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質量監理 > 造福工程扶貧搬遷驗收表

造福工程扶貧搬遷驗收表

發布時間:2021-08-12 12:08:42

⑴ 易地扶貧搬遷的房子有質量差可以找那個單位

找鎮里扶貧辦不行就到縣里扶貧辦房裡是規劃站接收的

⑵ 國家對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建築房建築標准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建設面積嚴格執行國家五部委規定,無論是集中安置還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購房),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均不得超過25平方米。


一、發改委、扶貧辦等五部門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方案》三、建設內容與補助標准


(一)建設內容

圍繞改善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建設住房和必要的附屬設施,以及水、電、路、氣、網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

(二)建設標准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則,中央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宅基地嚴格按照當地標准執行)。對於確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各省可根據當地居民生產生活習慣,結合地方財力和農戶自籌能力,自行確定面積控制標准。要堅決防止盲目擴大住房面積。

(三)補助標准

考慮到不同區域地方政府的籌資能力,為進一步體現扶貧政策的精準性,適當提高搬遷補助標准,並實行區域差異化補助政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特別是想集中連片特區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傾斜,主要用於搬遷對象住房建設。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東部省份主要依靠自身財力解決,中央預算內投資予以適當補助。

各省通過市場化運作的投融資主體承接金融機構貸款,用於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和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人均貸款需求應根據當地安置住房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成本,結合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資本金等已明確的資金渠道合理測算。

各省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標准和貸款、項目資本金承接情況,及時制定並公告本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並統籌考慮不同區域發展狀況、建設成本等因素,制定省域內差異化補助標准,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得出,防止因搬遷加重貧困農戶負擔,加大脫貧難度。

二、各地對精準扶貧異地搬遷,結合國家標准,均出台了各地相應的政策,以下《丹江口市2016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相關內容的部分摘錄,供參考:三、搬遷建房政策


1.建房標准。建設保基本的脫貧安全保障房,住房設計、建設要安全、經濟、實用、美觀,具備基本入住條件。不得隨意提高建房標准。



2.建設面積和戶型。嚴格執行國家五部委規定,無論是集中安置還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購房),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均不得超過25平方米。按照50、75、100、125平方米4種戶型進行建設。戶型要精準對應到戶,至少一個鎮(辦、處、區)或村要統一一個房型設計。單人戶以村為單位集中建設公租房。



3.建房成本和獎勵政策。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建房成本暫按每平方米800元左右掌握(具體可根據房屋結構、建築材料運輸遠近核定)。對於進城入鎮的搬遷戶,資金補助比照各鎮(辦、處、區)集中安置建房的標准執行。建新必須拆舊,舊房拆除的按人均0.25萬元標准進行獎勵,每戶最高獎勵1萬元。



4.結構標准。由市規劃部門提供大屋頂、五層以下磚混(含坡屋頂,不計算面積)、六層以上框架等三種結構方案。房屋竣工驗收時要求房屋外觀風貌一致,室內水電入戶,門窗安裝。貧困戶不得欠賬搞精裝修而影響脫貧。各鎮(辦、處、區)可建設樣板房,引導貧困戶根據人口對應選擇房型戶型,提高建房時效。


(資料來源: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php?tid=3819553&page=9)

⑶ 國家對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建築房建築標準是什麼

精準扶貧異地搬遷,建設面積嚴格執行國家五部委規定,無論是集中安置還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購房),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均不得超過25平方米。

⑷ 中共中央有文件要拆易地扶貧搬遷的貧困戶的老房子嗎

拆舊建新是國家政策規定,俗稱土地增減指標雙掛鉤。

⑸ 鄉鎮的易地扶貧項目申請驗收半年了沒驗收結果,該怎麼辦

一般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當年10月前主體要完工,當年底要配套完工入住。

⑹ 求~!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的試運行報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學習、借鑒兄弟省區試點經驗,9月10日至21日,由我處和辦公室牽頭組織百色市、平果縣、隆林縣、天峨縣、天等縣等發展改革系統同志赴青海、甘肅兩省(以下簡稱「兩省」)學習考察和調研。此次學習考察採取現場觀摩、交流的形式,現將學習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青海省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5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10個。2004-2008年累計搬遷人口1.37萬戶、6.68萬人。搬遷項目總投資8.4億元,其中國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4.4億元。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以解決貧困群眾溫飽為中心,努力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積極培育和發展特色產業,多方拓展貧困群眾增收渠道。經過多年努力,到2008年底,貧困人口從2000年的197.67萬人下降到75.7萬人。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自主安置和跨縣安置三種方式。

