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監理安全管理
一、安全監理工作準則
1.項目監理機構應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職責,並應將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內容、方法和措施納入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
2. 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並應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同時應核查施工機械和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
3. 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報審的專項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後報建設單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應檢查施工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的情況,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按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專項施工方案需要調整時,施工單位應按程序重新提交項目監理機構審查。
4.項目監理機構應巡視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發現未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時,應簽發監理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
5.項目監理機構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隱患時,應簽發監理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時,應簽發工程暫停令,並應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時,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送監理報告。
二、安全監理主要方法
1. 安全巡視檢查
是指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礎開挖、邊坡施工、高處作業、高支模、腳手架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活動。
安全巡視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 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行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到崗到位、履行職責情況。
(2) 檢查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班前會、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監護、安全評價等)在現場的落實情況。
(3) 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在施工現場的落實情況。
(4) 檢查投入現場的施工機械、運輸車輛等的安全管理情況。
(5) 檢查施工單位安全工器具、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如「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的現場使用情況。
(6) 檢查施工場地的「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臨邊」(陽台、樓板、屋面等)、高處作業等危險部位的安全防護,現場防滑坡、防墜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電以及消防設施等管理情況。
(7) 檢查夏季防暑降溫、防雷擊、防食物中毒、防汛、防強風,冬季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以及其他災害防範措施的落實。
(8) 檢查安全措施補助費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
(9) 協調施工單位在交叉作業、跨越施工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
根據施工進展,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安全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做好日常現場安全監理巡視、檢查工作。安全監理工程師每次安全巡視檢查對於發現的施工安全亮點、問題以及問題的處理和處理結果應拍攝數碼照片。
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每月定期安全例行檢查,及季節性、階段性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做好「監理檢查記錄」,並參加建設單位、上級組織的安全檢查。
2. 旁站監理
是指監理人員對施工安全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危險作業項目的施工全過程在現場跟班進行的安全監督檢查活動。
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應進行旁站監理:
(1) 土建工程:深基坑開挖和支護、土石方爆破,塔吊安裝、拆卸,人貨電梯安裝、拆卸,高大模板,混凝土澆築,腳手架搭設、拆除等。
(2)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台及以上起重機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帶電作業及臨近帶電體作業。
(3) 建築設備安裝工程:電氣設備送電試驗, 消防試驗,電梯試運行。
實施旁站前,安全監理工程師熟悉施工圖紙和經審批的作業指導書、安全專項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源控制措施等。根據安全文明施工監理實施細則中安全旁站要求,對設有旁站點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在需要實施旁站監理的部位開始施工前24小時(或監理單位認可的適宜時間),書面通知監理項目部。
旁站監理結束後,安全監理工程師按要求填寫好「安全旁站監理記錄表」,交資料員保存。
在安全巡視檢查和旁站監理過程中,安全監理工程師監督作業人員操作行為、施工機械設備運轉安全狀態、檢查安全規程、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等,監理人員如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施工行為及存在其他事故隱患時,責成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必要時,由安全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通知單」,執行監理通知單簽發及復驗制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或可能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問題時,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執行工程暫停和復工監理工作制度。
B. 監理技術交底內容
監理旁站部位、隱蔽驗收程序、資料報驗程序、見證程序、驗收程序
C. 監理交底都包括哪些內容,
一、安全監理交底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監理的依據
2.工程承發包合同對參建各方約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安全監理的方法:日常巡視、旁站、召開安全監理專題會議、專項檢查、安全監理通知書等
4.施工准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內容:施工單位資質審查、施組及方案審查等
5.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基本程序:
5.1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報審程序
5.2施工機械及安全設施的報審程序
5.3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的報審程序
5.4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序
5.5施工安全資料的管理
D. 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二是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清楚,保證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完畢後,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三方各留執一份,並紀錄存檔安全技術交底的作用。
(4)總監理工程師安全技術交底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准,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E. 什麼是監理技術交底
監理技術交底在監理規范中沒有,現場一般是進行監理交底。
監理交底是為使施工單位等參建各方熟悉監理工作的特點和有關制度,保證監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和工程的順利進行,一般都在項目開工前進行,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進行。
會議的主要議程是由建設單位對監理進行相應的受權,項目參建各方人員進行相應的人員介紹,由監理單位對項目開展過程中的一些工作流程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說明,以便施工方能在實際工作中與監理方密切配合,確保工程順利完成。
F. 監理負責人怎麼做好安全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三、監理工作范圍和目標
1、監理工作范圍和目標
安全監理工作范圍:施工准備階段和施工階段現場安全工作和安全防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安全監理工作目標: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杜絕疫情發生。
四、施工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由派駐施工現場的總監理工程師對安全施工檢查工作總負責,安全監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施工的監督管理工作,各專業監理工程負責本專業的安全施工檢查工作。公司設專職安全施工檢查工作人員定期至施工現場指導、檢查。
1、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行,包括:每天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位情況;抽查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作業人員的上崗資格;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對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抽查施工前工程技術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記錄。
2、檢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
3、檢查施工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4、審查施工單位填報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簽發《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
5、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規定程序上報。
6、施工准備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1)對中型及以上項目和《條例》中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中要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2)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要求;審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A、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准要求;。
B、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支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准要求。
C、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准要求。
D、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准要求。
E、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登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准要求。
(3)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4)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5)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一致
(6)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7)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7、施工階段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2)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3)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情況。
(4)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准要求,並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5)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並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五、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的工作程序
(一)、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報審程序
1、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向監理部報送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並填寫《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應包含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及本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的編制計劃。
2、施工單位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應向項目監理部報送施工方案,並填寫《工程技術文件報審表》;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編寫,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簽字。
3、專項施工方案應當組織專家論證的,施工單位應組織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並將論證報告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報送項目監理部。
4、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進行審查,總監理工程師簽認;當需要施工單位修改時,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書面意見要求施工單位修改再報。
(二)、施工機械及安全設施的報審程序
1、起重機械報審驗收程序
起重機械安裝前,施工單位應報送(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及附件資料)至項目監理部,項目監理部對其進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
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後,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對其驗收程序進行核查,並在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上簽署意見。
起重機械拆卸前,施工單位應報送(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及附件資料)至項目監理部,項目監理部對其進行程序性核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
2、其它施工機械報審核查程序
項目監理部應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其它施工機械檢查驗收的程序進行復核並簽署意見。
3、安全設施驗收審核程序
監理工程師應對落地式腳手架、工具式腳手架、鋼管扣件式支撐體系的驗收資料進行復核,並簽署意見。
(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