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竣工報告和竣工驗收證書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工程竣工報告就是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指建設工程項目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會同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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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程序
1、申請報告
當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即可向監理人報送竣工申請報告。
2、驗收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應審查申請報告的各項內容,並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3、單位工程驗收
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單位工程驗收證書。
4、施工期運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包人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後,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5、試運行
6、竣工清場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承包人應按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直至監理人檢驗合格為止,竣工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
② 工程交工證書簽字流程
水運工程交工驗收工程質量鑒定工作程序 1、單位工程施工單位自檢合格並經監理單位核定後,項目法人向質監站申請工程質量鑒定。 2、質監站審查申請報告及有關的質量資料。 3、質監站制訂質量鑒定工作計劃,並書面通知項目法人。 4、按工程特點,質監站與項目法人等有關單位商量質量檢驗成員名單、工作日程安排、檢驗組分工和檢測儀器、檢驗用車等事宜。 5、召開質量檢驗工作預備會主持單位:質監站:與會人員:參加工程竣工質量檢驗的全體人員;會議議程:(1)、宣布檢驗組成員名單;(2)、明確各檢驗小組分組情況,各小組具體檢驗工作任務和檢驗方法、步驟、檢驗頻率、工作日程安排;(3)、強調檢驗工作注意事項。 6、各檢驗小組按交工驗收質量鑒定實施方案對各標段工程質量進行檢驗,審查質量保證資料。質監站制訂質量鑒定工作計劃,並書面通知項目法人 7、各檢驗小組收集整理內業審查資料和外業檢測資料,簽字歸檔形成系統的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8、各檢驗小組根據工程質量檢驗資料和項目實施期間的有關監督檢查資料,按照各類工程項目特點進行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核定,簽字歸檔。 9、鑒定負責人審閱各檢驗小組匯報材料(主要內容:質量檢驗情況、質量核定結果、遺留問題和建議。)及檢驗評定資料、編寫《工程質量監督情況報告》(初稿),質監站鑒定委員會討論形成《工程質量監督情況報告》;簽發《水運工程質量鑒定證書》(單位工程) 10、參加交工驗收會
③ 請問建築工程上,竣工驗收報告和竣工驗交證書有什麼區別
竣工驗收報告,是指工程按合同及圖紙設計的內容,並且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施工完成達到驗收條件,並且經業主,設計,監理,勘察和施工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出具的報告;竣工驗交證書,是工程驗收合格後移交物業公司管理的移交書,施工單位及物業單位雙方簽字確認.
④ 交工驗收證書和竣工驗收證書
應該是沒有交工驗收證書
竣工驗收證書是在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設計單位共同在場組織的竣工驗收之後
統一簽署 有各單位公章及人員代表簽字的
是立即開始辦理的
⑤ 工程中間交接證書與工程交工證書的區別
沒有區別。
工程接收證書:發包人經過驗收後同意接受工程的,應在監理人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的56天內,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工程接收證書。
工程移交證書:已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並驗收合格,由施工方移交建設單位管理,並進入保修期。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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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工程接收證書和工程移交證書等建築工程文件檔案資料產生於工程建設的整個過程之中,無論是在工程的立項審批、勘察設計,還是在開工准備、施工、監理或竣工驗收等各個階段和環節,都會產生各種文件和檔案資料。
尤其是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發生變化時,還會隨機產生一些由於具體事件而引發的特定文件和檔案資料,因此工程文件檔案資料還具有一定的隨機性。
⑥ 工程驗收證明書和竣工驗收證書區別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是指:工程已經竣工達到驗收條件可以開始驗收的報告,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是對建築物的質量外觀進行鑒定,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是指:竣工工程達到設計要求可以使用移交發包人使用。依次順序是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2、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3、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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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是指:工程已經竣工達到驗收條件可以開始驗收的報告,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是對建築物的質量外觀進行鑒定,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是指:竣工工程達到設計要求可以使用移交發包人使用。依次順序是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2、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3、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⑦ 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證 是什麼 是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證書嗎
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是確認整個工程合乎標準的證書,和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證書是一樣的。
一、工程的竣工驗收證書指建設項目竣工正式驗收時,在通過聽取匯報、檢查現場和審閱竣工資料等調查研究後,確認整個工程合乎標準的建設內容、工程質量要求、生產能力和經濟效益,由工程驗收委員會或小組全體成員簽署的證書。
竣工驗收證書內容包括:
(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項目批准單位、建設單位、主要設計單位、主要施工單位、建設規模、工程內容,總投資、設備材料數量、建設進度等);
(2)驗收委員會對建設項目的評價和意見;
(3)工程未完事宜的處理意見;
(4)全體成員簽名。
竣工驗收證書要隨同全部竣工驗收資料存入工程技術檔案,並報送主管部門備案。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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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主要程序
1.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並且符合《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2.由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竣工驗收,並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3.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組成的專家組實施驗收。
4.建設單位必須在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應及時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備案機關)備案。
6.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竣工驗收之日起5工作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7.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工程檔案資料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進行預驗收,並簽署驗收意見。
8.備案機關在驗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後,在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驗收備案意見並簽章。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