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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驗收單需要幾方當事人簽字

發布時間:2021-08-12 11:22:56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進行鑒定,需要通知另一方到場嗎

工程鑒定是需要通知對方到場的,因為一些數據及現狀需要對方簽字確認,但是如果拒不到場的,按照缺席來承擔不利後果

工程驗收好了,一般對方幾時付錢的

竣工驗收合格後,一般是在28天內,施工單位要提交工程結算書給甲方審核,甲方在收到結算書後,應在28天內審核完畢。結算書經雙方確認簽字後,才可以支付尾款。

工程完工後,雙方應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一)工程竣工結算方式

工程竣工結算分為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

(二)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期限

單項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應按以下規定時限進行核對(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

1、500萬元以下,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2、500萬元-2000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3、2000萬元-5000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4、5000萬元以上,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在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後15天內匯總,送發包人後30天內審查完成。

(三)工程竣工結算編審

1、單位工程竣工結算由承包人編制,發包人審查;實行總承包的工程,由具體承包人編制,在總包人審查的基礎上,發包人審查。

2、單項工程竣工結算或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由總(承)包人編制,發包人可直接進行審查,也可以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查。

政府投資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查。單項工程竣工結算或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經發、承包人簽字蓋章後有效。

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完成項目竣工結算編制工作,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的並且提不出正當理由延期的,責任自負。

(2)工程驗收單需要幾方當事人簽字擴展閱讀:

一、工程結算中可能產生分歧糾紛的起因

1、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不規范按照我國有關建設政策法規要求,招投標不受地區、部門、行業的限制,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方式合理選擇價優質高的施工單位。

2、合同管理觀念淡薄。如今的市場經濟,就是法律經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的法定性文件,各方應予高度重視。

3、工程開工前的准備工作不完善。建設工程開工前的「五通一平」即路通、水通、電通、氣通、通訊通,通常應由業主來完成。

4、施工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工程在建設期間,業主與承包商、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勢必要發生一系列的工作關系。

二、針對可能產生經濟糾紛的原因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

1、嚴格規范招投標、承發包程序。要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三公」市場行為,選擇優質優價的施工隊伍,並嚴格工程分包,嚴禁工程轉包。

2、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意識。在起草工程合同時,要由專業技術人員卡合同管理人員共同參與,逐字逐句地推敲合同各項條款,不留缺口,為今後工程竣工結算打下良好的基礎。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備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五通一平」的條件,為今後工程竣工結算創造一個良好的基礎。

4、在工程建設中要充分發揮監理的作用,嚴把工程質量關,做到原材料不合格,決不允許用不動聲色工程建設中,上道工序不經驗收合格,決不允許下道工序施工。

努力提高各級管理人員的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規范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的執行程序,簽字手續要及時辦理並且要齊全合法。

❸ 建設工程報審資料中的簽名可以用簽名章嗎有哪些相關規定及其依據

現行的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不允許有關工程建設相關人員使用簽名章對相關資料進行確認。但是,這樣做必須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1. 不論是親筆簽名,還是使用簽名章,都是當事人對工程建設相關工作確認的證明。當事人應當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後,再加以確認。

  2. 當事人如果授權他人使用簽名章對工程建設事項進行確認,應當明確范圍、條件,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3. 受委託使用他人簽名章的人員應當嚴格根據授權范圍,在符合條件時使用,不得濫用、冒用。

