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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間驗收申請表

發布時間:2021-06-19 19:56:57

建築工程中間質量驗收申請表監理單位意見怎麼寫

經核查:施工單位所報的工程質保資料完整,工程實體質量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同意申請驗收!

㈡ 請問工程中間驗收申請表監理單位意見怎麼寫謝謝

把工程概況從施工單位,那裡抄寫一下,把中間驗收前發現的問題,和施工單位整改寫一下,有沒有及時整改,及整改的情況說明,寫一下,自己單位工程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意思,還有建設單位,的好話。
各相關單位的配合好話
政府問題,質監站的好話
總之一句話,好的多寫,壞的少寫,寫了也要把自己的屁股擦乾凈...責任寫清,處理意思寫明...
必竟,你是幫建設單位做事...寫太多問題,哪方面都不討好...

呵呵

㈢ 工程中間驗收申請表監理單位意見怎麼寫

經核查:施工單位所報的工程質保資料完整,工程實體質量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同意申請驗收!
根據施工單位的報表和現場實際檢查情況填寫,如果施工單位的報表和實際情況出入太大,應讓施工單位整改,然後再填寫,內容一般比較簡單,是否符合設計,內容是否齊全,是否符合驗評標准,是否存在要整改的地方;是否同意驗收(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

㈣ 工程中間交接驗收記錄表在什麼情況下填寫

工程中間交接驗收記錄是在兩個不同的作業隊之間轉換程序時需要填寫的。如結構和裝修隊。

工程質量中間驗收是什麼意思

建設工程驗收程序

1、目的
明確規定工程驗收及移交的責任、方法和要求,規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項工程按照設計圖紙、有關規范及相關文件(圖紙會審、技術、設計變更,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等)進行驗收,確保工程項目最終通過建設主管部門的驗收,順利移交物業管理單位。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工程項目的驗收控制。

3、 職責
3.1 工程部組織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和竣工驗收;
3.2 工程部負責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提出驗收備案申請,出具《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3 工程部、開發部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土建工程各配套工程的驗收;
3.4 土方回填之前,各分包工程竣工,主體封頂及配套工程回土之前驗收,運營部、研發部、物業部、開發部派相關人員參與;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驗收組織與依據
4.1.1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標准和竣工驗收標准為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建設的強制性標准、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4.1.2 按國家有關工程驗收規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後,必須進行相應的分項分 部工程質量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包括:樁基工程、基礎分部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單位工程初驗及竣工驗收;
4.1.3 在規定的階段工程施工後,只有通過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工程才可進入下一步的施工,發現問題應組織各承包方進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只有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才可進行移交;
4.1.4 工程部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驗收工作實施監督。

4.2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程序
4.2.1 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樁基分項、地基與基礎分部、主體結構分部等施工完畢後提交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申請報告及施工單位的自評報告和監理單位的評估報告後,組織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並在驗收前3天將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通知質監站;
4.2.2 工程部負責組織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組長由項目總經理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公司現場管理人員、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質量負責人和有關專家組成;
4.2.3 由驗收小組組長主持驗收工作,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4.2.4 由驗收小組組長查閱施工圖後隨機確定抽查部位,數量按現行驗收標准確定;
4.2.5 驗收小組分組進行檢查、驗收:
a)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有關資料;
b)檢查工程實物質量,包括混凝土、砌體等分項實測實量;
c)工程檢測,重點檢測砌體砂漿灰縫密實度、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等檢測。
4.2.6 驗收小組在驗收通過後,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有關驗收小組簽字,並填寫《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書》,我司、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分別簽字蓋章;
4.2.7 驗收小組對驗收情況進行匯總形成驗收意見,在3天內將由我司、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簽字蓋章的《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報質量監督機構備存;
4.2.8 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的質量問題,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並填寫《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有關驗收小組人員簽字,但我司不加蓋公章。由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並委託我司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我司公章,3天內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備存;
4.2.9 驗收小組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驗收標准時,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組織驗收;
4.2.10 監督小組在建設單位組織的驗收過程中,對有異議部位或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輔以科學的檢測手段,進行檢測或抽檢;如發現違反強制性標准或工程存在嚴重質量缺陷,會開簽《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責成責任單位整改,由我司(監理單位)復查確認整改符合要求後報質監站;
4.2.11 當驗收小組各方意見不一致時,應當由工程部組織協商解決,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驗收。當協商不成時,可以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商。