(二)甘肅省有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43個。2008年國家安排易地扶貧搬遷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2.7億元,搬遷人口6.13萬人。自2001年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以來,國家累計投入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專項資金14.6億元,搬遷人口34萬多人。主要安置方式:1.從山樑溝壑區及地質災害嚴重地區向交通便利、基礎條件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點集中安置。2.依託中小型水利工程,通過合法開發荒地或利用農場閑置地集中安置。3.依託縣城、小城鎮、中心村集中安置。

二、主要做法

從「兩省」考察情況看,遷出區生態環境得到恢復和保護,土地、勞動力等資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安置區基礎設施完善,搬遷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部分遷入區主導產業初步形成,通過實施搬遷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結合,脫貧步伐加快,致富空間進一步拓寬。「兩省」試點工程主要做法有:

(一)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密切配合。省級黨委和政府加強領導,成立了易地扶貧開發項目領導小組,指定分管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部門工作分工。在市、縣政府領導下,發改、扶貧、國土、建設、水務、教育、衛生、農業、林業、交通、電力等多部門協調配合。在協調一致的基礎上,採取調配、置換等方法重點為搬遷解決土地困難問題。對確需跨村安置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相關規劃要求統一徵用安置地。同時積極開展對原居住點的土地整理,實現了占補平衡。注重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遷入地的水、電、路、文、教、衛等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二)注重規劃指導,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結合新時期新農村建設規劃和村級規劃,對每個項目遷入地的土地、水源、水質及上學、就醫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經過多方案比選,選擇無地質災害,地勢平坦,交通方便,有水源地,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良好的地區。實施的每個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做到入戶調查、實地察看,組織召開座談會,了解群眾願望,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為項目順利實施打好基礎。為組織開展易地扶貧效益評估和易地扶貧規劃編制,今年上半年青海省在省級財政預算內安排專項資金。

(三)加強資金整合,強化項目管理。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統籌考慮生態環境建設、基礎設施建設配套、後續產業發展、社會事業完善等各項內容,在扶貧整村推進、產業貼息扶持、農村勞動力培訓、以工代賑等方面,結合新農村建設多方籌集資金,集中技術、人才、物資及各方力量。「兩省」特別注意加強計劃管理和計劃銜接,凡上報國家計劃不再隨意變動,按當年計劃來盡早開工項目。在國家計劃資金未到的情況下,市縣農戶和工程隊預先墊付,重點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例如甘肅省2009年的計劃到10月止已實施完成60%,有50%農戶今年底可以遷入新居。大多數地區能按有關規定做好項目前期工作,按批復和下達的項目投資計劃組織項目實施和驗收,積極組織群眾參與工程建設。

三、考察體會

通過考察、參觀比較,考察組成員對易地扶貧搬遷有了更直觀、更深層次地了解和認識。大家深深地感到:試點工程的實施有效解決了「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地區貧困人口脫貧和發展問題。此項工程確實是一項民心工程、惠民工程、群眾滿意工程,是一項造福群眾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項復雜的社會性系統工程,更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要將其實施好並達到預期目標必須付出加倍的艱辛。

(一)以產業發展定搬遷規模,是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作千頭萬緒,但最重要是應解決產業發展問題。有了產業支撐,搬遷後生計就能得以解決。青海和甘肅兩省的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高度重視產業發展,所有安置點都以產業為依託,並根據各自情況,宜農則農、宜牧則牧。搬遷群眾生活越過越好。以產業發展推動搬遷、帶動搬遷的做法,值得我們思考和學習,也是我們這次學習考察感受、體會最深的一個問題。

