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項及檢驗批蓋項目或者技術章,分部及單位工程要蓋公章。
每個單位都是蓋公章,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分部都需要各單位簽字蓋章(包括勘察)。
分部工程包含子分部,子分部包含分項工程,每個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合格後,報子分部工程,每個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完成後,報分部工程。所有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後,報單位工程驗收。
(1)工程驗收章擴展閱讀:
工程驗收評分標准
工程驗收評分標准體系主要由工程等級評分,缺陷類型定義,缺陷分值定義,驗收設備工時,缺陷關鍵項等五部分的綜合評價指標來確定。
其中,工程等級評分自定義滿足多少評分以內為優、良、一般、合格;
缺陷類型定義為緊急、重要、一般三種缺陷類型;
缺陷分值定義按照不同缺陷類型對所添加缺陷設定缺陷分值;
驗收設備工時即設備驗收花費時間,按照不同設備類型定義不同的工時,可將設備數量與設備類型工時相乘得到該類驗收設備工時;
缺陷關鍵項在缺陷項中自定義缺陷是否關鍵項,如果設定該缺陷項為關鍵項時,無論驗收得分多高都將判定不合格,既「一票否決制」。
㈡ 合同項目驗收後,項目章是否有效
它是核查項目計劃規定范圍內各項工作或活動是否已經全部完成,可交付成果是否令人滿意,並將核查結果記錄在驗收文件中的一系列活動。
在項目的結束過程中,依據項目的原始章程和合法變更行為,對項目成果和全部之前的活動過程進行審驗和接收的行為,叫做項目的驗收。
項目驗收時,要關注如下三個方面:
要明確項目的起點和終點;
要明確項目的最後成果;
要明確各子項目成果的標志。
項目驗收的步驟
項目的驗收包括四項步驟:
1、標的接收
2、項目九驗
3、合格確認
4、系統通告
1、項目驗收的標准
項目驗收的標準是指判斷項目產品是否合乎項目目標的根據。項目驗收的標准一般包括:
項目合同書;
國際慣例;
國際標准;
行業標准;
國家和企業的相關政策、法規。
2、項目驗收的依據
1)工作成果
工作成果是項目實施的結果,項目收尾時提交的工作成果要符合項目目標。工作成果驗收合格,項目才能終止。因此,項目驗收的重點是對項目的工作成果進行審查。
2)成果說明
項目團隊還要向客戶提供說明項目成果的文件,如技術要求說明書、技術文件、圖紙等,以供驗收審查。項目成果文件隨著項目類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項目驗收程序
項目驗收的工作程序
項目的驗收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工作,而建設工程的驗收則更加復雜,需要多方的協同合作。因此還要參考更多的相關資料,並在實際工作中積累經驗。
㈢ 工程竣工圖上的章子是什麼樣的
竣工圖章內容包括:××××工程竣工圖、施工單位名稱、編制人、審核人、技術負責人、編制日期、監理單位名稱、總監(總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現場監理工程師)等。圖章規格尺寸為50×80毫米。
㈣ 關於竣工驗收報告加蓋公章的法律法規
竣工報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約定工程後向業主提交的專門報告,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後,業主應當批准承包人的竣工報告,法律和相關政策法規並沒有規定必須在其上簽字蓋章,但業主和各方主體必須在竣工驗收記錄表上簽字蓋章。業主在竣工報告上簽字蓋章的,可以認為是批准了該報告。如只有簽字而沒有蓋章,只要是業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也可以認定有效。
㈤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必須蓋公章嗎有沒有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如有請提供名稱和條款
1、國務院令[第279號]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2、國務院令第248號《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
㈥ 工程驗收蓋什麼章
在一張表上填寫五家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 的意見並蓋章
㈦ 關於工程竣工圖需要蓋哪些章的問題
竣工圖上有設計出圖章,一級注冊建築,結構專用章。施工圖審查機構章,建築節能專項審查章施工單位竣工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