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工程質量監理的內容 :工程質量監理是一個施工全過程的監理,它貫穿於整個合同執行過程的始終.質量監理過程主要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施工准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完工驗收階段
1、施工准備階段 這個階段主要是承包人正式施工前的准備階段,包括人員、機械設備、原材料的進場以及按設計圖紙進行現場放線、測量等工作
2、施工階段 這個階段是工程的主體開始實施的階段,承包人按規范規定的施工方法和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實施工程,以達到設計文件的要求
3、工程完工驗收階段 在這個階段中,質量監理的主要任務是對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和評定,檢查所完工程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和規范有關的質量標准,如果合格,監理工程師應向承包人簽發工程檢驗認可書.工程質量監理是在施工全過程中進行的,
其實這三個階段缺一不可,但是相對而言把重點應放在第一、第二階段,這樣可以盡早地發現問題,及時將問題在發生的萌芽狀態就予以控制、處理,使得工程項目在經濟上得到最小限度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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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設工程監理與工程質量監督的區別是什麼
很簡單!工程監理是社會組織單位,是代表業主的小體;而質量監督是公家行政機構,也就是通常說的「質監站」!監理只是負責一個小范圍的工地現場,質監站則是負責所在地的行政區劃內所有的工地質量監督職責!但兩者均有監督的職能!不同是質量監督站是可以檢查和處罰參建各方的,而監理只是受業主委託合同要求,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活動監控。
3. 工程質量監理是什麼
就是根據一些國家及行業規范和評定標准對在建工程進行質量監理。
4. 什麼叫工程質量監督
當然是質量監督站,其隸屬於建設廳,當然一些較小項目,其也可委託工程所在地質量監督分站管理收取的費用!
5.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指什麼部門
工程質量監督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以及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維護公眾利益的行政執法行為。
監督機構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行為進行監督應遵守以下一般規定:
1、抽查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技術標準的情況。
2、抽查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情況。
3、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許可權對違法違規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對責任單位、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託許可權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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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3.0.3監督機構應建立業務管理的有關制度。監督人員在履行工程質量監督職責時、應持證上崗、並不得少於2人。在履行監督職責時、對發現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行為的、應及時發出監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3.0.4監督機構應根據本地區年度建設規模、質量狀況和年度質量工作目標以及本身資源情況、制定本地區年度或階段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計劃。
6. 工程建設監理和工程質量監督的區別有哪些
工程建設監理單位是企業,受建設方委託,代表建設方對施工現場進行進度、質量、投資控制,對安全、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協調參建各方的工作關系,堅持誠信、守法、公正、科學原則處理現場工程事物;
工程質量監督是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參建各方的的質量行為進行監督,程序是否合符規定,質量是否合符規等,並有一定主管部門賦予的處置權力。
7.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有哪些
工程質量監督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以及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維護公眾利益的行政執法行為。
監督機構對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行為進行監督應遵守以下一般規定:
1、抽查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技術標準的情況。
2、抽查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情況。
3、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許可權對違法違規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對責任單位、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或按委託許可權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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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的質量監督特點:
1、質量監督是一種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監督的對象是產品、服務、質量體系、生產條件、有關的質量文件和記錄等。
2、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各種質量法規和產品技術標准。
3、質量監督的范圍包括從生產、運輸、貯存到銷售流通的整個過程。
4、質量監督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8.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是什麼機構它的許可權與責任是什麼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即質監站。
質監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職能部門(建設局)對工程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單位。
質監站受理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注冊,巡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核查參建人員的資格,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職能:
一、監督職能
1、監督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設計勘察單位和監理單位等)的質量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法律及各項制度的規定;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事故。
2、監督檢查工程實體的施工質量,尤其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專業設備安裝等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質量。
3、對受委託的工程進行質量鑒定監督。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
5、完成住建局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二、其它職能
1、參與優質工程的檢查評選。
2、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的行為和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有權採取責令整改、停工等強制性措施。
3、有權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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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站需要參與以下這些工程部位的驗收:
2、管線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常用資料、管材、管件、法蘭、管道安裝基本操作技術、管道連接、支架及補償器安裝、閥門、建築給排水管道安裝、供熱系統安裝等。
3、防腐,保溫工程:將外牆外保溫系統通過組合、組裝、施工或安裝固定在外牆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築物實體。
4,電氣,儀表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