  4. 授權他人使用簽名章的人員應當充分了解這一做法的風險,防止他人濫用、冒用。

❹ 竣工驗收時施工需要向甲方遞交什麼文件才能驗收

工程結算心得體會
目前,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讓利後中標的,這就造成了施工方會在結算時想盡一切辦法多要一點。作為建設方預算人員,通過3年多的實踐,總結出了幾條施工方常用的結算技巧,供大家參考。
①、虛報工作量。認真核對工作量可以避免;
②、重復報量,重復報洽商。同一變更內容往往會有兩份以上的洽商變更;
③、曲解合同條款;
④、含糊洽商部位。偶在施工單位工作時,曾利用洽商含糊不清的部位及建設單位結算人員不熟悉工地及工作態度的不認真,通過一份洽商偶多要了600多萬元;
⑤、塗改洽商內容;
⑥、變換定額編號;
⑦、對於人工費取費的工程,更改定額人工費含量達到工程造價的加大;
⑧、更改預算軟體自動計算的工作量,如高層建築超高費等;
⑨、虛增工作項目;
⑩、不光明的手段。
暫時總結這幾條,大家還發現或使用的技巧,希望能補充一下,以供大家學習!
做工程預算本身就是要注意以下:
1、投機;即抓住對方忽略的地方,來爭取提高造價;
2、力爭;即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為己方創造利潤的小項目,乃至從一字多解,如做律師一樣;
3、抓住對方預算員的缺點;
4、要給對方留一個開始時的好印象,必要時要讓他以為我的能力不如他,也就是要多請教他,把他給捧起來.。
1、我經歷的這次工程是個比較大的工程。公司成立里項目部。項目部下設工程、質量、安全、綜合、經營等五個主要部門,而我所在的自然是經營部門了。其他部門就不必說了,就說經營部門,無非收支兩條線。對甲方多要錢,對分包隊伍,別多給錢。
2、開源節流。如何才能開源呢?工程承包簽訂的是總價固定的合同,當初投標時,採取了低價投標的策略,業內流行一句話「低價中標佔領市場,工程索賠贏得利潤」。可見,在工程進行中如何創造盈利點,是工程是否盈利的關鍵,這就需要各個部門的配合,樹立全員經營意識。要每個人明白,我們告別父母,分別妻兒,不僅僅是來這里搞奉獻來了,更重要的是來掙錢來了,如果工程賠了,乾的再漂亮,也是不合格工程。
3、工程結束後,要進行竣工結算了,合同內不必說。總價承包,該多少就多少。但是,工程之外的委託、工程量簽證,設備缺陷處理、索賠證據等等就該拿上桌面了,如果你沒有文字性的證據或資料不全,那麼,對不起,這部分活算是做義工了。
4、這些文字性的資料如何寫,寫些什麼內容?就值得推敲了。就說工程量簽證吧,如果只是敘述一下幹了什麼工作,那時遠遠不夠的。既然是工程量簽證,那麼就必須體現到具體的量上來,要用數字說話。一些關鍵性的參數一定要寫清楚。
5、我所在的這個工程,就因為工程進行過程中沒有能及時簽回簽證,失去了結算的依據。盡管後期補了一些,但,一來不可能補全,二來,補簽證的難度很大。因為工程已經結束,人家肯定愛理不理的,其間,公關費用自然是少不了的啦!!工程進行中,自然就不同了,一方面,合理簽證,甲方沒有理由不簽,頂多是拖拉一陣。另外,甲方能夠為了追求進度,多少會照顧一下施工單位的情緒。所以,簽證要及時、有效、全面。該要的錢,一分不能少!
6、還有一點,等工程結束了,其他部門的人都走了,只剩下經營部的人,所以,補簽證的苦絕對夠嘗的。所以工程進行時,經營口的人也要主動和工程口的人做好溝通,督促其辦回簽證。當然了,大家平級部門,要注意交流方式啦。
7、眾所周知,工程承包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當事人雙方是平等.然而,這只是法律規定,僅僅是一種理想的狀況。
8、法律上平等的雙方,在實際中會因為種種原因,形成弱勢與強勢之分。在中國,就目前形勢而言,甲方處於強勢地位,乙方處於弱勢地位。所以,對乙方而言,所有涉及利益的條款務必清晰。
比如:涉及施工主材,必須寫明材料的名稱、規格、材質、數量、質量標准以及材料乙供還是甲供,費用的承擔方。
9、在我經歷的一次實際結算中,除了正式工程之外,還有許多合同之外的零星委託工程。在這些甲方簽字的工程量簽證單,有很多涉及材料的單子,沒有明確材料的供應方,結果工程結束後結算時,審計要求明確所有材料的提供方。這是再找甲方簽字,且不說簽字過程的麻煩,真有點「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解決。
10、當初,工期壓縮了3個月,工程進度成了工程的首要問題。工程技術人員一頭扎進工程。哪裡管工程量的簽證,他們也的確沒有時間琢磨簽證的質量。應該設專門的工程資料員的崗位,就搞各種要錢的簽證。