(二)科學規劃布局,統籌開發建設,做好項目前期准備工作是實施好項目的前提和基礎。在項目實施前,首先要認真學習和領會國家有關易地扶貧搬遷的方法、政策,深入遷出村鎮,了解農民搬遷意願,積極宣傳易地搬遷的政策、補助標准等,並深入細致地做好搬遷群眾的思想動員工作,使搬遷群眾對享受的權利和政策心中有數,調動他們參與搬遷的積極性,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搬遷范圍和對象。其次,由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區水土資源進行普查、評估、論證,選擇環境容量許可,水土資源、社會條件好,產業開發潛力大,承載容量大的土地進行規劃,確定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地點和規模,在此基礎上,精心編制實施方案。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權、利是實施好項目的關鍵。易地搬遷工程投資大,建設任務重,工程實施過程中有許多難題需要下大力氣去解決,只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項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做到機構落實、領導落實,人員落實、任務分解落實,一級抓一級,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才能保證工程建設的有序進行。

(四)嚴格制度管理是實施好項目的保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涉及工程建設、群眾搬遷安置、土地調整、政策協調、戶籍管理等多方面問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制訂切實可行的工程和資金管理制度,既可保證工程建設有章可循和工程建設質量,又能促使資金按時到位,此外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制度,對保證安置區社會穩定和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至關重要。

(五)加大項目監督與檢查是提高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牽涉許多單項工程,工程質量的優劣,關系廣大搬遷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試點工作的成敗,此外,試點工程政策性很強,在實施過程中,將會產生許多不可預料的困難和問題,綜合管理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必須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

四、工作建議

為確保我區試點工程建設取得實效,結合試點工作前期開展情況,借鑒外省試點經驗,下一步我們還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發展主導產業,加強搬遷群眾培訓。搬遷群眾從原居住地搬遷到安置區,對新安置點的生產生活方式還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各工程實施縣(市、區)要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依靠搬遷廣大群眾,努力發展經濟,解決搬遷群眾生產生活的困難和問題。隨著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土地價格不斷上升,集中安置的難度越來越大,因此要選准搬遷點和產業發展。產業發展可以實行一主多副的辦法,確保產業有較好發展。要通過舉辦培訓班,安排技術人員深入田間地頭,進行傳、幫、帶等措施,使搬遷群眾掌握實用技術,提高生產技能。同時各地要依託安置區資源優勢,圍繞龍頭企業和區位優勢,面向市場,培育和發展主導產業,並按照農牧結合和集約化經營等思路發展生產,不斷調整產業結構,拓寬增收渠道,使搬遷群眾能夠依靠產業脫貧、致富。

(二)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工作。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易地扶貧扶貧搬遷試點工程全程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搬遷對象審查、搬遷農戶管理卡和搬遷人口資格審查表及安置區土地調配確權情況登記表填制、施工技術指導、工程質量檢查、資料整理和進度報表上報等工作。對工程定期進行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設、資金到位以及資金使用等情況,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對工程質量不合格,資金使用不合規以及實施內容與批復方案不符的,要嚴肅處理,及時整改。自治區易地搬遷辦公室將根據各地上報工程實施情況對試點工程進行檢查、指導。

(三)切實做好項目整合工作。在試點工程中,由於國家投入資金有限,要在短期內解決搬遷群眾生活及發展問題,還有一定難度。要堅持生產、生活並重,充分考慮拓寬搬遷群眾增收渠道、扶持後續產業發展等問題,要完善安置區農技推廣、農畜產品流通體系、農業信息服務體系、醫療、衛生、教育服務體系建設,只有加大力度整合相關部門資金,通過多部門綜合扶持,才能盡快幫助搬遷戶實現穩定脫貧。因此,要積極引導交通、農林水牧漁、國土整治、基層政權建設、教育、衛生等項目資金,在保持原有的管理渠道不亂、資金使用性質不變的前提下,以縣為單元,以項目為支撐,以規劃為基礎,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則,做好項目整合工作。縣(市、區)政府發揮統籌全局、領導和協調各方作用,組織相關部門按各自業務范圍做好實施方案中單項工程設計方案和項目的對口報批工作,保證項目落到實處,發揮資金的整體效益。

