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竣工檢查驗收具體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范、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項目竣工驗收的條件:
(1) 已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 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場試驗報告。
(4) 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竣工驗收主要內容:
(1) 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
(2) 質量控制資料。
(3) 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驗資料。
(4) 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
(5) 觀感質量。
驗收程序:
① 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②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它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③ 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質量監督站。
④ 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 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 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 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
1)規則許可證。
2)施工許可證。
3)驗收條件②③④⑧⑨⑩項規定的文件。
4)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5)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監督驗收的主要內容:
主要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埸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同時還應對工程實物的質量進行監督監督抽查,對觀感質量進行檢查其監督抽查的重點:
① 是否存在結構性裂縫;
② 是否存在不均勻沉降(含沉降不穩定);
③ 屋面、廚廁間、外牆面、外立面窗、地下室等是否存在滲漏;
④ 內外牆麵粉刷層是否存在大面積空殼,裂縫;
⑤ 樓地面工程是否存在大面積空殼、裂縫、起砂等;
⑥ 安裝工程情況;
⑦ 責令整改的問題未整改或未全部整改完畢;
⑧ 存在其它影響使用功能的問題。
若工程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工程就不能通過驗收,質監站將下發「整改通知單」, 待問題整改完成經復查符合要求後,方可出具質量監督報告。
若工程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工程就不能通過驗收,質監站將下發「整改通知單」, 待問題整改完成經復查符合要求後,方可出具質量監督報告。
⑵ 竣工驗收報告中現場安全檢查情況怎麼寫
項目監理機構組成及人員安全分工,監理規劃、監理安全細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內容,審批施工單位資質及安全生產證書,特殊工種資格證書,人證是否對應,施工中是否有變更,審批施工單位是否領取現場安全生產認可證,施工項目部安全體系,審批相關安全方案:塔吊安裝拆卸方案、腳手架方案等,是否需要專家論證等,平時例會、專題安全會議,安全巡查記錄,監理安全聯系單、通知單,及停工令,以及是否有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的安全事情。
⑶ 工程驗收內容是什麼
工程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
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⑷ 工程驗收包括哪些內容
工程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等。
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例如一棟樓房的驗收
首先看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的情況,以下條件滿足規范要求,再進行總體評價。
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1.設計和合同約定內容的完成情況:
2.工程技術檔案、施工管理資料、質量保證資料的檢查情況:
3.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文件的檢查情況:
4.規劃、公安消防、技術監督、環保等有關部門專項驗收情況:
5.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的整改情況:
6.工程質量保修書的簽署情況:
分部工程質量評定情況
地基與基礎工程
主體結構工程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
建築屋面工程
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工程
建築電氣工程
通風與空調工程
電梯安裝工程
智能建築工程
⑸ 工程驗收包括哪些內容
一.工程驗收主要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
1.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⑹ 單位工程質量竣工時驗收的內容有哪些
一、竣工驗收備案表(封面)
由建設單位在提交備案文件資料前按實填寫。
二、備案目錄由備案部門填寫。(表一)
三、工程概況(表二)
1.其中備案日期:由備案部門填寫。
2.竣工驗收日期:與《竣工驗收證明書》竣工驗收日期一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原件提交驗證)
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報告
四、單位工程驗收通知書(表三)
由建設單位加蓋公章,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項目主監員簽名,並要求詳細填寫參建各方驗收人員名單,其中包括建設(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人員。
⑺ 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有哪些內容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內容:
一、管理方面
(1)現場布置合理,有項目管理標牌、安全警示標志和項目責任人。
(2)有專職的安全員,有班前會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
(3)危險作業必須有安全措施和安全責任人。
(4)定期開展安全活動,且必須做好記錄。
(5)對事故隱患登記並限期整改。
二、對施工人員的要求
(1)穿戴好勞保用品,正確使用防護工具。
(2)工作期間,不準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不準任意拆卸和挪動各種防護裝置、設施、標志。
(5)不準酒後上班,不準爬車、跳車、強行搭車及攔車。
(6)在禁止煙火的區域不準吸煙、動用明火等。
(7)在工作區域若需動火作業,必須開具動火工作標。
(8)非施工人員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作業現場。
(9)在指定區域內工作,不得進入無關區域。
(10)做指定的工作,不得誤碰設備或動無關設備。
三、施工現場
(1)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工具器擺放有序,垃圾分類堆放並及時處理。
(2)工停時應對場地進行清理,工作完成後應徹底清理場地。
(3)保持有允足的照明。
(4)夏季應有防暑措施,冬季應有防凍措施。
四、危險作業區域
(1)邊坡、臨空面、臨水面等邊緣必須設有欄桿或明顯的警告標志。
(2)對孔口等應設放護圍欄或加蓋板,並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
(3)對多層作業應有隔離防護措施並有專人負責監護。
⑻ 建築工地安全檢查內容是什麼
建築工地安全檢查內容
(1)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檢查主要是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責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護、查設備設施、查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2)安全檢查要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具體確定檢查的項目和檢查的標准。
a、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檢查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全體員工(包括分包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程度。
