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土建工程中,交工、竣工、交付使用在時間上有啥區別!
交工是指工程完工後,由建設單位組織交工驗收。
竣工指工程缺陷責任期過後,組織的竣工驗收時間。
交付使用是指建設單位受理承包單位的交工驗收申請後未交付使用時間。
『貳』 竣工驗收跟交工驗收區別
※全面竣工驗收前須完成的驗收項目、、
(1)交工驗收(2)專項驗收(3)生產考核
(4)竣工決算與項目審計(千萬不要寫成結算,結算是竣工驗收後結尾工作之一)
(5)檔案驗收
竣工驗收程序
(1)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的規模大小和復雜程度,整個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可分為
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規模較大、較復雜的建設項目(工程)應先進行初步驗
收,然後進行全部建設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項目(工程),可以
一次進行全部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
(2)建設項目(工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
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
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組織初步驗收。
(3)建設項目(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建設單位並具
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經復核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已具備。向政
府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對機電工程項目進行竣工驗收。
『叄』 請問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交工驗收指檢查施工合同的履約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及設計要求,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由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後,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的過程。
2.條件不同
交工驗收是符合設計文件和本規范的規定,設備的校準和試驗合格,連續48h開通投入運行正常。竣工驗收是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並具備以下條件後,方可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
3.范圍不同
交工驗收指檢查施工合同的履約情況,是否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及設計要求,是否滿足小區道路完工,水電、燃氣入戶要求,並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價。竣工驗收是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單位工程驗收證書。
『肆』 請問工程竣工和工程交工的區別
(1)交工驗收是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及設計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階段施工或者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2)竣工驗收是綜合評價工程建設成果,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工程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
交工驗收階段主要工作是:
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工作是: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並對工程建設項目作出整體性綜合評價。
二者明顯區別是:時間上交工驗收在前,竣工驗收在後;從驗收主體來說,交工驗收由項目法人組織進行,而竣工驗收應由政府相關建設主管部門、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造價管理機構等單位代表組成的竣工驗收委員會組織進行;
性質上來說交工驗收是項目管理機構行為,而竣工驗收是一種政府管理機構行為
『伍』 竣工驗收和交工驗收的特點和區別
竣工驗收和交工驗收區別主要是驗收對象、驗收依據、驗收條件不同。
1、驗收對象不同
竣工驗收: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符合驗收標準的,必須及時組織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交工驗收:檢查施工合同的履約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及設計要求,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2、驗收依據不同
竣工驗收:上級主管部門對該項目批準的各種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批復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及設計變更洽商記錄,國家頒布的各種標准和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
交工驗收:在房建工程中,交工驗收指檢查施工合同的履約情況,是否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及設計要求,是否滿足小區道路完工,水電、燃氣入戶要求,並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價。
3、驗收條件不同
竣工驗收: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針對委託監理的項目)、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交工驗收:設計文件范圍內儀表工程的取源部件,儀表設備和裝置,儀表管道,儀表線路,儀表供電、供氣、供液系統,均已按設計文件和本規范的規定安裝完畢,儀表單台設備的校準和試驗合格後,即可進行儀表工程的迴路試驗和系統試驗。
兩者特點如下:
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工作,檢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促進建設項目(工程)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
交工驗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中的交工驗收,即檢查施工合同的履約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准及設計要求,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陸』 竣工驗收和交工驗收的區別
工程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交工驗收階段主要工作是: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工作是: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並對工程建設項目作出整體性綜合評價。二者明顯區別是:時間上交工驗收在前,竣工驗收在後;從驗收主體來說,交工驗收由項目法人組織進行,而竣工驗收應由政府相關建設主管部門、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造價管理機構等單位代表組成的竣工驗收委員會組織進行;性質上來說交工驗收是項目管理機構行為,而竣工驗收是一種政府管理機構行為。
『柒』 工程竣工驗收跟交工驗收有什麼不同分別是什麼時候進行的工程完工要先交工後兩年才可以進行竣工驗收嗎
呵呵,就是個定義的問題,是這樣
1、竣工驗收是指由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質量監督站 消防等)對所完工程的質量認定
2、交工驗收是由建設單位對所建設完的工程的使用驗收,這個標志著該工程交付使用的時間
這2個沒有時間上的要求和內部關聯,是不同部門的驗收,前1個是職能部門,後一個是使用單位的行為(這個行為只代表使用單位的意願而不代表法律效應)
沒有這個說法,也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捌』 工程完工驗收和竣工初驗及竣工驗收有什麼區別
區別主要表現在:
1、工作內容上
(1)完工驗收階段主要工作是: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對工程進行質量檢查,確認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後,填寫《工程驗收報告》,並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
(2)竣工初驗階段主要工作是:單位工程完工後,由施工單位提出竣工報告,監理工程師按照施工單位自檢驗收合格後提交的《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申請表》,審查資料並進行現場檢查;
項目監理部就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意見,並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書》,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畢後,按有關文件要求,編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交監理工程師檢查,由項目總監簽署意見後,提交建設單位。
(3)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工作是: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並對工程建設項目作出整體性綜合評價。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參加),全部工程項目建設完成後的綜合驗收,包括土建、水電、安裝、消防、市政、綠化等全部項目。
2、時間上
完工驗收在前,竣工初驗居中,竣工驗收在後。
3、驗收主體上
(1)完工驗收項目法人組織進行;
(2)竣工初驗由監理公司組織,建設單位、承包商參加;
(3)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參加。
(8)工程竣工驗收與交付擴展閱讀:
竣工驗收應當具備的法定條件
《建築法》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進一步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玖』 工程竣工驗收跟交工驗收有什麼不同
一、工作內容不同:
1、交工驗收階段主要工作是: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2、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工作是: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並對工程建設項目作出整體性綜合評價。
二、時間不同:
1、交工驗收在前
2、竣工驗收在後;
三、驗收主體不同:
1、交工驗收由項目法人組織進行。
2、竣工驗收應由政府相關建設主管部門、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造價管理機構等單位代表組成的竣工驗收委員會組織進行。
四、性質不同:
1、交工驗收是項目管理機構行為。
2、竣工驗收是一種政府管理機構行為。
『拾』 《建築法》對建築工程交付竣工驗收有什麼規定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