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結算與竣工結算有什麼區別
『貳』 工程結算與工程決算的區別在哪裡
一、執行單位不同
1、工程結算:是由施工單位做的,是施工單位得到工程款項的重要依據。施工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的一定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2、工程決算:是由建設單位做的,是在項目竣工以及施工單位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建設單位報告全部建設費用、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二、包含的范圍大小不同
工程決算包含了工程竣工結算的內容,而工程結算是工程竣工決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三、目標不同
1、工程結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經竣工後編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設工程的實際造價。
2、工程決算:是竣工驗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正確核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考核分析投資效果,建立健全經濟責任的依據,是反應建設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的文件。竣工決算要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考核投資效果。
『叄』 工程結算與竣工決算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工程建設周期長,耗用資金數大,為使建築安裝企業在施工中耗用的資金及時得到補償,需要對工程價款進行中間結算(進度款結算)、年終結算,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應進行竣工結算。
2、工程竣工決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階段,由建設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中實際支付的全部建設費用。
二、編制依據不同
1、工程結算編制依據
(1)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相關的司法解釋;
(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有關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標准、計價辦法、有關規定及相關解釋;
(3)施工方承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及補充合同,有關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4)招投標文件,包括招標答疑文件、投標承諾、中標報價書及其組成內容;
(5)工程竣工圖或施工圖、施工圖會審記錄,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和相關會議紀要;
(6)經批準的開、竣工報告或停、復工報告;
(7)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或工程預算定額、費用定額及價格信息、調價規定等;
(8)工程預算書;
(9)影響工程造價的相關資料;
(10)安裝工程定額基價;
(11)結算編制委託合同。
2、竣工決算的編制依據 主要有:
(1)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投資估算書;
(2)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及其概算書或修正概算書;
(3)經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及其施工圖預算書;
(4)設計交底或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5)招投標的標底、承包合同、工程結算資料;
(6)施工記錄或施工簽證單及其他施工發生的費用記錄;
(7)竣工圖及各種竣工驗收資料;
(8)歷年基建資料、財務決算及批復文件;
(9)設備、材料等調價文件和調價記錄;
(10)有關財務核算制度、辦法和其他有關資料、文件等。
三、單位不同
1、工程結算由施工單位編制
2、竣工決算由建設單位編制。
『肆』 工程的驗收、竣工、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先後順序是怎樣的
先後順序是:工程的驗收、竣工決算、竣工驗收
『伍』 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需要哪些資料
工程結算所需的資料,包括:工程的驗收合格資料、合同、施工單位的結算書(初審結算書)及計算式、施工圖、竣工圖、隱蔽資料、設計變更資料、相關聯系單、現場簽證單、材料審批單價、若有甲方供應的材料或設備,必須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單等與工程相關的所有結算資料。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施工合同及附件、協議書。(2)補充協議(若有)。(3)中標(中選)通知書。(4)施工企業規費計取標准。(5)建設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評價得分及措施費費率核定表。(6)圖紙會審紀要。(7)開、竣工報告及工期延期聯系單。(8)竣工驗收記錄。(9)招標文件及招標工程量清單及電子盤、招標答疑紀要、招標補遺。(10)投標文件商務標及電子盤。(11)投標文件技術標。(12)承包人編制的結算書及電子盤。(13)地勘報告。(14)施工圖及電子盤。(15)承包方、發包方、監理方按規定簽字認可的竣工圖紙,必須建設方及監理簽字認可。(16)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簽字蓋章齊全且清楚)。(17)原始地貌標高抄測記錄。(18)材料、設備認證核價單。(19)設計變更單、技術核定單。(20)現場簽證單等等。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工程價款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發、承包雙方應依照下列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有關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標准、計價辦法等有關規定;(三)建設項目的合同、補充協議、變更簽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據的材料。
『陸』 工程驗收後應該多久辦理竣工結算
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全名為工程價款的結算,是指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根據雙方簽訂合同(含補充協議)進行的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工程結算又分為:工程定期結算、工程階段結算、工程年終結算、工程竣工結算。那麼工程驗收完成後什麼時候結算呢?建設工程竣工後28天內做結算。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中對竣工結算做了詳細規定: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三條(二)工程量計算1、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法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後14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並在核實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提供條件並派人參加核實,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核實,以發包人核實的工程量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核實,核實結果無效。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報告後14天內未核實完工程量,從第15天起,承包人報告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雙方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