11、甲方的強勢,還體現在另一個方面。按說結算辦法應有雙方共同商定,但是,往往是甲方以上級文件的形勢給承包單位下發結算辦法,規定結算依據,取費辦法。這還不算什麼,更有甚者,甲方還會多次變換其自己制定的結算辦法,以致於承包單位的結算人員疲於修改結算書。我就親身經歷了這種惱人的事情,一開始,工程上出具了大量的「工程聯系單」。到工程中後期,甲方下發文件。此「工程聯系單」不能作為結算依據。要求全部改為工程簽證單。我們風風火火的把聯系單改為甲方要求的簽證單(其間,損失掉部分單子是肯定的,真是TMD關關拔毛)。不料,工程結束,甲方又下文,規定了可作最終結算依據的幾種單據,工程簽證單赫然除外。我們又懷著憤怒把簽證改請甲方下工程委託函(手續繁瑣,要經過甲方多個部門,層層下狠刀),而此期間我方工程人員陸續調走(最熟悉工程的人)。最後,仍有一部分簽證沒能下委託,只有預算人員自己跑了。如此又損失掉一批單子。而且結算時間一拖再拖。嗚呼!哀哉!痛定思痛,我認為:在承包工程中,越早就結算辦法與甲方商定法律性文件(如正式作為承包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越對承包方有利。預則立,不預則廢!
12、還有一點。我們都是按圖紙施工的,如果材料是甲供,那我們就是按圖紙向甲方領料。而在實際施工中,常出現實際材料需要量大於圖紙設計量,這時,對於總包合同,因為總包,所以,增量在一定幅度內是不調整合同價的。所以,我們往往會忽略及時向甲方要簽證,一般為了限制施工單位浪費材料,合同規定有限額領料條款,超過限額是要抵扣施工單位工程款的。秋後算賬時,往往會成為一筆糊塗帳。所以,施工過程中一旦有超圖紙量領料的,一定要向甲方和設計單位要文字性的認可證明。
13、看來你是對工程資料有所不知,都說資料是做出來的。如果你要拿錢,就一定要把資料做全做細,當然中間少不了公關費了(做完工程誰最清楚詳細的工程內容?)
14、針對21樓的朋友提的問題,我個人分析有三點:一、施工單位管理不完善,一味的追求工程質量、進度,而忽視了要錢的簽證。二、業主變換結算政策,以前的某些單據不能作為結算依據,而只能按業主的意思改換其他形式的簽證。三、施工期間,業主、監理以種種理由拒簽或緩簽所致。
15、提起搶進度,我就來氣,不知國外怎麼樣,「提前工期,搶抓進度」簡直成了中國特色,正因為壓縮工期,趕進度才使得施工部門一味的追求進度,而忽略了工程的各類簽證,造成我們計經人員要錢困難。記得,施工高峰期,從項目經理到技術員,都紅了眼,總之,誰阻擋進度,就拿誰開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缺什麼?買去!」一旦工程結束,這幫人個個帶著提前工期幾個月的榮耀踮到其他現場去了,隨著竣工結算的進行,施工中問題逐漸暴露出來。本來去甲方要錢,就低聲下氣,這下,還得不時忍受甲方對施工質量的埋怨,而他們忘記了是誰一再要求提請工期,誰是始作俑者。的確,提前竣工投產,的確可以提前創造效益,可是,工程管理有其客觀規律,工程工期不是隨便拍腦門就定下的。一味的急功近利,肯定要出問題。
16、雖然,後期補簽證是件很難辦的事情.但是,為了企業的利益,也為了自己的飯碗,再難也得硬著頭皮向前沖!開始,我去甲方辦簽證,因為工程口的人都走光了,我只好硬著頭皮去找甲方的工程部門補簽證,因為計經口的人一般很少和甲方工程口的人來往,以至去了以後,人家愛里不離的.感覺很尷尬.但是,還必須帶著笑臉,耐心的給對方解釋.最後對方不耐煩的找個理由搪塞過去,我就這樣敗興而歸.回來被領導批評了一頓,做事情就得有一抓到底,契而不舍的精神.後來,我又去了,這次甲方又拿上次的理由擋我,說我們每個資料沒有給他報齊.那我就反問他,是否我幫他把他需要的資料辦妥了,就給我簽.他答應了,我請他列了個清單,結果,沒有多少資料,很快就解決了,他只不過故意刁難而已.
24、還有這樣一種情況:審計的或者甲方的正好是一個水平不怎麼樣的或者比較懶的,拿到結算看了幾天之後告訴你,說據他估計,這份結算裡面有百分之幾的水分,我現在要把這部分砍掉,你有什麼意見?如果同意,現在你就可以簽字去領工程款,如果不同意,那就先擱在這兒吧,等我弄出來了再通知你。這時候你怎麼辦?你可千萬不同意,你如果不同意,這樁結算指不定拖到了猴年馬月,到時候,別人第二棟工程都完工了。而且你當初否了他的意願,到時候那真是一針一線的跟你對,不把你累死也把你氣死。所以做結算的時候,要給這些人留點後路,結算的原則就是要多留出幾份讓別人砍,這才是雙贏。