⑺ 精準准扶貧各項工程驗收

中國正推進實施精準扶貧十大工程。精準扶貧十大工程分別為:幹部駐村幫扶、職業教育培訓、扶貧小額信貸、易地扶貧搬遷、電商扶貧、旅遊扶貧、光伏扶貧、構樹扶貧、致富帶頭人創業培訓、龍頭企業帶動。這其中,既包括幹部駐村幫扶、職業教育培訓等「傳統項目」,也包括電商扶貧、光伏扶貧、構樹扶貧等新手段新方法。
精準扶貧的基礎是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工作。截至2014年11月30日,中國各地已經全面完成了貧困村、貧困戶識別工作,共識別出貧困村12.8萬個,貧困人口8800多萬。

⑻ 易地扶貧搬遷一構架三清單內容是什麼意思

意思:「易地扶貧搬遷一構架三清單」是貴州省委提出的關於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地黨的建設的管理模式,包括建立黨的組織架構、社區公共服務清單、社區便民利民服務清單、社區黨組織建設清單等工作模塊。

目的:在易地扶貧搬遷新市民社區探索實踐「一架構三清單」管理模式,積極為搬遷群眾提供多功能的公共管理服務,為搬遷群眾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8)造福工程扶貧搬遷驗收表擴展閱讀:

貴州省冊亨縣的「一架構三清單」的管理:

1、建立新市民社區黨的組織架構。在高洛易地扶貧搬遷新市民社區設置黨工委、管委會,下設相應基層組織;其他新市民社區設立黨總支、黨支部和居委會,由搬入地鄉鎮(街道)管理。

2、建立新市民社區公共服務清單。結合全州易地扶貧搬遷新市民計劃「1+13」政策體系,由住建、文化、人社、教育、衛生、民政等12家部門牽頭提供規劃建設服務,著力提升新市民社區教育、醫療、就業技能培訓等公共服務水平。

3、建立新市民社區便民服務清單。圍繞最大限度滿足易地扶貧搬遷新市民生產生活所需,梳理出社保類、計生類、民政類、司法類、代辦類、其他證明、文化活動等7大類23項服務清單。

4、建立新市民社區黨的建設清單。在2萬人左右的新市民社區派駐黨工委、管委會,其他新市民社區設立黨總支、黨支部和居委會,由所在鄉(鎮、街道)管理。促進易地扶貧搬遷新市民搬得出、穩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⑼ 精準扶貧第96條規定

