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程序有哪些
中文詞條名: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英文詞條名:
基本規定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進行檢查記錄。
表31-57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開工日期:
2.建築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關產品,應按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進行復檢,並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准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文件。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4.檢驗批的質量檢驗,應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進行選擇:
(1)計量、計數或計量-計數等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尚可採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4)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可採用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可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5)經實踐檢驗有效的抽樣方案。
5.在制定檢驗批的抽樣方案時,對生產方風險(或錯判概率α)和使用方風險(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規定採取:
(1)主控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2)一般項目:對應於合格質量水平的α不宜超過5%,β不宜超過10%。
『貳』 建設工程質量驗收主要程序是什麼
竣工驗收的程序
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5、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6、以上是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除此之外,建設單位還應就工程項目取得規劃部門、公安消防部門以及環保單位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按建設工程項目分級管理許可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叄』 工程驗收的程序是什麼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許可證。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三)本規定第五條(二)、(三)、(四)、(九)、(十)項規定的文件。
(四)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五)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六)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肆』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主要驗收程序是怎樣的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內容見GB50300-201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5.01~5.04條。
其中檢驗批質量驗收:由施工項目部報監理部簽認;
分項工程驗收:由專業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項目部技術員、施工員參加,雙方簽字有效;
分部工程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各參建單位代表參加(除地基與基礎分部外,地勘部門不參加),觀看現場、必要時抽查實物及資料,開會議論,各方代表簽字、蓋項目部公章有效。有效;
單位工程驗收:由建設方代表主持,驗收小組各代表報告工程竣工總結,總監宣讀工程質量評估報告,驗收小組各代表表態,並應出具書面結論意見。驗收小組組成:建設方全權代表、總監及主要專業工程師、設計代表、地勘代表、總包及專業分包的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在當地監督部門的監督下,觀看現場、必要時抽查實物,核實資料,開會議論,各方代表簽字、蓋法人公章有效。
『伍』 工程質量驗收的組織和程序是什麼
工程驗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後,根據相關行業標准,對工程建設質量和成果進行評定的過程。由施工班組自檢驗收環節、項目部竣工自驗收環節、公司抽檢驗收環節三部分組成。
1、施工班組自檢驗收
主要是指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班組為了控制工程質量而對各個關鍵性工藝環節進行的自檢驗收、各項隱蔽工程掩蓋前的自檢驗收等。
具體要求為施工班組在當天工程段完成後,工作票結束後進行自查,並且在自查結果中應包含該工程段的負責人、工程段范圍,以便建立質量追溯卡和工程進度、工程量的統計機制。
2、項目部竣工自驗收
是指所有工程項目安裝調試完畢後進行的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它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後一項工作。[1]
3、公司抽檢驗收
主要在項目部提交竣工自檢評估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對項目部竣工工程進行抽檢驗收。抽檢驗收按照規定抽檢比例進行,抽檢過程中對於不合格項,按照質量稽查標准進行處理,並將缺陷項整改要求通知到項目。
(5)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擴展閱讀:
評分標准體系:
工程驗收評分標准體系主要由工程等級評分,缺陷類型定義,缺陷分值定義,驗收設備工時,缺陷關鍵項等五部分的綜合評價指標來確定。
其中,工程等級評分自定義滿足多少評分以內為優、良、一般、合格;缺陷類型定義為緊急、重要、一般三種缺陷類型;缺陷分值定義按照不同缺陷類型對所添加缺陷設定缺陷分值。
驗收設備工時即設備驗收花費時間,按照不同設備類型定義不同的工時,可將設備數量與設備類型工時相乘得到該類驗收設備工時;缺陷關鍵項在缺陷項中自定義缺陷是否關鍵項,如果設定該缺陷項為關鍵項時,無論驗收得分多高都將判定不合格,既「一票否決制」。