25、預算有實有虛。預算的實與虛根源於人性的實與虛。那麼,做預算實多少,虛多少?我覺得一方面取決於預算人員的水平。因為這裡面的虛不能理解為胡亂的添上幾筆。這裡面的虛,要虛的有「理」。否則,會讓人家懷疑你的業務能力。至於實際中如何操作,要靠個人經驗積累了。另一方面,根據對手的性格特徵。你得摸准對方的脈,才能對症下葯。如果對方厭惡你在預算裡面攙水,你就要實多虛少。如果對方,喜歡無事砍三刀,那咱們就得虛出一定量給他喂刀。就象有位同仁說的,預算應該做三份,一份給甲方,一份給領導,一份自己留底。總之,自己心裡要有底。
26、的確如此,現在甲方也不會事先讓你知道是誰在審。脾胃確實難以摸清。我就曾經跟審計的因為梁的箍筋數扯過一皮,我認為應該是箍筋數=(梁凈長-50*2)/間距+1,他問我為什麼要+1,我解釋了半天沒弄清,後來乾脆花了一個側面圖,把箍筋一根一根比著畫出來,最後再來數,結果他來勁了,說你乾脆把每種梁箍筋都畫出來,畫多少我給多少,我當時差點暈死過去。這是某些審計人員的素質。現在在合同方面也給我們出難題,一是總價包干,百分之幾內不許調整。結果這個百分之幾很有爭議,我們的理解是同一項目的工程量增加了百分之幾以上可以調整,到了審計那裡就理解成了總價的百分之幾以上才能調整。還有,最厲害的是,現在甲方把這樣一條寫入了合同,說如果施工方報審的結算價與審定價相差超過百分之十,審計費由施工方擔負。厲害啊,預結算的工作是越來越難做了。
27、我認為影響結算最重要的是要有書面資料,要有甲方的簽字,如果不這樣,待結算時甲方說忘了,記不起了而不給你處錢,更有甚者,快結算的時候換甲方代表,到那時沒有書面資料你就自認倒霉吧!
28、還應當重視合同談判,尤其是把握好材差、變更、結算條款的約定,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工就是這個道理,你的刀磨得越利,砍到的東西自然也多,呵呵見笑了。
29、不錯,造價控制重點在前期准備,過程式控制制兩方面。後期補簽勞民傷財。一個項目管理是否完善,在資料積累上就能看出。
30、什麼是施工單位面臨的審計呢?工程造價審計主要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依據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定額工料消耗標准、取費標准以及人工、材料、機械台班價格參數、設計圖紙和工程實物量,工程造價的確認和控制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以承包合同為基礎,在竣工驗收後結合施工變更、工程簽證的情況,作出符合施工實際的竣工造價審查結果,它是承發包雙方結算的依據,也是工程決算的基礎資料和依據。
31、還有一種審計是竣工決算審計:竣工決算審計依據《審計法》和審計署發《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要求》進行,基建審計內容為(1)竣工決算編制依據;(2)項目建設及概(預)算執行情況;(3)建設成本;(4)交付使用資產;(5)尾工工程;(6)結余資金;(7)基建收人;(8)投資包干結余;(9)投資效益評價。主要根據 國家的審計法和相關規定,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主要審查概(預)算在執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無隱匿資金;隱瞞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資包干結余、以及以投資包干結余名義分基建投資之類的違紀行為等等。
32、凡對建設單位投資項目進行的審計結果,對施工單位的造價結算不具有約束力。工程造價中的工程結算審核,以施工承包合同為基礎.以承發包雙方發生的實物交易為依據,按照國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機消耗標准進行核算,對雙方有約束力。其工程結算審核結果可作為雙方結算的法律依據。
33、工程造價中的工程結算審核,以施工承包合同為基礎.以承發包雙方發生的實物交易為依據,按照國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機消耗標准進行核算,對雙方有約束力。其工程結算審核結果可作為雙方結算的法律依據。
34、錢是算出來的,所以關鍵還是看跟結算的人是否在行能否把該算的全部算,可以算的也算進去,這樣積累下來,數目就應該不小了。總之,人際、經驗等都行的話基本OK。

