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工程驗收計劃及項目材料檢驗試驗計劃
工程驗收計劃 《規范》第 16.4..1條規定:「單獨簽訂施工合同的單位工程,竣工後可單獨進行竣工驗收。 在一個單位工程中滿足規定交工要求的專業工程,可徵得發包人同意,分階段竣工驗收。」
《規范》第16.4.2條規定:「單項工程竣工驗收應符合設計文件和施工圖紙要求,滿足生產需要或具備使用條件,並符合其他竣工驗收條件要求。」
《規范》第16.4.3條規定:「整個建設項目已按設計要求全部建設完成,符合規定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標准,可由發包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中間竣工並已辦理移交手續的單項工程,不再重復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是一項法律制度,《合同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竣工驗收已做了明確的規定。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順利進行,必須遵循項目一次性基本特徵,按施工的客觀規律和竣工的先後順序進行竣工驗收。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實踐中,因承包的范圍不同,交工的形式也會有所不同。從承包人的角度看,交付竣工驗收,意味著項目經理部任務的完成,可以承擔新項目。工程交付竣工驗收一般按三種情況分別進行:
1.單位工程(或專業:工程)竣工驗收
以單位工程或某專業工程內容為對象,獨立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達到竣工條件後,承包人可單獨進行交工,發包人根據竣工驗收的依據和標准,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組織竣工驗收,比較靈活地適應了目前工程承包的普遍性。按照現行建設工程項目劃分標准,單位工程是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有獨立的施工圖紙,承包人施工完畢,徵得發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約定的,可進行分階段驗收。這種驗收方式,在一些較大型的、群體式的、技術較復雜的建設工程中比較普遍地存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建設工程領域利用外資或合作搞建設的會越來越多,採用國際慣例的做法也會日益增多。分段驗收或中間驗收的做法也符合國際慣例,它可以有效控制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系統目標的實現。我國近幾年來也借鑒了國際上的一些經驗和做法,修訂了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增加了中間交工的條款。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l「通用條款」32.6款規定:「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4款辦理」。
在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雙方一旦約定了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如群體工程中,哪個(些)單位工程先行交工,再如公路工程的哪個合同段先行交工等,則應按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分階段的竣工驗收。
2.單項工程竣工驗收
指在一個總體建設項目中,一個單項工程或一個車間,已按設計圖紙規定的工程內容完成,能滿足生產要求或具備使用條件,承包人向監理人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和「工程竣工報驗單」經簽認後,應向發包人發出「交付竣工驗收通知書」,說明工程完工情況,竣工驗收准備情況,設備無負荷單機試車情況,具體約定交付竣工驗收的有關事宜。
對於投標競爭承包的單項工程施工項目,則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仍由承包人向發包人發出交工通知書請予組織驗收。竣工驗收前,承包人要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全部竣工資料並完成現場竣工驗收的准備工作,明確提出交工要求,發包人應按約定的程序及時組織正式驗收。對於工業設備安裝工程的竣工驗收,則要根據設備技術規范說明書和單機試車方案,逐級進行設備的試運行。驗收合格後應簽署設備安裝工程的竣工驗收報告。
3.全部工程竣工驗收
指整個建設項目已按設計要求全部建設完成,並已符合竣工驗收標准,應由發包人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檔案部門進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一般是在單位工程、單項工程竣工驗收的基礎上進行。對已經交付竣工驗收的單位工程(中間交工)或單項工程並已辦理了移交手續的,原則上不再重復辦理驗收手續,但應將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作為全部工程竣工驗收的附件加以說明。
對一個建設項目的全部工程竣工驗收而言,大量的竣工驗收基礎工作已在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竣工驗收中進行。實際上,全部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工作,大多由發包人負責,承包人主要是為竣工驗收創造必要的條件。
全部工程竣工驗收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審查建設工程的各個環節驗收情況;聽取各有關單位(設計、施工、監理等)的工作報告;審閱工程竣工檔案資料的情況;實地察驗工程並對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工作和工程質量、試車情況等做綜合全面評價。承包人作為建設工程的承包(施工)主體,應全過程參加有關的工程竣工驗收。
Ⅱ 建築工程項目竣工計劃應包括哪些內容
1.工程技術資料驗收內容
(1)工程地質、水文、氣象、地形、地貌、建築物、構築物及重要設備安裝位置、勘察報告、記錄;
(2)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關鍵的技術試驗、總體規劃設計;
(3)土質試驗報告、基礎處理;
(4)建築工程施工記錄、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記錄、管線強度、密封性試驗報告、設備及管線安裝施工記錄及質量檢查、儀表安裝施工記錄;
(5)設備試車、驗收運轉、維修記錄;
(6)產品的技術參數、性能、圖紙、工藝說明、工藝規程、技術總結、產品檢驗、包裝、工藝圖;
(7)設備的圖紙、說明書;
(8)涉外合同、談判協議、意向書;
(9)各單項工程及全部管網竣工圖等的資料。
2.工程綜合資料驗收內容
項目建議書及批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件,項目評估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設計任務書。土地徵用申報及批準的文件,承包合同,招標投標文件,施工執照,項目竣工驗收報告,驗收鑒定書。
3.工程財務資料驗收內容
(1)歷年建設資金供應(撥、貸)情況和應用情況;
(2)歷年批準的年度財務決算;
(3)歷年年度投資計劃、財務收支計劃;
(4)建設成本資料;
(5)支付使用的財務資料;
(6)設計概算、預算資料;
(7)施工決算資料。
Ⅲ 標書中驗收計劃怎麼寫
1、按什麼方式驗收;
2、驗收時間;
3、驗收地點;
4、驗收時,雙方哪些人員
大致內容這些,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組成驗收計劃!
Ⅳ 項目驗收計劃如何寫
驗收申請書1
省農科院:
本單位承擔的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推廣項目「____」(實施時間為20__年6月至20__年5月),按計劃執行,已完成計劃任務,根據廣東省財政廳粵財農綜[20__]13號「關於印發《廣東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粵財農綜[20__]13號「關於做好20__年至20__年度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和有關管理辦法要求,現申請對該項目進行總結驗收,請審批。
附件: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推廣項目驗收材料
二○__年五月 日
驗收申請書2
__(單位名稱)
關於_×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一、工程完成情況
__縣(鄉鎮)__工程由__(建設單位)於__年__月__日開工建設, _X_X_月底全面竣工,歷時X_個月,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如土建裝飾裝修工程、給排水工程、電器設備安裝工程等)。
二、驗收條件檢查結果
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該工程按設計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務。工程投資使用合理,竣工資料已准備齊全,工程施工質量已通過了質監站的質量檢驗,並出具了《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報告》,工程質量合格,已具備正式驗收條件。
三、項目竣工驗收申請
根據工程完成情況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現申請縣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工作領導小組對__縣(鄉鎮)__工程盡快組織竣工驗收工作。
特此報告
申請單位名稱(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