對於具體工程項目,總分設定為100分。採用驗收違章扣分制計算該工程項目的最終得分。評分實現結果:100(分子分母)100,將結果和工程等級評分進行比對,落在哪一區域既為該項工程最終的等級。(分母組成部分:查詢自檢驗收設備數量,累加每個驗收設備工時。
分子組成部分:查詢自檢、自驗、抽驗所有設備缺陷項,缺陷項中若存在緊急缺陷將工程等級設置為不合格,既「一票否決制」。上述條件若都沒有滿足時,將不同類型的分值設備,再將各個類型分值總合相加作為分子部分)。
『陸』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實體進行到位質量監督檢查)。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6)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擴展閱讀:
工程竣工驗收必備條件:
1、已完成設計和合同規定的各項內容;
2、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驗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標准、設計文件規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資料符合要求;
4、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5、單位工程觀感質量符合要求。
6、各專項驗收及有關專業系統驗收全部通過。
參考資料:網路 竣工驗收工作程序
『柒』 工程質量驗收四個程序
工程竣工驗收可分為單項或單位工程完工後的交工驗收和全部工程完工後的竣工驗收兩大階段。
(一)承包商申請交工驗收
整個建設項目如果分成若干個合同交予不同承包商實施,承包商己完成了合同工程或按合同約定可分步移交工程的,均可申請交工驗收。交工驗收一般為單位工程,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單項工程的施工內容,如特殊基礎處理工程,電站單台機組完成後的移交等。承包商的施工達到竣工條件後,自己應首先進行預檢驗,修補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設備安裝工程還應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共同進行無負荷的單機和聯動試車。承包商
在完成了上述工作和准備好竣工資料後,即可向業主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二)單項工程驗收
單項工程驗收對大型工程項目的建設有重要意義,特別是某些能獨立發揮作用、產生效益的單項工程,更應竣工一項驗收一項,這樣可以使工程項目及早發揮效益。單項工程驗收又稱交工驗收,即驗收合格後業主方可投入使用。初步驗收是指國家有關主管部門還未進行最終的驗收認可,只要施工涉及的有關各方進行的驗收。
由業主組織的交工驗收,主要是依據國家頒布的有關技術規范和施工承包合同,對以下幾方面進行檢查或檢驗。
1.檢查、核實竣工項目准備移交給業主的所有技術資料的完整性、准確性。
2.按照設計文件和合同檢查已完建工程是否有漏項。
3.檢查工程質量、穩蔽工程驗收資料,關鍵部位的施工記錄等,考查施工質量是否達到合同要求。
4.檢查試車記錄及試車中所發現的問題是否已得到改正。
5.在交工驗收中發現需要返工、修補的工程,明確規定完成期限。
6.其他涉及的有關問題。
驗收合格後,業主和承包商共同簽署《交工驗收證書》。然後由業主將有關技術資料,連同試車記錄、試車報告和交工驗收證書一並上報主管部門,經批准後該部分工程即可投入使用。
驗收合同的單項工程,在全部工程驗收時,原則上不再辦理驗收手續。
(三)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後,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又稱為動用驗收。業主參與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分為驗收准備、預驗收和正式驗收三個階段。
整個工程項目運行竣工驗收後,業主應迅速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在進行竣工驗收時,已驗收過的單項工程可以不再辦理驗收手續,但應將單項工程交工驗收證書作為最終驗收的附件而加以說明。
(四)竣工驗收中遺留問題的處理
一個大型工程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時不可能什麼問題都已處理干凈,不留尾巴。因此,即使已達到竣工驗收標准,辦理了驗收和移交固定資產手續的投資項目,可能還存在某些影響生產和使用的遺留問題。
《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辦法》規定,「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驗收,對遺留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意見,限期落實完成。」對這些問題,應實事求是地妥善加以處理,常見的遺留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遺留的尾工又分三種情況:
(1)尾於承包合同范圍內遺留的尾工,要求承包商在限定的時間內掃尾完成。
(2)尾於各承包合同之外的工程少量尾工,業主可以一次或分期劃給生產單位包干實施。基本建設的投資(包括貨款)仍由銀行監理結轉使用,但從包干投資劃歸生產單位起,大中型項目即從計劃中銷號,不再列為大中型工程收尾項目。
(3)分期建設分期投產的工程項目,前一期工程驗收時遺留的少量尾工,可以在建設後一期工程時一並組織實施。
2.協作配套問題應考慮兩種情況:
(1)投產後原材料、協作配套供應的物資等外部條件不落實或發生變化,驗收交付使用後由業主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解決。
(2)由於產品成本高、價格低,或產品銷路不暢,驗收投產後要發生虧損的工業項目,仍應按時組織驗收。交付生產後,業主應抓好經營管理、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增收節支等措施解決虧損。
3.「三廢」治理:「三廢」治理工程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交付使用。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情況,驗收委員會會同地方環保部門,根據「三廢」危害程序予以區別對待:
(1)危害很嚴重的,「三廢」治理未解決前不允許投料試車,否則要追究責任。
(2)危害後果不很嚴重,為了迅速發揮投資效益,可以同意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但要安排足夠的投資、材料,限期完成治理工程。在限期內,環保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如果同意,可酌情減免排污費。愈期沒有完成時,環保部門有權勒令停產產或徵收排污費。
4.勞保安全措施:勞動保護措施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同時交付使用。對竣工時遺留的或試車中發現必須新增的安全、衛生保護設施,要安排投資和材料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