❺ 分包單位材料進場報驗時,報審表簽字和印章是分包自己還是總包的

分情況的。具體如下:

首先分清:分包單位是合法分包,還是非法分包。

合法分包就是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否則所謂的「分包」均為非法。

合法承包的情況下,因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來說,對其工程質量等是承擔」連帶職任的。此時,分包單位材料進場報驗時,報審表簽字和印章是分包自己的。

非法承包時,只能用總包單位的簽字和印章。工程承包項目委託工程承包人按規定條件包幹完某項工程任務,亦即工程設計、土建施工、提供機器設備、施工安裝、原料提供、提供技術、培訓人員、質量管理等全部過程的設備和技術。

(5)工程驗收單需要幾方當事人簽字擴展閱讀

項目法人與承包商直接簽訂的關於某一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的協議。簽訂總承包合同需要經過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標、投標、評標和談判協商,最終由項目法人與承包商協商一致、簽訂合同。總承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和項目法人。項目中所涉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只能在項目法人與總承包商之間發生。

分項工程承包合同項目法人與各分項工程承包商分別簽訂的某一分項工程的協議。各個承包商分別對項目法人負責。整個工程可以約定由項目法人或其中一個主要承包商管理協調。分項承包合同的優點在於給項目法人充分的靈活性,獲得最好的專業承包商以及縮短工期、節省由總承包商再分包的費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會帶來嚴重困難和復雜問題。

工程分包合同總承包商在與項目法人簽訂某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之後,總承包商將該工程項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單項工程分包給分包商完成而與其簽訂的承包合同。

分包合同的當事人是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權利義務關系,只能在總承包商與分承包商之間發生;項目法人與分承包商之間不直接發生合同法律關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間接地承擔總承包商對項目法人承擔的相關工程項目的義務。

❻ 合同法規定工程報驗後,幾天默認為合格

對於報驗後的驗收期限,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協商確定,所以請自行根據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驗收期限。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❼ 檢驗記錄表上要不要有審核批准還是只要有檢驗員簽字確認就可以

崗位職責:1
認真貫徹執行質量控制標准(規定),嚴格執法,動搖,正確的判斷,主要負責對測試結果的准確性。
2檢查任務按時完成,以防止漏檢,少檢和錯誤檢測,以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
3填寫質量檢驗記錄,良好的數字准確,清晰,明確的結論和檢驗記錄分類歸檔保存。
4標識實施的國家考試的規定,以防止不同的狀態,產品混亂的耗材。檢查和監督生產過程,以確定的執行情況,以糾正不符合規定的。
5,負責喂養,統計和過程和成品的質量進行分析,並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搞好首檢,加強檢查,特別是要加強質量控制檢查點,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接下來的過程中不合格的行為有制止權和批評混合。
7顯著發現質量問題立即向生產,技術質量部門反映,及時採取措施,以減少損失。
8不合格有權停止發貨並使用。
9有權處置個人的,一般不合格品。 10
認真參加培訓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
倉庫管理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精練的專業能力,工作認真負責,明確的規格為原料,整潔,有序的帳戶的東西相一致,誠實,敬業,細致的工作作風。 - 其他事項:

