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由窗口提供表格,單位或個人填寫); 2、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表及相關批復文件(復印件、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3、自動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合格的報告(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4、消防工程施工安裝單位資格證書(復印件)、施工安裝調試記錄、消防產品相關證明、出廠合格證、隱蔽工程記錄、設計施工變更內容記錄等相關資料(以上材料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5、內裝修防火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報告(由申報單位或個人提供)。
『貳』 消防驗收資料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2、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場合格證明文件;4、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5、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6、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叄』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需要哪些手續
1.填寫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提供(原)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4.提供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紅章); 5.消防產品登記表; 6.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消防產品身份信息證明(掃描標簽); 7.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等; 8.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附檢測單位資質); 9.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檢測報告; 10.竣工圖紙(施工單位加蓋竣工章); 11.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肆』 消防工程驗收都需要什麼資料
1、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令共有七章49條,其中第三章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四條是關於消防驗收的條文規定,從建設工程驗收的范圍(包括不同場所、不同面積、不同使用性質的建設工程的詳細列舉)、一些特殊工程的消防驗收規定以及辦理消防驗收申報時需要提供的資料,以及對一些國家規范沒有規定的情況、使用一些新材料、新工藝和採用國外標準的處理辦法等;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令共有七章49條,其中第四章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條對建設工程需要進行驗收備案抽查的項目范圍、備案抽查的條件、備案抽查抽中時申報資料以及不備案的處罰措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2、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主要是從驗收的一般規定、驗收內容、驗收評定以及局部驗收的條件作出具體的規定。它把驗收的順序按照先子項合格評定、後單項合格評定的程序進行。同時把驗收的內容根據案情的重要性分為A類項(主要是指國家標准、規范中的強制性條文)、B類項(主要是指規范中措辭用「必須」「嚴禁」「不得」「應」「不應」等)、C類項(規范中非強制性標准且不再A、B中的其它項)。
單項工程是否合格主要看單項所包含的各個子項是否合格,子項合格的條件為 A類項全部合格、B類不合格項小於等於4處、C類不合格項下雨等於8處。各個單項工程均判斷為合格則這個建設工程綜合判定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