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投入使用1年多,但業主不正式接收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之日。
不知道你說的不正式接收是怎麼回事,如果是業主欠付工程款,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
2. 水利工程施工方將資料給業主提供了兩年不驗收怎麼辦
檢查現場的施工質量及進度,檢查監理工作的落實情況,收集各個施工階段的施工照片,概括一句話「背著手去罵人」就可以了
3. 急急急!建築工程,我是乙方資料員,工地還沒驗收我就不小心把竣工資料給甲方了。甲方現在拖著不驗收
繼續求甲方了,法律途徑也幫助不了你。有些時候人生苦短,一次過錯會永遠無法翻身。所以甲方要你做什麼就做什麼吧。
4. 裝飾工程初驗後,甲方即不竣工驗收也不結算怎麼辦
需要根據雙方合同約定判斷建設單位不組織驗收也不結算是否違約;建設單位讓你找物業辦理移交是錯誤的。
由於建築設計專業性強,如果對方拒絕竣工驗收,那麼對你們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先應當審查自己的工程資料等是否完備,證據是否充足,再者最好是能調取業主建設單位拒絕驗收的書面證據。這樣在訴訟中就對貴公司極為有利了,證據不足,冒然起訴,在建築訴訟中施工方是非常被動的。 一般根據我們的經驗,這類案件其實並不復雜。竣工驗收的義務是業主的,如果已經交付使用,物業已經接受那麼實際上對方已經應當給你們支付工程款了。再者,博物館項目是否是政府工程呢?如果是政府資金投資,根據我的經驗,一般是需要財政審計部門審計的?是否做了審計?審計結果如何?如果沒有審計,則看你們合同的約定,需要審計的也需要等待審計結果再提訴訟,當然如果對方拒絕驗收導致無法審計的除外。 建築工程訴訟較為復雜,建議你最好當面咨詢律師,我們律所有免費的建築工程法律風險預防資料免費發放,如果你需要可聯系我索取,供你們維權參考。先給你如下資料供參考:希望我的答復幫助你,具體細節可電話咨詢本律師,博客及空間里有關於此類問題的法律資料供您免費查詢參考。 對竣工日期有爭議怎麼辦? 工程竣工日期對於工程施工方來講,具有特殊意義,不僅是施工方主要義務完結的標志,更重要的是標志施工方可以要求業主建設單位結算並支付工程款。 確定竣工的日期基本遵循以下原則:1、對於合同中有約定竣工日期的,應以合同約定為准;2、如另行協議將工期順延的,應以重新確定的竣工日期為准;3、因發包人原因延誤工期的,應當將延誤的合理時間在工期中扣除,然後在此基礎上確定工程應當竣工的日期;4、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鑒定合格的,鑒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期間,在此基礎上再確定應當竣工日期;5、因不可抗力導致工期延誤的,在不可抗力消除後,工期應順延,在此基礎上確定竣工日期。 但是,在建築糾紛中,常常存在發包人業主拒不驗收接受工程,或者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未通過就擅自使用了工程的情況,導致工程款無法計算起付日期。對此從有利於承包人角度講,法律作了如下規定: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3、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br/><p>更多房產知識,點擊左下角「樓盤網」.樓盤網,為愛找個家.</p>
5. 工程竣工預驗收要不要准備竣工資料(是預驗收不是驗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規定的各項內容
2、工程資料准備齊全
3、工程中使用材料檢測報告齊全
具備這些條件就可以進行初驗了
,上面二位說的是竣工驗收和預驗收是不同的,預驗收是建立負責的。
6. 工程資料如果缺失導致不能竣工驗收該如何處理
工程資料種類很多,不同情況處理不同。題目籠統沒有具體內容,叫人怎麼回答?
能補的,查找、收集、完善簽證、整理插入;不能補的,委託檢測、試驗;無法補的,委託鑒定或邀請專家組論證後出結論。
追查責任應留在竣工驗收之後進行,不能幹擾驗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