1,按時上下班,在巡邏執勤倉庫後,檢查是否有可疑的行為,發現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工作,應檢查門和窗戶都鎖上,所有的開關是關閉的;
2,認真安全倉庫,整理工作,定期清理倉庫,分揀堆放貨物,及時檢查火災隱患;
3,檢查防盜,防蟲蛀,防鼠,防霉變等安全措施和衛生措施的落實,確保庫存是否完好;
4,負責公司供應的發送和接收,繼續努力,在收到貨物一定要嚴格按照進倉采購訂單已批准按質,按受理量和發票記錄按名稱,大小,類型,單位,數量,價格,金額列印收據並註明購買的發貨日期。該案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堅決退貨,嚴格把好質量關;
5,材料驗收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如此整齊而美麗堆疊後;
6,發貨時,我們必須耗費了嚴格的審查手續齊全,並嚴格驗證個人簽名風格審批的程序是有缺陷的,應當拒絕簽發;
7,嚴格程序庫投入運行按照正確預測量,及時發放生產各種規格的材料。為了保證生產進度,庫存物資領用工作要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在圖書館簽署。
8,認真的去領,產量預計為開放原則及時同意領,但工作必須完成接收結賬時,倉管員嚴格的點晴的衣領數量,大小分類,填寫在庫,根據雙方簽字。開料完成後,預計費用及時退還到倉庫和超過預期的要經過正式程序庫中打開。與消耗的會計利潤和損失的基礎生產材料定額核算,材料的多餘部分被徵用了整個負。
9,二次布料交流規定:1,開料件應節約使用的材料,以及額外的聲音交流,或子布需要及時交流各加工點,經同意發料的簽名的倉管員只允許由同一物質交換給出相同的大小,並及時記入面料,有效匯率必須由雙方簽字。
10,開料車間,交換意見的布必須實時的布長度的數量,倉庫管理員及時記錄雙方的有效交換,簽署。
11,次布會計,倉管員應及時收集數據,以書面形式向負責人采購及時報告(原料缺乏。故障等數據),並希望進行購買等。原則上生產時間可反映公司的領導層在必要時的事實,以防止延誤生產。
12,根據公司的財務規定的材料倉庫管理,及時處理財務工作,出料,做好了材料台賬,為生產中使用的真實賬戶單名額材料准備,明確的損益表數據倉庫物料分類帳,每月的消費明細報表,及時上報公司財務倉庫和倉庫月度報告。
13,辦公用品管理系統,所有的辦公設備必須由部長收件人簽字,倉庫的領用簽字辦理手續必須由雙方簽字。
14,辦公傢具倉庫報表相同的會計要求和材料,建立會計賬簿和月度報告,材料消耗,再加上每月報告是財務。
15,工具:捲尺,剪刀,實現貿易,倉儲李工具賬號,寫領用人的姓名,部門,根據物價卻將損失補償。消費洗污鬼,打包帶。必須有一個核心的環瓶和車間主任到主管領導審批通過收件人,倉庫由倉儲,領用消費報告發布倉庫。
16,倉庫重地,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防止火燭,倉管員到倉庫明確工作責任。如果有煙花公司人員進入,對於官員的處罰,店主在同一時間追求的懲罰。
17,當庫要認真看倉庫,你需要的規格,數量,顏色,顏色庫,根據生產的單號,發行定民打樣材料(鑲邊材料和輔助材料)。一旦一個錯誤,主動與時代及時糾正或部門,以盡快維護公司的復甦校正的利益,否則由店主承擔損失。頂級
18,倉庫管理員必須改進工作作風,熱愛公司,熱愛公司財產點滴,認真對待公司的材料管理負擔,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一定要文明善良,誠實,求實,服務上會計數據絕對正確,清晰。
19,做好在倉庫庫存,及時年終盤點報告熊掌櫃,各種證件良好的管理提出報告結束;
20,嚴禁私自借用倉庫的貨物,不得采購到交貨提供商用品;
20,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分工提高。

