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教材幾本
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包括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所以教材包括《監理概論》、《合同管理》、《三控》(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及《實務》:
1、監理概論
熟讀課本,大綱中要求掌握、熟悉、了解的部分需要全部通讀;要注意每段中的細節,要及時歸納並進行比較。
2、合同管理
大綱中要求掌握、熟悉、了解的部分必須全部通讀,同時也要注意細節;要將本書中出現的一些不認識的概念羅列出來並記下來,否則對其中的解釋就容易糊塗。
3、質量控制
本書是學習過程中最為困難的一本。本書中的一些提法與概念也必須熟悉,否則就會出現混淆。
4、投資控制
比較容易的一門,但要注意建築投資構成,如果可能全部記下來是有益的。
5、進度控制
相對而言是最容易的一門,注意進度計算中要把書中的習題也完成。
6、實務
著重於施工階段,所以施工階段的所有問題務必掌握。
② 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需要什麼材料
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畢業證、職稱證、與監理單位簽的合同、工作業績、社保合同
③ 全國監理工程師注冊需要哪些資料
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二)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四)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
④ 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所需要的材料(大立教育整理)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人,應自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初始注冊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近三年繼續教育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初始注冊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製作注冊執業證書使用)和相應電子文檔(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注冊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2、《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件(身份證或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
4、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參加社會保險的清單復印件(退休人員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證明復印件);
5、學歷或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與申請注冊專業相關的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作經歷和工程業績證明;
6、逾期初始注冊的,應提交達到繼續教育要求證明的復印件。
⑤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需要什麼資料
建設工程監理概論、建設工程質量控制、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建設工程進度控制、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信息管理、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建設工程監理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匯編、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輔導資料上、下(以上是全部學習資料)
⑥ 注冊監理工程師哪個教材好
你好!
2015監理工程師教材有很多知識點哦!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按照本規定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以下簡稱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未取得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
監理工程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注冊方能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執業。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監理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理工程師的注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建設部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培訓教材和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和組織考前培訓。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
⑦ 注冊監理工程師報名需要什麼材料
(1)身份證。
(2)畢業證。
(3)職稱證。
(4)照片。
(5)報名表。
⑧ 注冊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需要准備些什麼資料
1.《中華人民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2.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4.聘用單位所在地出具的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5.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⑨ 注冊監理工程師都有哪幾本教材
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需要的教材分別是《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建設工程進度控制》《建設工程質量控制》
《建設工程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監理概論》等大概10本,教材都是統一的,所以說應該只有一個版本,這個大家論壇的監理工程師版塊有電子版可以下,紙質版你到當當什麼的一搜就出來了
⑩ 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專業需要哪些材料
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專業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2、由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在聘用單位的社保證明掃描件(退休人員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證明);
3、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的,申請人應提供工作調動證明掃描件(與原聘用單位終止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或由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仲裁文件);
4、在注冊有效期內,因所在聘用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在聘用單位名稱變更後30日內按變更注冊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並提供聘用單位新名稱的營業執照、工商核准通知書掃描件。
(10)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料擴展閱讀:
1、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
4、申請初始注冊,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5、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4)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5)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