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項目監理部對基礎結構分部、各分項工程施工的監理驗收程序是什麼(需要具體的方案)
檢驗批及分項工程的驗收程序與組織
檢驗批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專業質量檢驗員等進行驗收;分項工程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是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基礎,因此,所有檢驗批和分項工程均應由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前,施工單位先填好「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驗收記錄」(有關監理記錄和結論不填),並由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和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分別在檢驗批合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記錄中相關欄目中簽字,然後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驗收。
二、分部工程的驗收程序與組織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由於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技術性能要求嚴格,技術性強,關繫到整個工程的安全,因此規定與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相關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三、單位(子單位)工程的驗收程序與組織
(一)竣工初驗收的程序
當單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後,施工單位應在自查、自評工作完成後,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並將全部竣工資料報送項目監理機構,申請竣工驗收。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各專業工程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項目(包括單機試車和無負荷試車),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試驗,並對重要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參加;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查試驗報告單並督促施工單位搞好成品保護和現場清理。
經項目監理機構對竣工資料及實物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並向建設單位提出質量評估報告。
(二)正式驗收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單位工程由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後,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在竣工驗收時,對某些剩餘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響交付的前提下,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協商,施工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後的限定時間內完成。
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
四、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1)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備案。
(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專業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② 建築工程基礎分部工程如何驗收
實體質量合格,保證資料齊全,經勘察設計、施工、質量監督、業主、監理聯合驗收合格。
③ 房建工程基礎驗收的程序是什麼
建築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驗收按施工企業自評、設計認可、監理核定、業主驗收、政府監督的程序進行。
1、地基與基礎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後,施工單位應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機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2、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將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整理成冊報送項目監理機構審查,監理核查符合要求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查意見,並於驗收前三個工作日通知質監站。
3、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收到上報的驗收報告應及時組織參建方對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並簽注驗收結論與意見,相關責任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並附分部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4、參加驗收人員有: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等。
④ 建設工程(包括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以及竣工驗收)驗收的程序是什麼分別由誰組織,那幾方參與
驗收程序
1、申請報告
當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即可向監理人報送竣工申請報告。
2、驗收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應審查申請報告的各項內容,並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3、單位工程驗收
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單位工程驗收證書。
4、施工期運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包人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後,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5、試運行
6、竣工清場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承包人應按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直至監理人檢驗合格為止,竣工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驗收人員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組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
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負責審查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聽取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報告,審閱工程檔案資料並實地察驗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情況,並對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質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評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驗收;對遺留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意見,限期落實完成。
竣工決算的編制
所有竣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在辦理驗收手續之前,必須對所有財產和物資進行清理,編好竣工決算,分析預(概)算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公司)審查。竣工項目(工程)經驗收交接後,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
整理各種技術文件材料,繪制竣工圖紙。建設項目(包括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前,各有關單位應將所有技術文件材料進行系統整理,由建設單位分類立卷,在竣工驗收時,交生產單位統一保管,同時將與所在地區有關的文件材料交當地檔案管理部門。以適應生產、維修的需要。
(4)基礎分部工程驗收程序擴展閱讀
其他資料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竣工驗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程竣工驗收
⑤ 分部工程驗收程序是什麼
所含分項工程均應驗收合格;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抽樣檢驗結構符合相關規定;觀感質量應符合有關專業驗收規范規定。分部工程驗收程序: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等驗收;
地基與基礎部分工程驗收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應參加驗收;節能、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工程的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應參加。
不能獨立發揮能力或效益,又不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但具有結算工程價款條件的工程。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通常一個單位工程。
可按其工程實體的各部位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如房屋建築單位工程,可按其部位劃分為土石方工程、磚石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工程、裝飾工程等。
⑥ 基礎工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要點有哪些
對建築地基基礎工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主要包括兩個大的項目,一個是工程實體檢查,一個是施工資料的檢查。
1、工程實體檢查:
對於工程實體的檢查主要還是要看設計圖紙對地基與基礎的設計形式了,若地基處理採用的是換填法(砂墊層),那麼重點應檢查換填范圍、分層施工的墊層密實度等。若為成孔灌注樁,則需要重點檢查:成孔和清孔的方法和質量;鋼筋籠制安質量、安裝深度; 水下混凝土澆灌方法、充盈系數; 開挖後樁位偏差、孔深、樁體質量、砼強度、樁身承載力、垂直度等。對於回填土則需要重點檢查回填土土質、表面平整度、分層厚度及含水量、夯實系數、回填標高控制等。
2、工程資料的驗收包括:
1)原材料的質量合格證和質量鑒定文件;
2)半成品如預制樁、鋼樁、鋼筋籠等產品合格證書;
3) 施工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文件;
4)檢測試驗及見證取樣文件;
5)護坡、樁基施工單位的資質條件和各專業技術人員上崗證;
6)測量儀器、計量器具及沉樁機械的定期鑒定情況;
7)其他必須提供的文件或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