❽ 工程驗收不合格施工隊不簽字怎麼辦

工程質量問題責任承擔的新規定
為解決建設工程合同當事人的糾紛,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0月制定了《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在工程質量問題的責任承擔上,有三點嶄新規定值得注意,以下筆者逐一述之。
一、承包人拒不履行修復義務,工程價款可以減少。
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最主要義務是按質按期完成並交付建設工程。承包人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必須做到:1、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減料;2、根據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3、做好工程質量檢查和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檢查;4、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及時返修或整改。
建設工程質量標准分為最低標准和特殊標准,最低標準是國家強制性標准,在此基礎上可以進行特殊約定,比如約定隔音設施、環保設施等。目前國家強制性工程質量標准只有合格與不合格之分,沒有優良標准,當事人不得在約定,否則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有時當事人經常約定:建築工程必須獲得魯班獎、白玉蘭獎或長江獎等,並且約定獎罰辦法。該獎項的目的是激勵承包人提高工程質量,創作品牌效應,因其評比主體、方法、目的與國家法定強制性質量驗收標准有一定區別,而且評獎具有偶然性和隨即性,對承包人賦予較重義務,建議不要約定。竣工驗收後,如果工程質量不合約定,承包人應當採取修復、返工或改建等補救措施;如果未獲取約定獎項,按照合同約定的獎懲辦法處理。
承包人造成工程不符合約定的原因主要有: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使用未經檢驗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粗製濫造、偷工減料;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未及時返修等情形。根據《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解釋》的相關規定,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合約定的,按照以下規則處理:1、對非主體部分,應當通過修復使工程符合質量要求;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問題,應當盡量修復加固使其符合質量要求,但是無法修復加固或修復加固後仍然不合格的,則建築工程無法使用,發包人可以拒絕接受並拒付工程款。對於雙方損失,可以按照過錯程度分擔責任。 2、對於質量缺陷,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復或者返工改建,施工人應當及時實施,直至達到約定質量要求。但實踐中,雙方對有無質量缺陷和缺陷原因存在較大分歧,施工人往往拖延或拒絕修復。如果發包人提起訴訟,因訴訟曠日持久,遲來的修復往往事違人願。為此,發包人可以請求他人代為修復,由承包人支付修復費用,或請求減少工程價款。修復費用或所減數額包括原工程拆除費、建築材料價款、機械設備和人工費用等,對具體數額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鑒定,由鑒定機構參照當地建設行政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和計價標准確定;3、修復、返工或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應當支付遲延履約違約金;造成發包人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二、發包人過錯造成質量缺陷的,承擔過錯責任。
為保障工程質量,《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了建設單位、勘察設計人、監理人和施工人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在施工合同中,建設單位的法定義務包括做好施工前准備工作,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和技術資料;與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證過程建設順利進行等等。當發包人故意或過失違反法定義務導致工程質量缺陷的,亦應當承擔過錯責任。
發包人承擔責任的情形包括:1、提供的勘察設計有缺陷。建設工程應當遵循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程序。施工是將設計圖紙付諸實施的過程,如果勘察設計不符合法律法規、安全標准、技術規范和合同約定,存在質量缺陷,再好的施工技術都難以保證工程質量。勘察設計有缺陷的情形包括沒有提供符合法定質量要求的勘察設計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未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發包人擅自變更設計圖紙等。2、提供或者指定購買的建築材料、建築配件、設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准。建築材料、配件、設備是建築活動的最基本要素,其不合格是工程質量缺陷的重要原因之一。合同約定由發包人提供建築材料、配件、設備的,發包人應當按照設計文件、技術規范和承包合同按質按量進行采購和提供;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人使用不合格建築材料。3、直接指定分包人發包專業工程。分包是總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或徵得發包人許可將施工任務中的專業工程交由具有相應資質的發包人完成的行為。總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實踐中,發包人經常基於自身優勢將利潤豐厚的專業工程直接發包,如果由於分承包人過錯造成質量缺陷的,發包人應當承擔選任指示不當的民事責任。
質量缺陷往往是多因一果,是發包人和承包人混合過錯所造成的。承包人是專業施工主體,對工程質量負有高於社會中謹慎理性人的注意義務。承包人明知設計圖紙有缺陷,未及時提出而繼續施工的;對建築材料配件怠於檢驗或者通知而繼續使用的;對發包人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不予拒絕的,可以確定其存在過錯,同樣應當按照過錯程度承擔相應責任。
三、擅自使用工程,質量視為合格。
竣工驗收是發包人依據驗收規范、質量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已經完成的建築工程檢查是否符合設計文件和質量約定的行為。竣工驗收是質量控制的必要措施之一,驗收合格表明承包人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發包人應當接受工程並且支付工程款。《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均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但是未經驗收而擅自使用出現質量問題如何承擔責任,缺乏明確規定,《解釋》13條彌補了法律漏洞。
施工任務完成後,發包人為提前獲得投資利益或達到拖欠工程款目的,未經驗收程序或驗收不合格就擅自使用建築工程,這意味著發包人認可工程質量,或者自願承擔不合格工程產生的質量責任。轉移佔用之日是工程竣工日期,從即日起發包人開始承擔質量責任風險,應當及時審核承包人送交的結算報告並按時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對擅自使用部分不再承擔無償返工修復的義務。
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築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地基和主體是工程的重要基礎,直接決定工程質量。承包人的主要義務是交付合格工程,對工程質量負責,地基和主體出現質量問題說明承包人違背其最基本合同義務,不承擔相應責任違背公平正義原則。因此《建築法》規定: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包人的民事責任包括:對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出現的質量缺陷,承擔修復責任;對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11條:因承包人的過錯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發包人請求減少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第12條: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應當承擔過錯責任:(一)提供的設計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購買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承包人有過錯的,也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第13條: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與工程驗收單需要幾方當事人簽字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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