「精準扶貧」相關政策 1.農村造福工程。實施扶貧到戶的扶貧政策。 搬遷對象: 一是居住在條件惡劣偏遠自然村的農戶; 二是居住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地質災害威脅農戶;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頭、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區需搬遷的農戶; 四是因遭受自然災害房屋倒塌和損毀,經民政部門認定需要重建的農戶; 五是不屬於上述四類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新建及五保戶由當地政府統一安置的。 以上對象享受政策不能與危房改造政策重復。 省級集中安置區申報條件: 一是新建安置區(安置區規模在20戶以上)。2016年安置區規劃在20戶至50戶以下當年完成建房的,規劃在50戶以上的當年可完成50戶以上建房的,並確保2017年內完成基礎設施建設。 二是擴建安置區(安置區規模在50戶以上)。2013年後開建並有續建、擴建的,累計集中安置100戶和50戶以上規模(2016年新增安置分別不少於30戶和20戶),且基礎設施建設比較配套的安置區。在政策上,國家層面政策,屬國定貧困人口(2015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的易地扶貧搬遷,享有中央預算內投資按人均7000元的標准補助貧困戶住房建設、按人均1萬元的標准發行發地方政府債券、按人均5000元的標准發行專項建設基金(中央財政給予90%貼息)、由國開行、農發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人均不超過3.5萬元長期信貸資金支持(中央財政給予90%貼息)等等。同時,還可享受省造福工程補助政策。省上層面政策,搬遷對象按人均3000元給予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計生戶、少數民族、貧困殘疾人等對象享受政策疊加,即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增加補助3000元、計生戶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少數民族戶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五保戶」搬遷對象每戶15000元補助。另省定標准貧困人口搬遷每人再增加7000元補助。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20戶以上至99戶的,20戶的補助20萬元,以此每增加10戶加10萬元補助;100戶以上的在補助150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10戶加10萬元補助;200戶以上的在補助300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10戶加10萬元補助。市級層面政策,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20戶以上至49戶的,給予5萬元補助;50戶以上至99戶的,給予10萬元補助;100戶以上的,給予15萬元補助。安置方式:各地可採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貨幣化安置等多種安置方式;鼓勵五保戶入住幸福院、養老院統一安置。資金管理: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帳核算、專款專用。 農戶建房補助資金一律採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縣里直接打卡發放到戶,嚴禁以任何借口經由鄉村轉帳變相挪用補助資金,堅決查處冒領、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 操作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在農戶自願的基礎上,嚴格確定造福工程對象,嚴禁將非農戶口列入搬遷改造對象。 具體操作程序為: 一是農戶申請。符合造福工程條件的農戶,由農戶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戶口薄、計生戶、殘疾人、五保戶、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相關證明資料復印件。 二是集體評議。村委會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並在村務公開欄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填寫《福建省造福工程審批表》,並上報鄉(鎮)政府。 三是入戶審核。鄉(鎮)政府組織人員進行入戶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鎮)政府簽署意見報縣(市、區)農業局(農辦、扶貧辦),審核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四是審批公示。縣(市、區)要對鄉(鎮)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對符合補助對象條件的,予以審批,審批結果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戶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況、家庭住房情況等。 五是竣工驗收。竣工一戶驗收一戶,發放補助資金。各個程序必須按規定認真組織實施,特別是在村務公開欄的三次公示(公示時間每次不少於7天),都需分別留下數碼照片以備檢查。 2. 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對象: 第一類:特困供養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人員); 第二類:低保對象、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參與社會生活和自理困難的肢體、智力、精神、視力、語言、聽力殘疾,殘疾等級為二級(含二級)以上的人員; 第三類: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 第四類: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 救助方式和標准: (1)資助參保參合。對重點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進行資助。對第一、二類救助對象給予全額資助,保障其獲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2)特殊門診救助。特殊門診救助是對因患慢性病需要長期服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導致自負費用較高的第一、二類救助對象進行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確定的門診特殊病種,特殊門診救助比例為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的60%。 (3)住院救助。第一、二類救助對象在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中,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第一類救助對象按90%、第二類救助對象按70%的比例給予救助。 (4)一次性定額救助。第三類救助對象年度內因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個人自付仍有困難的,可申請一年一次性定額救助。 (5)重特大疾病救助。對患重特大疾病的醫療救助對象,在年度內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報銷和上述醫療救助及其他社會救助後,剩餘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先由其個人支付,對發生高額醫療費用、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可向縣級民政部門申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3. 困難學生資助。以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人口和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員)為重點,精確對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群體,落實教育多元扶持和資助。一是學前教育資助。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幼兒、孤兒或殘疾幼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學金標准予以補助。二是義務教育資助。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和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准進行營養餐補助;同時,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准補助生活費。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資助。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國家助學金標准予以資助;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雜費。四是中職教育資助。對中職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含技工學校)免除學費,並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國家助學金標准予以資助。五是普通高等教育資助。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無需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即可申請本專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貼息;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本專科學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國家助學金標准予以資助,同時優先享受新生入學資助、勤工儉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六是少數民族學生資助。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學金給予資助;同時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普通高中少數民族學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國家助學金標准予以資助。 4.整村推進。農村綜合發展的扶貧政策。分期分批確定扶貧開發重點村,實施整村推進。省級重點村實行「部門掛鉤、資金扶持、幹部駐村」的工作機制,繼續從省直機關和中央駐閩單位選派優秀幹部到重點村擔任第一書記,任期三年,為重點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繼續從有關省直和中央駐閩單位中捆綁集中部分資金,專項用於扶持省級扶貧開發重點村建設,省里對每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村每年多渠道安排幫扶資金30萬元以上,期中省財政統籌捆綁資金,每個村20萬元;由企業掛鉤幫扶的村,企業每年不能低於20萬元扶持資金。2015年開始,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4500元的少數民族貧困村納入全省第四輪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實施范圍,每年予以每個村20萬元的資金支持。市級重點村採取「互動聯動,一體運作」的扶貧開發機制,以機關部門為依託,將機關部門的資源優勢和力量集聚到聯動村,並對接省上項目和政策,每期安排15個村進行部門掛鉤幫扶,市財政每個村每年安排20萬元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5. 扶貧小額信貸。調動信貸資源的扶貧政策。一是小額信貸貼息資金。扶貧小額信貸貼息對象和使用范圍: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貸款給予貼息。貧困戶每戶貼息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貼息標准按實際貸款額的5%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一般為1-2年,最長不超過3年。在確保貧困戶貸款貼息需求的基礎上,為能夠帶動貧困戶發展的農林牧漁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提供貸款貼息。項目業主每帶動一戶可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貼息期限最長為1年。二是小額信貸風險擔保金。由政府為貧困戶因發展生產和服務業貸款提供無抵押擔保。貧困戶可享受每戶貸款額度為5萬元以內,貸款年限為3年以內的無抵押擔保。在確保貧困戶貸款需求的基礎上,為能夠帶動貧困戶發展的農林牧漁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提供貸款擔保。 6. 「雨露計劃」。貧困地區跨越式發展的扶貧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

