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規定有哪些
2. 工程上規范標準是什麼,怎樣才算驗收合格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並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15日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質量監督機構不再承擔代表政府直接參與建設工程檢驗的職責。
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的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共同對建設工程的質量進行驗收,並形成由各單位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並在法定期限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部門在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許可文件後出具《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
對於建設單位拖延竣工驗收的,可以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32.3的規定予以處理,即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已被認可.
3.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哪些規定
一、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有哪些規定
對於工程質量進行驗收,是判斷工程質量的最後一道門檻了,如果工程質量驗收成功,則相安無事,如果驗收不成功,則需要對於驗收不合格的是工程進行處理。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如果想要合格,必須滿足一些條件規定。具體規定如下所述:
1、基礎工程合格
2、主體工程合格
3、裝飾工程合格
4、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齊全
5、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齊全
6、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齊全
7、工程竣工報告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察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0、設計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1、工程竣工總結
12、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程序有哪些
1、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向監理單位提交工程預驗收申請報告;
2、監理單位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進行單位工程預驗收,並將發現的問題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預驗收合格後,報告建設單位,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3、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准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工後,應將工程相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4、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三、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條件是什麼
1、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單位(子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3、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四、單位工程質量不合格怎麼辦
當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經過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評定
2、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進行驗收
3、經過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是經過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達到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進行驗收
4、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雖然改變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夠滿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驗收
5、經過返修或加固處理的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4.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規定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由總監主持,驗收合格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本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
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結果符合有關規定;
4.
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見GB50300-200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5.0.3條。
5. 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哪些規定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的規定。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項工程應按本規范附錄b劃分。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過程中,應按本規范各章一般規定的要求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並按本規范附錄c的格式記錄。
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築工程施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附錄d的格式記錄。檢驗批的合格判定應符合下列規定:抽查樣本均應符合本規范主控項目的規定。抽查樣本的80%以上應符合本規范一般項目的規定。其餘樣本不得有影響使用功能或明顯影響裝飾效果的缺陷。
(5)合格工程驗收標准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工程綜合驗收的前置條件:人防驗收,節能驗收,防雷驗收,消防驗收,室內環境空氣質量檢測,上報給質監站的完整工程技術資料。
應具備的資料: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圖審意見,甲乙兩方的無拖欠證明,市場無違紀行為證明,勞保基金交納證明,工程款結算證明,建築工業產品備案證書審核表,節能認定證書。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資料收集應齊全,所有試驗資料要進行匯總,主要材料試驗取樣次數就滿足規范要求,幾個必須要做的試驗項目是基礎回填部分承壓,樁基礎動力靜力試驗,基礎與主體結構檢測,外牆保溫材料燃燒性能試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