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程序
我國建立了對建築工程質量進行管理的體系,它包括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兩個方面。
宏觀管理是國家對建築工程質量所進行的監督管理,它具體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機構實施,是外部的縱向的控制。這種管理貫穿在建築工程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之中,它既對建築工程從計劃、規劃、土地管理、環保、消防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又對建築工程的主體從資格認定和審查,成果質量檢測、驗證和獎懲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還對各種建築活動如建築工程招標投標、建築工程施工、建築工程驗收、建築工程維修等進行監督管理。其目的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證技法規和標准貫徹執行。建設部是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主管部門;市、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是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的實施機構。
微觀管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建築工程承包單位,如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自己對所承擔工作的質量管理,是內部的、自身的控制。他們應按要求建立專門質檢機構,配備相應的質檢人員,建立相應的質量保證制度,如培訓上崗制、審核校對制、質量抽檢制、各級質量責任制和部門領導質量責任制等等。二是建設單位委託社會監理單位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監理,是外部的、橫向的控制。其目的在於保證工程項目能夠按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達到業主的建設意圖,取得良好的投資效益。
質量目標
在工程竣工後,由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站進行質量評定,工程質量優良,合格率必須達到100%。
安全目標:
本工程安全管理實行標准化,爭取達到市級「安全施工標准化工地」。
1)、施工安全方面:
施工現場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及機械設備事故,輕傷率控制在2‰內。
2)、消防安全方面:
施工現場杜絕火災,火警事故。
3)、治安管理方面:
施工現場治安管理必須達標,無刑事犯罪案件,消除「六害」行為。
現場管理目標:
按照成都市政府文明工地規定,發揚項目部創十佳的經驗,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科學管理,建成標准化施工現場。
項目部嚴格按GBT9002標准推行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我公司質量體系文件(《質量手冊》、《質量體系控製程序》、《質量文件匯編》、《質量記錄匯編》、《施工作業指導書匯編》)進行管理,確保高速優質地完成工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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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如何辦理
申請人提交申報材料並填寫《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建設工程質量責任卡》、《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等材料經審查合格後發放《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經審查合格後發放《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所需申辦材料:
工程報建證復印件1份;規劃許可證復印件1份;工程勘察質量監督手續復印件1份;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中標通知書及施工、監理合同;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1份。
(2)工程質量監督程序擴展閱讀:
工程質量的分類
按施工過程式控制制分為:
1.施工准備控制
指在各工程對象正式施工活動開始前,對各項准備工作及影響質量的各因素進行控制,這是確保施工質量的先決條件。
2.施工過程式控制制
指在施工過程中對實際投入的生產要素質量及作業技術活動的實施狀態和結果所進行的控制,包括作業者發揮技術能力過程的自控行為和來自有關管理者的監控行為。
3.竣工驗收控制
它是指對於通過施工過程所完成的具有獨立的功能和使用價值的最終產品〔單位工程或整個工程項目〕及有關方面(例如質量文檔)的質量進行控制。
按施工層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個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劃分為若干層次。例如,對於建築工程項目按照國家標准可以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等層次;而對於諸如水利水電、港口交通等工程項目則可劃分為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等幾個層次。
各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後順序的邏輯關系。顯然,施工作業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質量控制,它決定了有關檢驗批的質量;而檢驗批的質量又決定了分項工程的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決定了分部工程的質量;分部工程質量決定了單位工程質量。
㈢ 建設工程質量驗收主要程序是什麼
一、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與組織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該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
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分部工程應該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接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5天)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條件
1、檢驗批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查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項工程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4、單位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5、不合格工程處理
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㈣ 如何快速學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
學習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首先要熟悉《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這些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最基本的法律、法規,是從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法律依據,只有熟悉並掌握這些法律、法規,恰當地應用於實踐工作中,才能做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㈤ 建設工程質量驗收主要程序是什麼
竣工驗收的程序
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有關內容,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5、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6、以上是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除此之外,建設單位還應就工程項目取得規劃部門、公安消防部門以及環保單位出具的認可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按建設工程項目分級管理許可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㈥ 怎樣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一般的程序和資料是什麼
我大概說一下。在工程招標後,帶上招標時所用全套手續到建設局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注冊。註明;建設單位去辦
㈦ 如何做好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首先應明確監督內容、監督重點、監督方式、監督頻率和監督控制點。
工程項目質量監督組應掌握:
(一)質量監督法律、法規依據;
(二)工程的主要技術指標、相關主要施工技術規范(規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等;
(三)監督組織形式;
(四)質量監督工作內容、程序與要求;
(五)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內容;
(六)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的內容,關鍵工序抽查計劃;
(七)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內容;
(八)質量監督措施與公開辦事制度。
所以,工程質量監督的重點是程序監督(行為監督)結合實體抽查。在實際工作當中,監督站主要控製程序,只要監督程序到位,工程質量一定有保障。
(工程質量行為監督是指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各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責任和義務進行監督檢查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