4.3 項目竣工驗收十項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達到竣工標准;
2)工程部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全面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規定,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
3)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參加簽署的更改原設計的資料進行了檢查,確認勘察、設計符合國家規范、標准要求,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達到設計要求,並提出工程質量核查報告;
4)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在施工單位自評合格,勘察、設計單位認可的基礎上,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並核定合格質量等級,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5)有完整的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竣工檔案資料;
6)公司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有工程款支付證明;
7)施工單位和公司簽署了工程質量保修書;
8)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並出具認可文件;
9)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10)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要求整改的質量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4.4 項目竣工驗收程序
4.4.1 工程完工,工程部下收到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的工程質量核查報告,監理單位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4.4.2 工程部在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申領《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同時將竣工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以《建設單位竣工驗收通知單》的形式通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4.4.3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審查該工程竣工驗收十項條件和資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發給我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我司整改,並重新確定竣工驗收時間;
4.4.4 由工程部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竣工驗收組組長由我司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組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我司項目總經理、我司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成員中土建及水電安裝專業人員應配備齊全;
4.4.5 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4.4.6 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a)檢查工程實物質量;
b)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c)對建築工程的施工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如: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立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4.7 驗收小組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4.4.8 驗收小組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我司加蓋公章;
4.4.9 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竣工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4.4.10 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的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我司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託我司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我司公章;
4.4.11 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

4.5 竣工驗收備案
4.5.1 工程部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竣工驗收備案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4.5.2 工程部在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5)單位工程質量綜合驗收文件(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核查報告、監理單位的質量評估報告);
6)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和功能試驗資料;
7)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8)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9)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款支付證明;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交的其他文件和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5、質量記錄
5.1《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
6.1 《建設工程質量人員從業資格審查表》
6.2 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合格證明書)
6.3 勘察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合格證明書)
6.4 設計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合格證明書)
6.5 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合格證明書)
6.6 《電梯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證明書》
6.7 《上海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明》
6.8 《新建、改建、擴建(包括技改、技措)建設工程「三同時」竣工驗收單》
6.9 《建設單位竣工驗收通知單》
6.10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6.11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6.12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6.13 《工程質量保修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㈥ 建築工程中間質量驗收申請表什麼用

當申請成功並進行了中間質量驗收後,就證明主體分部有大半部分主體結構已經驗收,這部分可以進入後續施工工作。這對施工組織、進度安排具有極重要的作用。因為這個階段,大樓尚未封頂,若等待封頂後再主體分部驗收,就會造成其他工種窩工等待,因而拖遲了總工期。

㈦ 工程中間交接驗收記錄

工程中間交接驗收記錄是在兩個不同的作業隊交接時填寫。

㈧ 中間驗收的表的填寫:

