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質量標准怎麼填寫填寫合格或優秀,有什麼說法
施工合同質量標准只能填寫合格。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准》(GB 50300-2013)規定,工程施工質量標准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不能通過驗收,只有合格才能通過驗收。現在行業協會頒發的質量榮譽有優良工程,但不是質量標准。
⑵ 優良和合格的依據是什麼
1、單元工程質量評定
①、單元工程質量等級標准按相關技術標准規定執行。
②、單元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准時,應及時處理。處理後其質量等級應按下列規定確
定:
1 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評定質量等級。
2 經加固補強並經鑒定能達到設計要求,其質量可按合格處理。
3 經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認為能基本滿足防禦標准和使用功能
要求的,可不加固補強,其質量可按合格處理,所在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不應評優;或經加固補強後,改變斷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認為基本滿足設計要求,其質量可按合格處理,所在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不應評優。
③、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在核定單元工程質量時,除應檢查工程現場外,還應對該單元
工程的施工原始記錄、質量檢驗記錄等資料進行查驗,確認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所填寫的數據、內容的真實和完整性,必要時可進行抽檢。同時,應在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中明確記載質量等級的核定意見。
⑶ 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百分之多少算優良
優良:保證項目符合相應質量標准;基本項目必須達到優良質量標准;允許偏差項目每項須有大於等於90%的測點在相應允許偏差質量標准范圍內。
合格:保證項目符合相應質量評定標准;基本項目符合相應合格質量標准;允許偏差項目每項應有大於等於70%的測點在相應允許偏差質量標准范圍內。
(3)工程質量優良合格擴展閱讀:
工程質量等級應按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項目逐級進行評定,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①分項工程評分值不小於75分者為合格,小於75分者為不合格;機電工程、屬於工廠加工製造的橋梁金屬構件不小於90分者為合格,小於90分者為不合格。
評定為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經加固、補強或返工、調測,滿足設計要求後,可以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但計算分部工程評分值時按其復評分值的90%計算。
②所屬各分項工程全部合格,則該分部工程評為合格;所屬任一分項工程不合格,則該分部工程為不合格。
③所屬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則該單位工程評為合格;所屬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則該單位工程為不合格。
④合同段和建設項目所含單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所屬任一單位工程不合格,則合同段和建設項目為不合格。
單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單位工程得分大於或等於90分,質量等級為優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於或等於75分,小於90分,質量等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合同段(建設項目)所含單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質量鑒定得分大於或等於90分,工程質量鑒定等級為優良;所含單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於或等於75分、小於90分,工程質量鑒定等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經整修、加固、補強或返工後可重新進行鑒定。但出現過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大面積返工或經加固、補強後造成歷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應的單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質量不得評為優良,並視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由竣工驗收委員會決定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是否可評為優良。
⑷ 單位工程質量等級合格標准
1、分項質量要合格;
2、分部質量要合格;
3、技術質量證明文件資料要完整合格;
4、強檢項目和各項驗收合格如消防等。
⑸ 工程質量--國家驗評標准有沒有"優良工程"
工程質量--國家驗評標准有沒有"優良工程"?
1.據說新文件規定:國家驗評標准只有
答:自《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2002-01-01實施起,工程質量只有合格與不合格等級,取消原來優良等級。但評優標准,建築優良工程評優,我認為各地、各級的「杯」了,如:從縣城一級起:「泗洲杯」;市級:「南湖懷」;省級:「錢江杯」;國家級:魯班獎了。
⑹ 請問高手們,工程質量的:合格、優質、優良。怎麼分是哪個規范可以查
GB50300-200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實施後,房屋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里就沒有優良等級區分了,只有合格、不合格之分。
⑺ 如何理解工程質量的「合格等級」和「優良等級」
法律咨詢:如何理解工程質量的「合格等級」和「優良等級」? 中顧法律網律師回答: 合格等級是工程驗收的基本要求,不合格工程必須進行處理且達到合格標准後,才能進行後續工程的施工或驗收。 法人驗收時,分部、單位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以上等級時,驗收質量結論可為合格或優良;政府驗收時,工程項目質量等級達到合格以上等級時,竣工驗收的質量結論意見只能為合格。 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項目質量等級核定時,如果其達到優良等級標准,可核定為優良。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築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有關建築工程安全的國家標准不能適應確保建築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五十三條 國家對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根據自願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准,降低工程質量。 建築設計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對建設單位違反前款規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 第五十五條 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五十六條 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准、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 第五十七條 建築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五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第五十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條 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 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⑻ 工程質量目標合格有哪些要求
工程質量合格,那麼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驗收合格,如果有哪一些分部分項工程驗收不合格,都不能算合格。
1、分部、分項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
2、單位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
3、單位工程、項目工程合格率為100%。
⑼ 投標文件技術標里工程質量寫的達到優良工程要求,結果被廢標,說是國家規定不能寫優良只能寫合格
招標投標法及實施條例都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你再仔細查閱以下招標文件,看看招標文件對工程質量有沒有要求,假如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你們可以投訴他,反正給你廢標了,投訴他也無妨,請求他個你拿出國家規定的文件!
68、質量目標與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要求是否一致。
69、質量目標與質量保證措施「創全優目標管理圖」敘述是否一致。
70、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是否運用ISO9002質量管理模式,是否實行項目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終身責任制。
71、技術保證措施是否完善,特殊工程項目如膨脹土、集中土石方、軟土路基、大型立交、特大橋及長大隧道等是否單獨有保證措施。
72、是否有完善的冬、雨季施工保證措施及特殊地區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環境保護措施及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73、安全目標是否與招標文件及企業安全目標要求口徑一致。
74、確保既有鐵路運營及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鐵路部門有關規定,投標書是否附有安全責任狀。
75、安全保證體系及安全生產制度是否健全,責任是否明確。
76、安全保證技術措施是否完善,安全工作重點是否單獨有保證措施。
77、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環保法規,文明施工措施是否明確、完善。
⑽ 工程資料中合格工程與優良工程如何區分
你所說的是水工、公路、市政或是其他工程,工程類型不同規定也不同
以港口工程為例:單位工程評定中,所含全部分部工程全部合格、觀感質量評分70%以上為合格;所含全部分部工程50%以上優良且主要分部工程全部優良、觀感質量評分85%以上為優良工程。
而且這是老規范,新規范中已經沒有優良工程,只有合格與不合格;現在所說的創優是評優質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