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寫環保 工程竣工報告還有竣工驗收報告
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報告及竣工環保文件咨詢招標中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
CZGS2009-01
所屬行業:
交通運輸
所屬地區:
滄州
招標內容:
施工期環境監理、工程竣工環保驗收調...
2. 環保竣工驗收資質有什麼要求嗎
環保竣工驗收資質的要求:
(1)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登記表的審批意見;
(2)建設項目試生產申請的審核意見;
(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報告表或登記卡;
(4)該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5)經環保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固廢交換轉移申請表;
(6)生活污水接管的排水許可證;
(7)建設單位環保工作匯報;
(8)建設單位環保管理制度及管理網路;
(9)廠區污水、雨水管道圖,排污口位置圖;
(10)該建設項目污染治理工程方案;
(11)該建設項目環保治理設施工程合同;
(12)環保局認為需要准備的其它材料。
3.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 )進行。
B
答案解析:[解析]
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
4. 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是不是就是環保三同時驗收
是的。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實質上就是對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的檢查。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後,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4)環保工程竣工驗收擴展閱讀:
驗收要求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5.監測方案編基本要求
驗收監測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5.1 簡述內容:任務由來、依據,尤其要闡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結論意見、環保對策、措施及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文件的要求;
5.2 建設項目工程實施概況:工程基本情況,生產過程污染物產生、治理和排放流程,環保設施建設及其試運行情況;
5.3 驗收監測執行標准:列出應執行的國家或地方環境質量標准、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名稱、標准編號、標准等級和限值,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復中的特殊限值要求,《初步設計》(環保篇)中的環保設施設計指標或要求等;
5.4 驗收監測的內容:按廢水、廢氣、雜訊和固廢等分類,全面簡要地說明監測因子、頻次、斷面或點位的布設情況,附示意圖;采樣、監測分析方法;驗收監測的質量控制措施;
5.5 現場監測操作安全注意事項(必要時針對工廠實際情況制定);
5.6 對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檢查的內容。
5. 工程竣工與竣工環保驗收的先後順序
竣工環保驗收在前,工程竣工在後。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後一項工作。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後,才會進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5)環保工程竣工驗收擴展閱讀: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1、由建設單位交施工單位填寫,並經各負責主體(建設、監理、勘測、設計、施工單位)簽字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送質監站審核通過後,提交一份至備案部門。
2、驗收意見一欄,須說明內容包括:該工程是否已按設計和合同要求施工完畢,各系統的使用功能是否已運行正常,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是否均已處理完畢,現場是否發現結構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隱患,參驗人員是否一致同意驗收,工程技術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等情況進行簡明扼要的闡述。
6. 環保改造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環保改造工程驗收程序:1各種污染物的排放是否達標。2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是否滿足總量控制要求。3三廢排放對當地環境的影響程度。4各種環保設施是否達到項目初步設計中所提出的設計指標要求。5環保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是否得到落實。6環保批復意見落實情況。
7. 環保竣工驗收檢測包括什麼項目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簡稱環保竣工驗收)是指建設項目竣工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規定,依據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結果,並通過現場檢查等手段,考核該建設項目是否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活動。
環保竣工驗收的類別:
環境空氣
大氣污染物
生活飲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廢水
土壤
固體廢棄物
雜訊
如有需求做環評,推薦[中/科/檢/測】
8.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該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一、工作范圍:南昌市環境保護負責其審批(或江西省環保局委託驗收)的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具體包括:
1、生產性工業項目
2、飲食業、旅館業、沐浴業、洗染業、娛樂服務業、攝影及擴印業、醫院、療養院及其它可能產生污染的服務業。
3、市政工程、水利工程
4、建築項目、區域開發項目
二、申報資料:
建設單位在申請環保驗收時,請提交以下資料:
1、建設單位申請驗收報告
2、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及批復
3、環境監測部門的監測報告
4、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申請報告表
5、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執行報告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6、環保設施運行記錄
三、工作程序:窗口受理→現場踏勘→建設單位委託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有資質的環境監測部門監測→建設單位提交環境監測報告及其它資料→資料審查→現場驗收→出具環保驗收意見
四、辦理時限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註:建設單位提交的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等有關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其修改、完善的時間不計在完成驗收時限內。)
五、工作機構南昌市環境保護局監督管理處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