一、表名及表頭部分
1、表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稱填寫要具體,寫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前邊,並分別劃掉分部或子分部。
2、表頭部分的工程名稱填寫工程全稱,與檢驗批、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表的工程名稱一致結構類型填寫按設計文件提供的結構類型。層數應分別註明地下和地上的層數。施工單位填寫單位全稱。與檢驗批、分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表填寫的名稱一致。
技術部門負責人及質量部門負責人多數情況下填寫項目的技術及質量負責人,只有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及重要安裝分部(子分部)調覷刺、工單位的技術部門及質量部門責任人。分包單位的填寫,有分包單位時才填,沒有時就不填寫,主體結構不應進行分包。分包單位名稱要寫全稱,與合同或圖章上的名稱一致。分包單位負責人及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填寫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技術負責人。
二、驗收內容,共有四項內容:
1、分項工程。按分項工程第一個檢驗批施工先後的順序,將分項工程名稱填寫上,在第二格欄內分別填寫各分項工程實際的檢驗批數量,即分項工程驗收表上的檢驗批數量,並將各分項工程評定表按順序附在表後。施工單位檢查評定欄,填寫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結果。核查一下各分項工程是否都通過驗收,有關有齡期試件的合格評定是否達到要求;有全高垂直度或總的標高的檢驗項目的應進行檢查驗收。自檢符合要求的可打「/』標注,否則打「X」標注。有「X」的項目不能交給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應進行返修達到合格後再提交驗收。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查,在符合要求後,在驗收意見欄內簽注「同意驗收」意見。
2、質量控制資料。應按GB50300—2001表G.0.1--2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中的相關內容來確定所驗收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項目,按資料核查的要求,逐項進行核查。能基本反映工程質量情況,達到保證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即可通過驗收。全部項目都通過,即可在施工單位檢查評定欄內打「/』標注檢查合格。並送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審查,在符合要求後,在驗收意見欄內簽注「同意驗收」意見。有些工程可按子分部工程進行資料驗收,有些工程可按分部工程進行資料驗收,由於工程不同,不強求統一。
3、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計告,這個項目是指竣工抽樣檢測的項目,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檢測的,盡量放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檢測。檢測內容按 GB50300—2001表G.0.1——3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中相關內容確定核查和抽查項目。在核查時要注意,在開工之前確定的項目是否都進行了檢測;逐一檢查每個檢測報告,核查每個檢測項目的檢測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有關標准規定;檢測結果是否達到規范的要求。檢測報告的審批程序簽字是否完整。在每個報告上標注審查同意。每個檢測項目都通過審查,即可在施工單位檢查評定欄內打「V」標注檢查合格。由項目經理送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組織審查,在符合要求後,在驗收意見欄內簽注「同意驗收」意見。
4、觀感質量驗收。實際不單單是外觀質量,還有能啟動或運轉的要啟動或試運轉,能打開看的打開看,有代表性的房間、部位都應走到,並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組織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合格後,將施工單位填寫的內容填寫好後,由項目經理簽字後交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驗收。監理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組織驗收,在聽取參加檢查人員意見的基礎上,以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為主導共同確定質量評價,好、一般、差由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且專業負責人共同簽認。如評價觀感質量差的項目,能修理的盡量修理,如果確難修理時,
只要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採用協商解決的方法進行驗收,並在驗收表上註明,然後將驗收評價結論填寫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觀感質量驗收意見欄格內。
三、驗收單位簽字認可。按表列參與工程建設責任單位的有關人員應親自簽名,以示負責,以便追查質量責任。 勘察單位可只簽認地基基礎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項目負責人親自簽認;設計單位可只簽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重要安裝分部(子分部)工程,由項目負責人親自簽認;施工單位總承包單位必須簽認,由項目經理親自簽認,有分包單位的分包單位也必須簽認其分包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分包項目經理親自簽認。監理單位作為驗收方,由總監理工程師親自簽認驗收。如果按規定不委託監理單位的工程,可由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親自簽認驗收。

㈨ 工程中間驗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需要驗收的材料:

  1. 建設項目按批准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 通過質監、監理並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

  3. 公共配套及市政等單項工程按要求施工完畢;

  4. 已通過消防驗收;臨高、渣土等清運完畢;

  5. 已辦理建設收費結算手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申請表3份;

  6. 初步設計批准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復印件並備原件核實;

  7. 消防驗收證明;質監證明;

  8. 工程承包合同(勘察、設計、建築安裝、配套工程等)經審查並蓋章的施工圖一套及相關竣工資料);

  9. 單位竣工驗收自檢報告;物業管理措施、規定。

㈩ 中間檢查申請和工程報驗單區別

申請就是請相關單位來檢查的書面文告
報驗單是驗收什麼內容的清單

與工程中間驗收申請表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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