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東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專項治理
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治理,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提到,工程竣工驗收前,滲漏、開裂問題未解決的,不得同意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通知》顯示,為全面提升廣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即日起廣東省住建廳將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行動。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施工圖審查等質量控制關鍵環節管理,實現全省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提升、住宅質量投訴明顯減少、住戶質量滿意度明顯提高。
據悉,此次行動要求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首先是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工程造價,不得要求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此外,強化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責任。同時,要加強過程式控制制,嚴格建材質量管控,嚴格實施樣板引路,嚴格落實質量標准,嚴格工程驗收管理,嚴格落實功能試驗,提高工程質量。
《通知》指出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採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質量巡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專項治理責任,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將存在較多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在建項目加大日常監督頻次和力度。將存在較多滲漏、開裂質量問題的工程項目信息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社會公示。工程竣工驗收前,滲漏、開裂問題未解決的,不得同意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通知》提到,各級住房城建建設主管部門應把滲漏、開裂問題質量投訴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建設(開發)單位質量信用評價體系。積極構建合理有效的應訴處理機制回應群眾訴求,對保修期內確因設計、施工原因導致的滲漏、開裂投訴,建立專項台賬,對被投訴較多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採取預警約談、信用考核、媒體曝光等方式進行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