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竣工報告內容有哪些
1、工程概況,
2、施工組織設計,
3、符合法律法規及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4、工程施工質量檢查結果。
5、工程施工履行設計文件情況。
6、工程合同履約情況。
驗收之日前7個工作日內通知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參加驗收。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驗收之日起15d內建設單位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備案。驗收後三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提交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竣工驗收前,由建設單位組識,城建檔案館對檔案進行預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包括
1、工程概況。
2、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
3、對工程斟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評價。
4、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組織形式和內容。
5、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6、竣工移交證書。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質量檢查報告。
10、工程竣工報告。
11、施工許可證。
1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13、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14、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㈡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內容:
一、建設依據
簡要說明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計劃任務書和核准單位及批准文號,批準的建設投資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規定的建設規模及生產能力,建設項目的包干協議主要內容。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前期工作及實施情況;
2、設計、施工、總承包、建設監理、設備供應商、質量監督機構等單位
3、各單項工程的開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產能力(詳細說明工期提前或延遲原因和生產能力與原計劃有出入的原因,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建設中為保證原計劃實施所採取的對策)。
三、初驗與試運行情況
初驗時間與初驗的主要結論以及試運行情況(應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初驗報告及試運轉主要測試指標,試運轉時間一般為3—6個月)。
四、工程技術檔案的整理情況
工程施工中竣工驗收報告的大事記載,各單項工程竣工資料、隱蔽工程隨工驗收資料、設計文件和圖紙、監理文件、主要器材技術資料以及工程建設中的來往文件等整理歸檔的情況。
五、竣工決算概況
概算(修正概算)、預算執行情況與初步決算情況,並進行通信建設項目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投資分析。
六、經濟技術分析
1、主要技術指標測試值及結論;
2、工程質量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分析,對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處理後的情況說明;
3、建設成本分析和主要經濟指標,以及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所獲得的投資效益;
4、投資效益的竣工驗收報告分析,形成固定資產占投資的比例,企業直接收益,投資回報年限的分析,盈虧平衡的分析。
七、投產准備工作情況
運行管理部門的組織機構,生產人員配備情況。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培訓情況及建立的運行規章制度的情況。
八、收尾工程的處理意見。
九、對工程投產的初步意見。
十、工程建設的經驗、教訓及對今後工作的建議。
(2)工程竣工驗收的內容擴展閱讀
竣工驗收報告編寫內容包括
一、建設情況:
1、建設項目批准依據、建設規模、產品方案及新增生產能力;
2、設計情況,主要包括設計依據、設計單位、設計階段、初步設計批准部門、重大設計變更;
3、施工情況,主要包括施工單位、歷年施工形象進度,施工大事記錄等;
4、設計概算、竣工決算和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總額及其構成分析。
二、生產准備情況,主要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培訓、原材料、生產工藝、公用設施的維修和技術准備;
三、試車考核情況,生產能力、產品質量及各項經濟指標;
四、工程質量總評價;
五、三廢治理工程完成情況和試運轉結果;
六、勞動保護、生產環境衛生方面的情況;
七、影響生產的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
八、外事工作和合同執行情況;
九、投資效果分析;
十、經驗教訓。
㈢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下面是上海的標准,但各地差不多拉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程序和內容(試行)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建設部建建(2000)142號文《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上海地區的實際情況,特製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程序和內容」。一、竣工驗收的組織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二、驗收人員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級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成員中土建及水電安裝專業人員應配備齊全。三、竣工驗收標准
竣工驗收標准為國家及上海市的強制性標准,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四、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1、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主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5)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建設單位蓋章。 (6)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7)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建設單位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託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8)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五、竣工驗收備案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後,由建設單位負責,在15天范圍內向備案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㈣ 竣工驗收包括哪些驗收
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由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後,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的過程。 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工程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應該指出的是,竣工驗收是建立在分階段驗收的基礎之上,前面已經完成驗收的工程項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驗收時就不再重新驗收。
驗收對象
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符合驗收標準的,必須及時組織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驗收依據
竣工驗收的依據可概括以下九點:
(1)上級主管部門對該項目批準的各種文件;
(2)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批復文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4)國家頒布的各種標准和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術設備說明書;
(7)關於工程竣工驗收的其他規定;
(8)從國外引進的新技術和成套設備的項目,以及中外合資建設項目,要按照簽訂的合同和進口國提供的設計文件等進行驗收;
(9)利用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的建設項目,應按世界銀行規定,按時編制《項目完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