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驗收內容是什麼
工程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
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❷ 工程驗收包括哪些內容
工程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等。
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例如一棟樓房的驗收
首先看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的情況,以下條件滿足規范要求,再進行總體評價。
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1.設計和合同約定內容的完成情況:
2.工程技術檔案、施工管理資料、質量保證資料的檢查情況:
3.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文件的檢查情況:
4.規劃、公安消防、技術監督、環保等有關部門專項驗收情況:
5.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的整改情況:
6.工程質量保修書的簽署情況:
分部工程質量評定情況
地基與基礎工程
主體結構工程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
建築屋面工程
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工程
建築電氣工程
通風與空調工程
電梯安裝工程
智能建築工程
❸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中驗收與進場驗收的區別是什麼
進場驗收:設備、材料進場的檢驗
過程中的驗收:施工過程中的隱蔽工程隨工驗收
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對整個工程項目的系統驗收
時間點、范圍都不一樣
❹ 工程竣工如何驗收
工程竣工的驗收方法:
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階段驗收、初驗收和正式驗收。
1、階段驗收:
(1)、階段驗收是指對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款支付條件的符合性的驗收。
(2)、階段驗收由公司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如有)共同審查後,提交驗收辦批准,並作為進度款支付的依據。
(3)、階段驗收不代表對任何質量方面的最終認可。
2、 初驗收:
(1)、建設項目完工後,為了順利通過工程正式驗收,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與監理單位(如有)負責組織施工單位作工程竣工初驗收,並審查由施工單位編寫的《工程竣工驗收總說明》和《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書》。
(2)、工程初驗收的程序如下:
a、檢查擬驗收工程是 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內容,檢查施工單位是否做到工完場清。
對於經公司同意的因特殊原因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完成但不影響投產使用的工程內容,填寫《工程未完內容明細表》。
b、檢驗擬驗收工程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及施工合同規定的質量標准,設備、水、暖、電及消防設施運行是否正常。
設備安裝工程單體無負荷試車和聯動負荷試車是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准,並有完整的運行記錄。
對沒有達到規定質量要求的工程,填寫《整改通知單》,提交施工單位整改。
c、檢查主要工程部位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必要時,可抽查已隱蔽的工程部位。
d、檢查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檔案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相關行業標准要求。
e、檢查監理單位(如有)的監理檔案及監理工作總結。
(3)、經過初驗收和對竣工檔案的檢查,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填寫《工程初驗收情況報告表》和《工程決(結)算意見》,並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檔案資料(包括電子光碟一份)向驗收辦提出正式驗收申請。
3、正式驗收:
(1)、驗收辦接到正式驗收申請後,根據工程特性和初驗收情況,確定項目驗收組成員名單和正式驗收時間,並於工程正式驗收前 3 日,向參加正式驗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發出《正式驗收通知》。
(2)、工程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a、施工單位代表介紹工程施工情況、自檢情況及合同執行情況,出示竣工資料(竣工圖及各項原始資料和記錄)。
b、監理工程師介紹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監理情況,作監理工作總結,發表竣工驗收意見。
c、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做工程管理總結,提出竣工驗收意見。
(3)、項目驗收組成員對已竣工的工程進行現場檢查,同時檢查竣工資料內容是否完整、准確。
(4)、項目驗收組成員提出工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5)、項目驗收組針對工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施工單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並填寫《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備忘錄》。
(6)、審查由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提供的工程決(結)算意見。
(7)、暫時休會,由項目驗收組討論工程項目正式驗收是否合格。
(8)、復會,由驗收組組長宣布驗收意見。
(9)、有關部門會簽《工程竣工檔案交接證書》和《工程竣工驗收簽證書》。
(10)、驗收組提出工程決(結)算最終意見。
(11)、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竣工檔案和監理檔案,並按規定的份數上交檔案管理部門。
(12)、驗收辦組織項目建設主管部門、項目使用(需求)部門與施工單位確定工程交接時間,辦理《工程交接證書》。
(4)工程驗收中驗擴展閱讀:
程驗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後,根據相關行業標准,對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進行評定的過程,由施工班組自檢驗收環節、項目部竣工自驗收環節、公司抽檢驗收環節三部分組成。
重要性
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建築業的突飛猛進,在這個城市化的過程中,建築企業承擔了大量的設施建設。
正因為施工建設關乎百姓利益,稍有不慎將會付出血的代價。
所以為了保障施工質量,不僅要在施工過程中做好技術與質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時做好驗收工作,評定最終的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
參考資料
網路-工程驗收
❺ 工程建設中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有何不同
一個項目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往往需要經過多方的檢驗和施工,然後才能夠完成,而在完成時的一個特殊時間段內,很多工程監督方會對施工工程進行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項操作,並嚴格按照相關國家規定完成。兩項活動都屬於工程驗收,但是又有著很大的區別,那麼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到底有什麼樣的區別呢?
