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做了一個綠化工程,一期已經做完了,甲方一直以驗收不合格,一直不付工程款
是你勾兌沒到位,要麼就是想耍賴,做過綠化工程的人都知道,綠化養護期花草樹木成活律,反正要為難你方法很多,解決問題的根本,看你們合同如何規定的付款方示,合同沒有規定死的話,吃虧的永遠是做工程的乙方,你從新想辦法勾兌,沒有辦法人在 屋檐下不得不低頭。
② 工程竣工後驗收不合格,價款如何負擔
對此,原因如下: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於特殊形式的承攬合同,法律規 導讀:2004年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3條第1款第2項規定:合同無效,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對此,原因如下: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於特殊形式的,法律規定承包人的主要就是按照合同約定向發包人交付合格的建設工程,如果承包人交付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發包人合同的目的就無法實現,發包人不僅可以拒絕受領該工程,而且也可以不支付工程價款。這是民事法律調整加工承攬關系的原則。 2、根據《解釋》規定,承包人對經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可以進行修復,經過修復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如果經修復建設工程仍不合格的,該工程就沒有利用價值,在這樣的情況下讓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是不公平的。 3、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當然會給承包人造成損失,但承包人是建設工程的建設者,對工程質量不合格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因此,一般說來,造成的損失也應當由承包人承擔。 《解釋》第3條第2款規定: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發包人對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也有過錯的,也應當承擔與過錯相適應的責任。也就是說,在發包人有過錯的情況下,發包人雖然可以不承擔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給付義務,但是應當對承包人不能得到工程價款的損失按照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承、發包雙方當事人按照過錯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樣規定不僅符合建築市場的實際情況和民法原則,同時也有利於承包人重視建設工程質量,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管理。法律快車合同法頻道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合同效力欄目分類齊全,歡迎瀏覽,感謝您的訪問。
③ 工程驗收合格二次審計審核完畢可以全部結清工程款了嗎
提問
工程結算二次審計時效是多久
華律網整理 177瀏覽 2020.06.27
我們知道工程的實施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的,很多時候完工的時候工程結算是需要一定的時間,而且要通過審計,那麼,工程結算二次審計時效是多久?下面就由華律網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
一、工程結算二次審計時效是多久
1、500萬元以下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2、500萬元-2000萬元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3、2000萬元-5000萬元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4、5000萬元以上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在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後15天內匯總,送發包人後30天內審查完成。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期限內,對結算報告及資料沒有提出意見,則視同認可。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 工程進度款結算與支付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工程進度款結算方式
1、按月結算與支付。即實行按月支付進度款,竣工後清算的辦法。合同工期在兩個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
2、分段結算與支付。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支付工程進度款。具體劃分在合同中明確。
二、工程結算審計質量的基本要求
工程結算審計質量是指工程結算審計工作的優劣程度。從廣義角度看,它是指工程結算審計工作的總體質量,包括相應的管理工作質量和業務工作質量。
從狹義角度講,它是指工程結算審計業務工作的質量,包括審計准備、實施、報告等一系列過程的工作效果及達到審計目的的程度。本文的工程結算審計質量側重於狹義理解,即工程結算審計業務工作質量。
三、工程結算資料提交至工程審計結束有沒有時間限制
有時間要求的。這不是單純的對工程審計進行時間限制,而是對竣工結算審查進行限制,結算審查當然包括了工程審計工作。
《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4]369號文件,文件規定了工程竣工結算審查期限:
單項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應按以下規定時限進行核對(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
④ 工程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交工至今收不到工程款
這種案例到處都是。在法律證據齊全的情況下:你是官司贏家、如對方沒錢沒物也是扯蛋。依我之見、最好是希望他發大財、等他錢多了可能會慢慢給你的。
⑤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工程價款如何處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2,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可以進行整改,整改後合格的,可以支付工程價款,整改後驗收仍然不合格的,不能支付工程價款。
工程質量合格是支付工程價款的帝王條款,即使合同無效,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也可以進行整改,整改後合格的,可以支付工程價款。
⑥ 工程建築完成後,當地住建局,驗收合格後,工程所餘款,就的等申紀後,才給撥付款嗎,求解說
這個問題需要認真閱讀理解承包合同的結算內容,按照合同約定處理。但現實中,不論合同是否明確約定,建設工程項目的結算都要經過第三方審計。第三方審計通常有兩類,一類是建設單位自行委託第三方對預結算進行審查、審核。這一類屬於委託代理行為,第三方是作為建設單位的代理人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的管理,其行為是代表建設單位的,其審核確認的意見與結論即可作為建設單位的意見與結論。另一類是政府投資項目,這類項目的結算最終要通過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與審核,財政行政主管部門通常也是委託第三方社會機構進行審查與審核。而建設單位最終必須服從與接受財政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與審核結果,按照最終結果支付工程建設費用。
作為承包商,在完成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之後,應當積極進行結算工作,主動與相關機構及人員溝通,才能及早通過結算的審查與審核,也就是通常說的「審計」,最終收取剩餘的工程款。當然,對於建設單位違反合同約定或者沒有合同依據的行為,承包商可以拒絕,產生的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解決。
⑦ 預支付了工程款,但工程沒有驗收過,法院卻以支付了工程款為由判斷驗收合格,合理嗎
是這樣的。反過來說你就明白了,如果工程不合格,你就有你有權拒絕結算工程款。而你呢卻支付了工程款。法院是根據這一事實來判定,你認為工程是合格的。但是工程確實不合格,如果在質量保修期內,你依然可以主張權利。那至於說法律規定,那應該是屬於合同法中加工承攬合同的范疇。不知道你的工程具體是什麼,當然可能還會涉及到別的,比如說建築法。像這種問題,法官優先考慮是你的合同條款。其次才是法律規定。本意見僅根據提問者的描述作出,最終意見應以有關事實經具體核實後再行確定,本回答不作為最終的律師法律意見。
⑧ 工程驗收不過,整該通知書下來了,公司就說這個工程不給錢了合理嗎求問..
我覺得如果工程的確不合格,不給錢是正當的,甚至你都需要賠償損失,拆不還得找人嗎,你還耽誤了業主的時間呢。
至於工程到底合不合格,是不是可以達到不給錢的程度,一看你自己乾的活啥樣,這個我估計你心裡是清楚的;二看你們合同是怎麼約定,一般的合同都有相關的違約責任,除非你沒簽訂;三要經過中介鑒定,你說了不算,業主說了也不算。
⑨ 工程已經竣工驗收合格,總承包已未審計為由拒絕支付工程款合理嗎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這是竣工單位與主管部門的關系,你承包方是與竣工單位的關系。單位的管理條例必須審計通過財務方可支付這樣合理但不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