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工程質量數據特徵具有
建築工程質量數據特徵具應有真實性、可追溯、嚴肅性與權威性。
㈡ 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里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份數統計怎麼計算
總分數14份,子分部下的分項工程的數據匯總後進入子分部並評分,然後分部工程下的子分部工程匯總數據後進入分部工程並評分,逐級匯總評分
㈢ 工程質量等級如何劃分可有什麼規范類書籍或文件
GB50300-200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全書條文中沒有『建築質量等級劃分標准』。
只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的條件。符合,就驗收合格。
沒有等級。國優、省優、市優是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榮譽級別規定,不是國家標准劃分的等級。
㈣ 工程質量驗收表中數字如何確認合格還是不合格標准
1、選中你要填充數據的格子。
㈤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中「檢驗批數」怎麼填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怎麼填
分項工程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分項工程驗收記錄用附錄e表。分項工程是在檢驗批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通常起一個歸納整理的作用,是一個統計表,沒有實質性驗收內容。只要注意三點就可以了,一是檢查檢驗批是否將整個工程復蓋了有沒有漏掉的部位:二是檢查有混凝土、砂漿強度要求的檢驗批,到令期後能否達到規范規定;三是將檢驗批的資料統一,依次進行登記整理,方便管理。
表的填寫:表名填上所驗收分項工程的名稱,表頭及檢驗批部位、區段,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由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填寫,由施工單位的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檢查後給出評價並簽字,交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
監理單位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的專業負責人)應逐項審查,同意項填寫「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項暫不填寫,待處理後再驗收,但應做標記。註明驗收和不驗收的意見,如同意驗收並簽字確認,不同意驗收請指出存在問題,明確處理意見和完成時間。
㈥ 工程質量事故分類
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方法有多種:
既可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劃分;又可按其產生的原因劃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後果或事故責任區分。
1、按事故造成損失程度分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按事故責任分類
(一)指導責任事故
指由於工程指導或領導失誤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操作責任事故
指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者不按規程或標准實施操作,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三)自然災害事故
指由於突發的嚴重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事故。
3.按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分類
(一)技術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工程項目實施中由於設計、施工在技術上的失誤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誤引發的質量事故。
(三)社會經濟原因引發的事故
指由於經濟因素及社會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風導致建設中的錯誤行為,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國務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同時廢止。
同時 經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設部常務會議審議,建設部頒布第161號部長令,決定廢止《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
《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號,1991年7月9日發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號,1991年12月5日發布)等7個部令。
㈦ 建築方面單位工程質量合格標準是什麼
《民法典》對建築企業有哪些影響?建企如何應對變局、開拓新局?-工保網
㈧ 工程質量等級有哪些
工程質量等級應按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項目逐級進行評定,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只是用於評魯班獎之類的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