1、承包單位自驗
在進行某個建設項目工程時,如果建設項目進度已經接近尾聲,承包單位就會對自己建設的項目進行初步自檢,這個自檢是由承包方來單獨完成的,他們會根據相關標准檢查工程的各項成果,並寫出初步的自檢報告。自檢報告需要向總工程師提交,人們在進行仔細檢查核對後對未達標或不合格的地方進行修補。
2、監理單位組織初步驗收(預驗收)
這里的驗收就是對項目工程的初步驗收,初步驗收是相關建築監理單位主導完成的。指揮者是監理單位的總工程師和其他專業工程師組成的工程師團隊,驗收過程中,他們會對建築項目的相關設計標准、建設實體、施工合同等多方面進行嚴格審查,整個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並對施工單位和承包方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如果發現任何問題就會及時要求承包方整改,整改我完畢後,將初步驗收的成果報告提交。
3、竣工驗收
當受檢項目通過自檢和初步驗收後,相關工程師和其他人員再次組成竣工驗收審核小組,並對項目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審查
一般情況下,需要進行竣工驗收的項目需要提前七天向審查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詳細資料,相關單位通過後才可正式開始竣工驗收的程序。
建設單位和相關機構在組織竣工驗收的過程中應擔滿足以下幾點:
(1)竣工驗收的過程中無論是什麼措施都必須滿足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及國家標准;
(2)仔細審查申請單位和建設方提交的資料,且需要嚴格進行;
(3)對工程項目的實體進行嚴格仔細的審查;
(4)查驗完畢後,形成相關的結果報告,相關人員簽字蓋章正式生效,代表此工程正式竣工並通過驗收,可以使用。
如果在這個過程中各方意見相左,需要上報相關的政府機構和部門協調。
從本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初步驗收只是對竣工驗收的提前准備,即對自身的項目進行一次大驗證,以保證竣工驗收能夠通過,而竣工驗收代表的是項目能否正式使用。
❻ 工程質量中間驗收是什麼意思
建設工程驗收程序
1、目的
明確規定工程驗收及移交的責任、方法和要求,規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項工程按照設計圖紙、有關規范及相關文件(圖紙會審、技術、設計變更,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等)進行驗收,確保工程項目最終通過建設主管部門的驗收,順利移交物業管理單位。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工程項目的驗收控制。
3、 職責
3.1 工程部組織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和竣工驗收;
3.2 工程部負責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提出驗收備案申請,出具《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3 工程部、開發部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土建工程各配套工程的驗收;
3.4 土方回填之前,各分包工程竣工,主體封頂及配套工程回土之前驗收,運營部、研發部、物業部、開發部派相關人員參與;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驗收組織與依據
4.1.1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標准和竣工驗收標准為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強制性標准、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4.1.2 按國家有關工程驗收規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後,必須進行相應的分項分 部工程質量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包括:樁基工程、基礎分部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單位工程初驗及竣工驗收;
4.1.3 在規定的階段工程施工後,只有通過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工程才可進入下一步的施工,發現問題應組織各承包方進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只有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才可進行移交;
4.1.4 工程部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驗收工作實施監督。
4.2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程序
4.2.1 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樁基分項、地基與基礎分部、主體結構分部等施工完畢後提交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申請報告及施工單位的自評報告和監理單位的評估報告後,組織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並在驗收前3天將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通知質監站;
4.2.2 工程部負責組織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組長由項目總經理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公司現場管理人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質量負責人和有關專家組成;
4.2.3 由驗收小組組長主持驗收工作,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4.2.4 由驗收小組組長查閱施工圖後隨機確定抽查部位,數量按現行驗收標准確定;
4.2.5 驗收小組分組進行檢查、驗收:
a)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有關資料;
b)檢查工程實物質量,包括混凝土、砌體等分項實測實量;
c)工程檢測,重點檢測砌體砂漿灰縫密實度、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等檢測。
4.2.6 驗收小組在驗收通過後,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有關驗收小組簽字,並填寫《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書》,我司、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分別簽字蓋章;
4.2.7 驗收小組對驗收情況進行匯總形成驗收意見,在3天內將由我司、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簽字蓋章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報質量監督機構備存;
4.2.8 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的質量問題,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並填寫《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有關驗收小組人員簽字,但我司不加蓋公章。由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並委託我司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我司公章,3天內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備存;
4.2.9 驗收小組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驗收標准時,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組織驗收;
4.2.10 監督小組在建設單位組織的驗收過程中,對有異議部位或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輔以科學的檢測手段,進行檢測或抽檢;如發現違反強制性標准或工程存在嚴重質量缺陷,會開簽《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責成責任單位整改,由我司(監理單位)復查確認整改符合要求後報質監站;
4.2.11 當驗收小組各方意見不一致時,應當由工程部組織協商解決,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驗收。當協商不成時,可以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商。
4.3 項目竣工驗收十項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達到竣工標准;
2)工程部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全面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規定,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
3)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參加簽署的更改原設計的資料進行了檢查,確認勘察、設計符合國家規范、標准要求,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並提出工程質量核查報告;
