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監理例會的流程和內容
一、主持人
總監理工程師
二、參加單位及人員
1、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 3、監理單位:
4、根據會議議題需要邀請的設計單位、分包單位或其它有關人員
三、監理例會的主要議題
1、檢查上次例會決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的原因。
2、檢查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分析施工進度滯後或超前的原因。
3、確定下一階段進度目標,研究、落實承包單位實現進度目標的措施。
4、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供應情況及有在的質量問題和改進要求。
5、工程的質量和技術方面的有關問題,明確主要改進措施。
6、分包單位的管理及協調問題。
7、工程變更的主要問題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關問題。
9、違約、爭議、工程延期、費用索賠的意向及處理情況。
10、其它有關事項。
四、監理例會的程序
1、施工單位匯報:
1.1上周施工計劃完成情況及未完成的原因
1.2上周施工質量情況、安全生產情況、現場管理情況
1.3下周施工計劃安排及保證措施 1.4需要甲方、監理解決的問題
2、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匯報:
2.1對上周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安全、施工主要材料、設備及現場管理、文明施工等提出評價。
2.2對下周的施工計劃、施工質量、施工安全、現場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Ⅱ 監理工作會議有什麼內容
會議的組織
9.3.1.1 工地會議應在開工後的整個施工活動期內定期舉行,宜每月如開一次,其具體時間間隔可根據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的程度由監理工程師決定。
9.3.1.2 會議中如出現延期、索賠及工程事故等重大問題 ,可另行召開專門會議協調處理。
9.3.1.3 工地會議應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會議參加者應為駐地監理工程師及有關助理人員;承包人的授權代表、指定分包人及有關助理人員;業主代表及有關助理人員。
9.3.2 會議的內容
會議應按既定的例行議程進行,一般應由承包人逐項進行陳述並提出問題與建議;監理工程師應逐項組織討論並作出決定或決議的意向。會議一般應按以下議程進行討論和研究;
9.3.2.1 確認上次會議記錄:可由監理工程師的記錄人對上次會議記錄征詢意見並在本次會議記錄中加以修正;
9.3.2.2 審查工程進度:主要是關鍵線路上的施工進展情況及影響施工進度的因素和對策;
9.3.2.3 審查現場情況:主要是現場機械、材料、勞力的數額以及對進度和質量的適應情況並提出解決措施;
9.3.2.4 審查工程質量:主要應針對工程缺陷和質量事故,就執行標准控制、施工工藝、檢查驗收等提出問題及解決措施;
9.3.2.5 審查工程費用事項:主要是價格調整、額外的暫定金額等發生或將發生的問題及初步的處理意見或意向;
9.3.2.6 審查安全事項:主要是對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隱藏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對交通和民眾的干擾提出問題及解決措施;
9.3.2.7 討論施工環境:主要是承包人無力防範的外部施工阻擾或不可預見的施工障礙等方面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9.3.2.8 討論延期與索賠:主要是承包人提出延期或索賠的意向,進行初步的澄清和討論,另按程序申報並約定專門會議的時間和地點;
9.3.2.9 審議工程分包:主要是對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分包意向進行初步審議和澄清,確定進行正式審查的程序和安排,並解決監理工程師已批准(或批准進場)分包中管理方面的問題;
9.3.2.10 其他事項。
9.4 現場協調會
9.4.1 會議的組織
9.4.1.1 在整個施工活動期間,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不同層次的施工現場協調會。
9.4.1.2 會議只對近期施工活動進行證實、協調和落實,對發現的施工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對其他重大問題只是提出而不進行討論,另行召開專門會議或在工地會議上進行研究處理。
9.4.1.3 會議應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有關監理及施工人員可酌情參加。
9.4.2 會議的內容
9.4.2.1 承包人報告近期的施工活動,提出近期的施工計劃安排,簡要陳述發生或存在的問題。
9.4.2.2 監理工程師就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予以簡要評述,並根據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活動安排,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監理、工序檢查、抽樣試驗、測量驗收、計量測算、缺陷處理等施工監理工作。
9.4.2.3 對執行施工合同有關的其他問題交換意見。
Ⅲ 監理例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監理例會有總監主持,內容包括如下方面:
1、先由施工方總結上周生產計劃的完成情況、完成施工部位的質量情況等,接著施工方提出下周施工計劃和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2、由建設方回復施工方需要解決的問題,及提出進度要求。
3、由監理單位提出現有存在的問題,質量進度等方面完成的情況的檢查。
4、各方討論,結束會議。
總之,監理例會主要目的是對施工生產的一種過程式控制制,是掌控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的重要措施。
監理例會是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工程各參建單位交流信息、組織協調、處理工程建設實際問題的重要手段。
(3)日工程監理會議內容擴展閱讀:
監理例會是項目監理機構管理好工程的一項重要的手段。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必須就如下內容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監理例會召開的時間周期、各參建方參會人員、匯報材料的內容要求;參會人員必須准時參加,對遲到人員進行處罰。
對有事不能到會的人員,必須事先向項目總監請假並委派能承擔責任的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會議上發言的語言以普通話為准,參會單位要選定一位主要發言人,其他人員可以進行必要且簡短的補充。
這就要求各參會單位在會議上提交的問題應在會前得到統一,決不允許同一參會單位有多人意見不一的表述。
涉及到工程進度、費用增減等比較敏感的問題,往往各方有較大的爭議,難以在短時間內解決,所以要設立專題例會,避免在監理例會上陷於被動。
(1)涉及到設計變更聯系單的簽證:由於變更聯系單可能涉及到工程進度的安排、技術方案的變更、工序的調整、工程進度時間的增減和工程費用的增減等,需要各方認真准備資料,進行現場計量等工作;然後還要經過多次協商,方可達成一致意見。
(2)涉及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簽證:由於涉及已完工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工程量計量規則以及施工合同等方面的內容,應認真對待;在多方協商後方可達成一致意見。
(3)涉及替換施工方案、施工驗收標准、調整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工序;涉及到分包單位、甲供材料進場時間的調整。
(4)更換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由於涉及到施工合同中班組成員考核標准,應以合同為依據,嚴格按程序辦理;不應在會議上以口頭的形式進行匯報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