⑽ 望江扶貧搬遷驗收要什麼樣的一個標准

1、問:易地扶貧搬遷對象是哪些人群?
答: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尊重農民群眾意願的基礎上,做到應搬盡搬。
2、問:搬遷對象的確認有什麼程序?
答:根據省扶貧辦頒布的《湖南省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確認辦法》(湘扶辦發[2016]1號),搬遷對象的確認,首先要將縣(市、區)政府正式確定的「十三五」期間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的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寨的名稱向社會公告,經過上述范圍內的貧困農戶申請、村委會初審及公示、鄉鎮政府審核及公示、縣級政府審批及公告、簽訂搬遷協議五個環節。每個環節都要有經辦人、負責人簽字並存檔備查,保證程序公開公平公正。
3、問:在縣(市、區)政府正式確定的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同一村民小組或自然村寨內的其他群眾能否一起搬遷?
答:考慮到遷出地自然環境和發展條件具有同質性,在充分尊重這些農戶意願的基礎上,這些農戶可以一起搬遷。對此,在基礎設施方面的扶持上,無論是建檔立卡貧困戶還是其他農戶,國家政策一視同仁,但在安置房的建設上,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外的其他農戶要自籌資金予以解決。
4、問:搬遷安置方式和安置模式有哪些?
答: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建設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託小城鎮或工業園區安置、依託鄉村旅遊區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據實際情況,安置模式有統規統建、統規自建、分散自建和購房安置四種。
5、問:易地扶貧搬遷建設的內容有哪些?
答:建設內容包括搬遷戶安置住房,水、電、路、氣、網等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納入統籌規劃的同步搬遷人口相關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6、問:建設費用歸誰出?費用標準是多少?
答: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由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建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安置住房建設由中央投資、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和農戶自籌三部分組成,其中,中央投資為人均7000元,農戶自籌資金原則上每戶不超過10000元,對於鰥寡孤獨等特殊困難群體,可免交。中央投資不需要償還,地方政府統籌資金由地方政府和項目實施公司償還,不需要搬遷戶償還。中央投資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准為800元/m2,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安置住房建設的差異化補助標准。
7、問:安置住房建設面積是多少?
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搬遷安置住房建設以「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為原則,建設面積嚴格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以內(宅基地嚴格按照當地標准執行)。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建設面積根據當地居民生產生活習慣,結合地方財力和農戶自籌能力,自行確定面積控制標准。
8、問:隨著家庭人口的增加,按人均25平米建設面積不夠用,能否擴大?
答:對於按照一戶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採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預留續建空間等辦法,由搬遷對象今後根據自身經濟條件改善狀況和實際能力自主決定是否擴建。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搬遷戶,在未穩定脫貧前,不得自主舉債擴建。
9、問:補助方式有哪些?
答:集中安置可由縣(市、區)政府統規統建房屋或購買房屋分配給搬遷戶。分散安置可由縣(市、區)政府購買房屋分配給搬遷戶,也可以將資金直接補助給搬遷戶,由搬遷戶自行購房或統規自建房屋。具體採取何種補助方式,由縣(市、區)政府徵求搬遷戶意見並結合搬遷安置規劃後在搬遷協議中明確。
10、問: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原有住房的宅基地怎麼處理?
答:無論採取何種安置方式,易地搬遷貧困農戶的原有住房要拆除,其宅基地由縣(市、區)政府收回復墾。
11、問:住房建設是否有統一設計?
答:所有住房原則上要按住建部門制定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工程住宅設計圖集的要求,規范建房風格、層數、規模等。
12、問:搬遷安置房的產權如何界定,搬遷後農戶的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有何變化?
答: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處理安置房產權相關問題。搬遷戶在住房建設中投入了自籌資金,新房建成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統一收回,搬遷戶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鰥寡孤獨殘等特困戶自己不出錢,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費居住,產權歸政府所有。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新宅基地和建房費用為農戶自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
13、問:搬遷農戶的生計問題怎麼解決?
答:易地扶貧搬遷既要「挪窮窩」、也要「換窮業」、「拔窮根」,最終目的是通過徹底改善搬遷貧困群眾生活居住環境和生產發展條件在2020年前實現穩定脫貧。國家對搬遷群眾創業就業、產業發展、技能培訓與搬遷工作同步推進。實施搬遷後,脫貧攻堅的其他政策措施也要繼續惠及搬遷貧困戶,加大對搬遷對象後續發展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應因地制宜、千方百計制定各種扶持辦法,如「鄉村旅遊+特色產業」、「就業培訓+公益崗位」、「資產收益+物業經濟」等,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14、問:搬遷貧困戶是否有搬到縣城的可能?
答: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各縣(市、區)易地扶貧搬遷的安置規劃而定。在條件允許,有就業渠道的地方,可在縣城安置部分搬遷貧困戶。
15、問: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計劃生育受處罰戶能否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
答:可以享受。
16、問:列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內的無房戶能否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
答:可以。雖然無房戶在村內無宅基地無房屋,但依法可申請宅基地建房,可視同為符合條件的扶貧搬遷戶。

與造福工程扶貧搬遷驗收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蘇州假山景觀設計工程 瀏覽:862
哈爾濱工程造價招聘 瀏覽:937
建築工程土建勞務分包 瀏覽:632
道路監理工程師 瀏覽:476
安徽工程大學機電學院在本校嗎 瀏覽:370
河北工程大學保研率多少 瀏覽:287
有學質量工程師的書嗎 瀏覽:479
康樂縣建築工程公司 瀏覽:569
助理工程師二級 瀏覽:872
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考試時間 瀏覽:901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課題研究 瀏覽:881
工程造價圖紙建模 瀏覽:888
遼寧恆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瀏覽:93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工程項目 瀏覽:737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興趣愛好 瀏覽:316
密歇根理工大學電氣工程專業 瀏覽:388
廣西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瀏覽:31
四川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考研參考書目 瀏覽:858
有線電視工程建設管理條例 瀏覽:270
雲南工程監理公司排名 瀏覽: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