4)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在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勘察、設計單位認可的基礎上,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並核定合格質量等級,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5)有完整的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竣工檔案資料;
6)公司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證明;
7)施工單位和公司簽署了工程質量保修書;
8)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並出具認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10)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要求整改的質量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4.4 項目竣工驗收程序
4.4.1 工程完工,工程部下收到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的工程質量核查報告,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4.4.2 工程部在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申領《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同時將竣工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以《建設單位竣工驗收通知單》的形式通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4.4.3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審查該工程竣工驗收十項條件和資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發給我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我司整改,並重新確定竣工驗收時間;
4.4.4 由工程部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竣工驗收組組長由我司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組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我司項目總經理、我司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成員中土建及水電安裝專業人員應配備齊全;
4.4.5 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4.4.6 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a)檢查工程實物質量;
b)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c)對建築工程的施工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如: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立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4.7 驗收小組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4.4.8 驗收小組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我司加蓋公章;
4.4.9 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竣工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4.4.10 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的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我司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託我司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我司公章;
4.4.11 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
4.5 竣工驗收備案
4.5.1 工程部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竣工驗收備案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4.5.2 工程部在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5)單位工程質量綜合驗收文件(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核查報告、監理單位的質量評估報告);
6)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和功能試驗資料;
7)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8)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9)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支付證明;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交的其他文件和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5、質量記錄
5.1《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
6.1 《建設工程質量人員從業資格審查表》
6.2 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合格證明書)
6.3 勘察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合格證明書)
6.4 設計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合格證明書)
6.5 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合格證明書)
6.6 《電梯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
6.7 《上海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明》
6.8 《新建、改建、擴建(包括技改、技措)建設工程「三同時」竣工驗收單》
6.9 《建設單位竣工驗收通知單》
6.10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6.11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6.12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6.13 《工程質量保修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❼ 工程驗收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應先檢查所有的工程資料是否齊全。
2、隱蔽工程是否符合圖紙要求,
3、檢驗批是否符合驗收規范。
❽ 房屋建設工程中專項驗收包括什麼
房屋建設工程中專項驗收包括檔案驗收,分戶驗收,節能驗收,安全驗收,竣工驗收,人防驗收(如有,大多為異地人防),規劃驗收,消防檢測及消防驗收,防雷驗收,綠化驗收,環保驗收,市政驗收,室內空氣檢測,電梯專項檢測等。
房屋驗收由參建主體(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驗收程序的合法性。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人防、消防、建築節能、規劃、氣象、環保等應進行專項驗收。然後是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主持,參加驗收單位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上述參加驗收單位,最後質量安全監督站出具驗收報告。
一、規劃驗收
1、驗收條件
建設工程主體和外立面完成,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測繪,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測量成果報告書》,室外道路、管網、園林綠化已完成。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件批準的內容,全面完成各項建設和環境建設之後,填寫《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申報表》,按規定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
2)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經驗收合格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許可證件附件上簽章。
二、電梯驗收
