訓練時候開始復檢,時間大約是新兵入營後的2個星期左右。具體時間每個部隊都不一樣,這個時間在部隊里沒有硬性時間規定。
(8)全軍工程驗收擴展閱讀:
體檢標准以及注意事項
1、男性: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厘米(坦克乘員不超過175厘米),體重50千克。潛水員,身長168厘米(不超過185厘米),體重54千克。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陸勤人員身長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
2、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3、過於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第二條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不合格。第三條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4、徵兵入伍體檢注意事項:體檢前一天忌酒,且避免使用對肝腎功能有影響的葯物。另外體檢前三天內不能吃得太油膩,因為可能導致血脂增高,影響各項血液指標的檢測,所以體檢前夕應多吃清淡飲食,多吃蔬菜,少吃肉類、雞蛋等高脂食品。
要防止中暑及低血糖,體檢要求空腹,在采血及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部超聲等空腹項目檢查完畢後應及時補充水分和就餐,防止頭暈、無力等低血糖症狀的發生,這是我們體檢時需要注意的。
I. 當兵復檢都檢查什麼
1、復檢主要對血液採集、外科、內科、視力、尿檢、B超、心電圖、胸透等方面進行了復檢。
2、徵兵入伍體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男性: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厘米(坦克乘員不超過175厘米),體重50千克。潛水員,身長168厘米(不超過185厘米),體重54千克。
(2)、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3)、過於肥胖或瘦弱者為不合格;第二條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為不合格;第三條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為不合格。
J. 徵兵體檢最新標准。
國防部徵兵辦公室對體檢標准進行了調整,主要有四個方面:
1.身高標準的調整,男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62厘米以上,調整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60厘米以上,調整為158厘米以上,還規定了不同兵種新兵的身高限度。
2.體重標準的調整,對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征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3.視力標準的調整,除特殊要求的條件兵外,大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學生報名應征的,右眼裸眼視力從4.8放寬到4.6,左眼裸眼視力從4.6放寬至4.5。
4.血常規、尿檢等一些輔助性檢查項目,重新明確了標准限度和把關原則。
徵兵體檢共有外科、內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婦科(女性)及輔助檢查。
一、外科(身高、體重標准)
二、內科(血壓標准、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
1、血壓標准:收縮壓:≥90mmHg;<140mmHg;舒張壓:≥60mmHg;<90mmHg。
2、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三、耳鼻咽喉科
1、嗅覺喪失,不合格。
2、聽力測定,雙側耳語均低於5m,不合格。
3、鼻畸形,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爛,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樣變及其他影響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4、Ⅱ度以上腫大的慢性扁桃體炎,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嚴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不合格。
四、眼科
1、視力標准: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
2、色覺異常,不合格。
3、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不合格。
4、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
5、晶狀體、玻璃體、視網膜、脈絡膜、視神經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五、口腔科
1、Ⅲ度齲齒、缺齒並列在一起的2個以上、不在一起的3個以上,重度牙周炎,顳頜關節疾病,唇、齶裂及其術後瘢痕,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義齒及復雜的可摘局部義齒,不合格。
2、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腫,口腔腫瘤,不合格。
六、婦科
1、內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盆腔腫物,不合格。
七、輔助檢查
1、血常規檢查
正常標准:血紅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女性110~150g/L(11~15g/dl)。
紅細胞數男性:4.0~5.5×10/L(400~550萬/mm³)。
女性3.5~5.0×10/L(350~500萬/mm³)。
白細胞總數:4.0~10.0×10/L(4000~10000/mm³)白細胞分類中性粒細胞50%~70%淋巴細胞20%~40%血小板計數100~300×10/L(10~30萬/mm³)。
2、尿液檢查
3、糞常規檢查(地方性寄生蟲病和血吸蟲病流行地區為常規檢查項目,其他地區根據需要進行檢查)
正常標准:外觀:黃軟鏡檢:紅、白細胞0~2/高倍鏡無鉤蟲、鞭蟲、絛蟲、血吸蟲、肝吸蟲、薑片蟲卵及腸道原蟲
3、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標法檢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氨酸氨基轉移酶40單位以上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不合格。
(10)全軍工程驗收擴展閱讀:
徵兵條件
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及其復印件1寸照片3張去武裝部現場報名,證件不合格現場駁回。
徵集的青年為初中,高中(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 畢業以上文化程度,企業單位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職工、企事 業單位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學歷教育民辦大學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無學籍學生及 在各類高考補習班學習的青年也應當徵集。
徵集的年齡, 男青年為年滿18至20歲;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業單位職工,21歲的也可徵集,根據本人自願 ,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最高可放寬到23歲。女青年為年滿17至19歲。大專為23歲,本科為24歲。
直接成為士官的條件: 招收士官的對象,必須是經過中(高)等職業技術學校(院)培訓合格且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初(中)級 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具有相應專業的男性公民。其基本條件是:
1.政治審查、身體檢查符合應征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和身體條件;
2.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以招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招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部隊特別需要並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27周歲。比原規定縮小了年齡段,原規定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部隊特殊專業需要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