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承包學校後勤維修都需要什麼
學校後勤人員管理辦法(第1篇) 學校後勤人員管理...經常檢查使用情況,受損情況,及時維修。
學校後勤維修改造工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後勤維修工程管理,規范工程立項、設計、招標、施工、竣工驗收及工程結算工作,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學校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由後勤處管理的各類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的工程項目,涉及房屋、道路、水、電、暖維修、綠化改造等工作內容。
第三條 後勤處是負責組織實施學校後勤維修改造工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校後勤維修改造工程的立項申報、規劃設計、工程招標、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結算資料收集、編制,報審及歸檔等工作,對校內所有後勤維修改造工程負全責。
第二章 項目立項
第四條 項目立項程序及要求
1.校內有關單位根據本單位發展規劃和近期目標,從工作實際需要出發,將目前由其使用或管理的各項設施存在的問題於當年9月底以前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後勤處,作為下一年度申報項目的依據。要求報告寫明現狀、存在的問題、改造要求及改造預期目標;
2.後勤處接到報告後,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實地調研,聽取使用單位意見,確定項目改造范圍、改造內容、經費預算及論證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據論證結果,區分輕重緩急情況,申報學校立項。後勤處嚴格按照學校批準的項目實施,未批准項目不得執行。
第五條 以下特殊情況可邊施工邊上報後勤處:
1.臨時性的緊急工程;
2.校區內突發的搶修工程(如水管爆裂、電纜搶修等)。
第六條 零星維修和專項維修工程
1.零星維修工程是指學校每年有計劃的、保證教學、科研正常運行,造價在3000元以內物業日常維修維護項目(如更換水龍頭、修補門窗、更換玻璃、更換燈管等);
2.專項維修工程是指學校行政辦公用房、教學科研用房、學生宿舍的維修改造以及學校園林環境建設,道路、路燈、上下水、消防設施的改造,造價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
第七條 專項維修的各類維修項目,均應辦理申報、審批、立項手續,對未經學校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審計部門不予審計,財務部門不予結算。
第三章 立項工程資金管理
第八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1.公用房屋的維修改造、水電暖等基礎設施的改造與擴建、環保設施改造與建設、道路大修與改造、環境綠化改造與建設、學生宿舍維修與改造、各類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與改造等經費支出;
2.工程設計費、監理費;
3.為完成維修改造工程需要支付的其他不可預見費。
第九條 必須嚴格控制立項工程的工程預算。決算一般應控制在10%的變化范圍之內。如有經費缺口,須經主管財務副校長和主管後勤副校長簽字同意後,方可予以追加。
第四章 工程招投標
第十條 工程招投標項目確定
1.根據學校維修改造項目實際情況,確定經費預算在3000元以內由用戶向後勤集團或物業管理部門直接申報維修。後勤處負責對校內物業管理服務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物業管理維護維修工作正常進行。
2.經學校批准,列入年度維修計劃且經費預算在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維修項目,由後勤處通過議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及工程結算方式,並負責竣工驗收和工程結算。
3.經學校批准,列入年度維修計劃且經費預算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維修項目,由後勤處會同校審計室組織施工單位進行議標,共同確定施工單位及工程結算方式。後勤處負責簽訂施工合同並組織施工,審計室負責工程結算審計。
4.經學校批准,列入年度維修計劃且經費預算在10萬元以上的維修項目,由後勤處負責成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招標工作小組,並報學校招標領導小組批復後進行公開招標。根據招標結果,由後勤處負責簽訂施工合同並組織施工,審計室負責工程結算審計。
5.涉及水、電、暖、氣等特殊工程,由天然氣公司、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等單位壟斷經營的項目,需要議標的由後勤處寫出報告,由學校主管副校長批准後組織議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