1、驗收條件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完畢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
2、 驗收程序
1)電梯使用單位持核準的開工報告和有關資料向檢驗機構提出驗收申請檢驗。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應當自接到檢驗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安排檢驗。
2)電梯安裝、改造完畢並經檢驗合格後,由安全監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發給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三、消防驗收
1、驗收條件
室內防火分區(含封堵)、防火(卷簾)門、消火栓、噴淋(氣體)滅火、消防指示燈、消防報警、電氣等系統完成聯動調試,室外幕牆防火構造、庭院環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並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消防檢測機構檢測,並出具消防檢測報告書。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B.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C. 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E. 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現場消防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認可文件。
五、人防驗收
1、驗收條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風、燈具、人防門安裝,並自檢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 三防設備 ' 不具備條件,可出具緩建證明及暫不安裝證明。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提前7天書面通知當地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參與監督,驗收合格後15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備案。
六、室內環境驗收
1、驗收條件
1)室內裝飾完成設計內容,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並簽定合同;
2)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濃度檢測時,對採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築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採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築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後進行;點擊?工程資料免費下載
3)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採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築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採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築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24h後進行。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現場檢測,並出具《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
七、規劃驗線
1、驗收條件
工程所在場地達到「三通一平」條件,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放線,並出具《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填寫完整的《建設工程驗線申請表》(附《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獲得許可後,方能進行後續施工。
八、建築節能驗收
1、驗收條件
1)承包單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
2)外窗氣密性現場實體檢測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取樣,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
3)採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工程安裝完成後,應進行系統節能性能的檢測,且應有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
2、驗收程序
1)民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節能工程進行專項驗收,並對驗收結果負責,提前3天通知市牆革節能辦到場監督。
2)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備案時建設單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築節能備案表》;
B. 民用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報告;
C. 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繳納憑證;
D. 新型牆體材料認定證書復印件。
九、無障礙設施驗收
1、 驗收條件
完成設計圖紙無障礙設施內容,並自檢合格。
2、驗收程序
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同時對無障礙設施進行驗收。未按規定進行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十、供電驗收
1、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電企業審核受送電裝置設計圖紙內容完成,並自檢合格;簽定《供電用電合同》。
十一、燃氣驗收
1、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燃氣設計圖紙內容完成,並自檢合格;簽定《供氣用氣合同》。
十二、供水驗收
1、 驗收條件
經批準的中水設施已聯合調試、運轉正常,生產給水系統管道已安裝完成,並已沖洗和消毒;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水樣檢測部門取樣檢驗,並出具《水質檢測報告》;簽定《供水用水合同》。
十三、防雷驗收
1、驗收條件
接地、屋面、幕牆、金屬門窗避雷系統完成設計內容,並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託相應資質的防雷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
2、驗收程序
1)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
B.《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書》;
C. 防雷工程專業施工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
D.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
E. 防雷裝置竣工圖等技術資料;
F. 防雷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記錄和由國家認可防雷產品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
2)許可機構辦結有關驗收手續,防雷裝置經驗收合格的,頒發《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
十四、工程檔案預驗收
1、 驗收條件
承包單位已完成圖紙和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按照暫行辦法要求工程資料(含竣工圖)准確、完整。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按照歸檔分工分別編制《基建文件卷》、《監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單位編制各自合同范圍內工程內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總包單位匯總;其中:竣工圖由總包單位繪制,或建設單位另行委託其他單位完成;
2)建設單位匯總各單位資料,形成初步《建設工程竣工檔案》,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提請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❾ 什麼是中間檢驗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上
中間檢驗就是在工序過程中的檢驗,比如管道焊接過程中進行的檢驗。
❿ 工程中間驗收內容有那些,與竣工驗收的關系如何
理論上說,建築上的各個分部工程都需要有中間驗收,但是通常只進行樁基礎子分部驗收、基礎分部驗收、主體分部驗收。
沒有做中間驗收理論上是不允許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但是沒做中間驗收是肯定不能進行竣工驗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