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監理例會如何開
老金聽到這,打斷老宋問:「接下來召開的監理例會如何?」老宋無奈的搖搖頭,又喝了半杯酒,說起現在的情況。 到現在共開了五次監理例會,業主單位只參加了兩次。而且參加會議的只是一個項目聯絡人,只是過來『聽會』,根本談不上對項目問題的溝通、協調解決。只要是遇到需要業主協調解決的問題,會上就無法達成共識。每次只好記錄在會議紀要里,並專門在會議紀要上標注『需業主協調解決的問題』,然後等待業主的答復。遇到業主的項目負責人出差,一個問題要等很久才有反饋意見,有時,這次例會召開時上次例會的問題還沒迴音,項目經常是被『卡』住。看到項目工期非常緊張,監理單位、承建商都很著急。 而且,還不只是反饋時間的問題。為了使業主能更加有效的決策,協調解決某些項目問題,每次會議紀要寫起來都很費勁,關於問題的細節寫得特別詳細,供業主單位參考。就這樣,曲主任每次看完會議紀要,還經常要打電話或者將監理工程師、承建商項目經理叫到辦公室了解情況。承建商的項目經理也開始有了情緒;『監理例會乾脆以後別開了,我們要求解決的問題,會上說了會下還要說一遍』。」 老金忍不住插話道,「我感覺你還要找曲主任說說。這樣下去,監理單位的權威都沒了」。老宋點點頭,無可奈何地說:「我該說的已經說過了,再去曲主任那兒,還能說什麼?我都不知道監理例會該如何開了……回去我再想想吧」。 看著時間不早了,老宋買完單和老金分手後,走在燈火輝煌的街頭,聽著街頭傳來《最近比較煩》的歌聲,也跟著唱起來:「最近比較煩、比較煩、比較煩,總覺得監理例會開得真是難」。
B. 工地例會和監理例會的區別
工地例會和監理例會的主要區別:
1、意義不同。工地例會是項目監理機構定期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解決與與監理相關問題的會議。監理例會是指建築施工過程中,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進行生產協調例會。
2、參與者不同。項目實施期間應定期舉行工地例會,會議由監理工程師主持,參加者有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有關監理人員、承包商的授權代表及有關人員、業主或業主代表及有關人員。監理例會參與者有建設方、監理、工頭、工人代表等。
3、召開時間不同。工地例會召開的時間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一般有旬、半月和月度例會等幾種。工程監理中的許多信息和決定是在工地會議上產生和決定的,協調工作大部分也是在此進行的,因此開好工地例會是工程監理的一項重要工作。監理例會會議周期根據具體工程商定,一般為一周一次。
4、目的不同。監理例會主要目的是對施工生產的一種過程式控制制,是掌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的重要措施。監理例會是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工程各參建單位交流信息、組織協調、處理工程建設實際問題的重要手段。工地例會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如何召開工地例會,各監理單位、各總監均存在不同的看法。
C. 工程例會和監理例會的區別
監理例會時由監理單位主持,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參加的會議,主要是解決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協調、投資、物資供應等方面的問題,而工地例會不限於以上單位,一般由建設單位或總承包管理單位主持,可以是建設、監理、施工、設計、地勘、設備供應商等,主要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遇到的質量問題、安全問題分析,進度存在問題分析及協調,設計方面及設計變更方案的討論與論證,工地例會討論問題的面比較廣。
D. 監理例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監理例會有總監主持,內容包括如下方面:
1、先由施工方總結上周生產計劃的完成情況、完成施工部位的質量情況等,接著施工方提出下周施工計劃和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2、由建設方回復施工方需要解決的問題,及提出進度要求。
3、由監理單位提出現有存在的問題,質量進度等方面完成的情況的檢查。
4、各方討論,結束會議。
總之,監理例會主要目的是對施工生產的一種過程式控制制,是掌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的重要措施。
監理例會是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工程各參建單位交流信息、組織協調、處理工程建設實際問題的重要手段。
(4)工程監理例會擴展閱讀:
監理例會是項目監理機構管理好工程的一項重要的手段。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必須就如下內容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監理例會召開的時間周期、各參建方參會人員、匯報材料的內容要求;參會人員必須准時參加,對遲到人員進行處罰。
對有事不能到會的人員,必須事先向項目總監請假並委派能承擔責任的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會議上發言的語言以普通話為准,參會單位要選定一位主要發言人,其他人員可以進行必要且簡短的補充。
這就要求各參會單位在會議上提交的問題應在會前得到統一,決不允許同一參會單位有多人意見不一的表述。
涉及到工程進度、費用增減等比較敏感的問題,往往各方有較大的爭議,難以在短時間內解決,所以要設立專題例會,避免在監理例會上陷於被動。
(1)涉及到設計變更聯系單的簽證:由於變更聯系單可能涉及到工程進度的安排、技術方案的變更、工序的調整、工程進度時間的增減和工程費用的增減等,需要各方認真准備資料,進行現場計量等工作;然後還要經過多次協商,方可達成一致意見。
(2)涉及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簽證:由於涉及已完工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工程量計量規則以及施工合同等方面的內容,應認真對待;在多方協商後方可達成一致意見。
(3)涉及替換施工方案、施工驗收標准、調整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工序;涉及到分包單位、甲供材料進場時間的調整。
(4)更換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由於涉及到施工合同中班組成員考核標准,應以合同為依據,嚴格按程序辦理;不應在會議上以口頭的形式進行匯報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