b、查安全責任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分解與考核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目標是否已落實到了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員,並得到了確認。
c、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檢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d、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檢查現場安全措施計劃及各項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審批及實施情況;重點檢查方案的內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體並有針對性,現場的實施運行是否與方案規定的內容相符。
5)查安全防護主要是檢查現場臨邊、洞口等各項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到位,有無安全隱患。
6)查設備設施主要是檢查現場投入使用的設備設施的購置、租賃、安裝、驗收、使用、過程維護保養等各個環節是否符合要求;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有無安全隱患。
e、查教育培訓主要是檢查現場教育培訓崗位、教育培訓人員、教育培訓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有針對性}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是否到位;教育培訓檔案資料是否真實、齊全。
f、查操作行為主要是檢查現場施工作業過程中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生。
g、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檢查現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購置、產品質量、配備數量和使用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與職業衛生的要求。
h、查傷亡事故處理主要是檢查現場是否發生傷亡事故,對發生的傷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調查處理,是否已有針對性地制定了糾正與預防措施;制定的糾正與預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實並取得實效。
建築工地概況
粵語稱建築地盤、施工地盤,簡稱地盤。建築地盤是一處正在發展建築項目,進行土木工程的地點,其范圍常有圍板、鐵絲網或者圍牆所封閉,限制人員及物料、機械和車輛的進出。有物業管理管理員把守。出入可能要登記身份,及要穿戴安全帽等。
內容簡介
在施工管理中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工作是很重要的一項內容,因為它內容廣泛,構成原因復雜,規律性較差,發生的時間長,難以確定其造價。一般由於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而調整的工程造價占整個單位工程竣工結算的比例,多則接近20%,少則也在6%左右,尤其在技改、技措工程中所佔比例更大,大都在20%以上,有時甚至達到了40%。因此,重視和搞好這項工作是施工單位的一項大事,我認為認識和理解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的含義及內容是第一大事,才不至於幫倒忙。
安全措施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要進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對考核不合格的職工,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
2.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施工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許私自用火,嚴禁酒後操作。
4.從事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體驗。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症、癲癇病以及不適於高空作業的餓,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5.在高空、鋼筋、結構上作業時,一定要穿防滑鞋。
6.現場用電,一定要有專人管理,同時設專用配電箱,嚴禁亂接亂拉,採取用電掛牌制度,尤其杜絕違章作業,防止人身,線路,設備事故的發生。
7.電鑽、電錘、電焊機等電動機具用電、配電箱必須要有漏電保護裝置和良好的接地保護地線,所有電動機具和線纜必須定期檢查,保證絕緣良好,使用電動機具時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8.工地施工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伏以下安全電壓,所有電器機具在不使用時,必須隨時切斷電源,防止燒壞設備。
9.在用噴燈、電焊機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寫用火申請登記和設專人看管,隨帶消防器材等,保證消防措施的落實。施焊時,特別注意檢查下方有無易燃物,並做好相應的防護,用完後要檢查,確認無火後再離開。
10.在高空以及施工現場作業,如配管放配線,設備安裝及開通調試中,必須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順利進行作業嚴禁違章操作,造成不應發生的事故。
11.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各部委關於工程消防法規和有關條款。
12.經常配齊、保養消防器材,做到會保養、會使用。認真貫徹逐級消防責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13.配備安全標語
⑼ 竣工驗收主要檢查哪些內容
1、主體分部驗收前,牆面上的施工孔洞須按規定鑲堵密實,並作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未經驗收不得進行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對確需分階段進行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時,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在質監交底上向質監人員提出書面申請,並經質監站同意。
2、混凝土結構工程模板應拆除並對其表面清理干凈,混凝土結構存在缺陷處應整改完成。
3、樓層標高控制線應清楚彈出墨線,並做醒目標志。
4、工程技術資料存在的問題均已悉數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規定的主體分部工程施工的內容已完成,檢驗、檢測報告應符合現行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6、安裝工程中各類管道預埋結束,位置尺寸准確,相應測試工作已完成,其結果符合規定要求。
7、主體分部工程驗收前,可完成樣板間或樣板單元的室內粉刷。
8、主體分部工程施工中,質監站發出整改(停工)通知書要求整改的質量問題都已整改完成,完成報告書已送質監站歸檔。
主體分部工程監督抽查、檢查的主要內容
1、對實體質量抽查的一般規定
(1)抽查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質量,突出對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2)重點檢查結構質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點監督結構安全的關鍵部位;
(3)抽查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試驗報告、見證取樣送檢資料及結構實體檢測報告。
2、抽查結構混凝土及承重砌體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情況
3、實體質量檢查要輔以必要的監督檢測。
4、對主體分部工程外觀的觀感質量檢查。
5、檢查工程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和質量制度履行情況。
不符合主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處理辦法
1、主體分部工程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有不符合驗收程序、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情況應責令重新組織驗收。
2、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時,應簽發書面整改通知書或局部停工通知書,待問題整改完成後重新組織分部工程的驗收。
3、驗收監督過程中,發現工程施工質量違反國家強制性標准或質量責任主體違法違規行為,應簽發局部停工通知書責令整改,並將情況及時上報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4、主體分部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責任方擅自進行上部施工的,應簽發局部停工通知書責令整改,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這樣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