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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漿工程監理抽檢

發布時間:2021-08-12 22:39:32

A. 監理抽檢的方法、頻率是什麼

要看監理了,這個不一定,如果施工單位信譽好,就少多了

B. 如何進行鐵路岩溶整治結算工程量審核

做好鐵路岩溶整治工程量審核,對合理安排單位力、物力和財力,控制項目投資非常重要。近年來由於不正之風的影響,一些施工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在編制完成的工程量過程中,出現了很多不應出現的問題,具體表現在記錄的施工注漿工程量超過使用的注漿機最大流量,施工日誌記錄的數值大於監理日誌記錄的數值,實際鑽孔深度嚴重超過設計深度,鑽孔的軟石按次堅石計價,次堅石按堅石計價,工程變更簽證有的不是實際變更簽證,施工工藝所需的臨時鋼管作為永久埋入的鋼管計算等等,導致投資規模被突破,投資效益偏低。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將會嚴重影響鐵路工程建設的開展。
1、 審核所編工程量的合法性
鐵路岩溶整治工程量審核的主要目的是確定承包單位完成項目工程量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審核應以承發包合同確定的路基長度、橋墩數量為計算依據,根據岩溶整治項目實際完成的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數量據實計量。
(1)依據工程建名,審核承發包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審核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的承包單位制定的項目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項目負責單位及簽字單位的資格(含施工組織機構資料名單中的簽字人員),以確保承發包合同的履行及施工質量。
(3)審核監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旁站監理方案,並對經發包單位確認的現場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的資格進行審核。
(4)審核見證檢測資料。為了解監理人員對施工人員進行的材料取樣、送檢、檢驗或分項工程的測試、試驗過程進行監督,見證檢驗的檢查數量必須滿足滿足相關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見證取樣應在監理工程師的見證下,由試驗人員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材料在現場取樣,並送至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計量認證和質量檢測,出具檢測報告並加蓋見證取樣檢測專用章。
(5)審核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岩溶整治工程的竣工驗收資料是編制項目工程量的主要依據,他包括岩溶路基整治注漿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岩溶路基整治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岩溶路基整治鑽孔記錄、岩溶路基整治壓水試驗記錄表、岩溶路基整治注漿記錄表、設計資料、試驗資料、施工原始記錄、各種成果圖表、工程量明細表、變更簽證單和質量檢查有關資料等。經統計計算,與承發包合同確定的工程量清單對比,看需要完成的工程內容是否完整,工程量差異如何調整等。
(6)承包單位在進行岩溶整治施工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註明的工程量(淺表層岩溶注漿、回填混合料(片石、粘土、水泥等)、回填混凝土、鋼護筒跟進等)必須依據施工圖中溶洞大小合理預估,編制原則和內容符合建設單位岩溶處理施工指導意見和設計院首次技術交底的要求,施工方案必須報發包單位批復,經批復的評審意見,承包單位根據現場情況,確需調整經批復的岩溶整治施工方案,需報發包單位給予明確,對方案調整較大的,應重新組織設計、監理、圖審單位進行評審。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第一責任單位組織內部審查。必要時應報施工單位技術主管部門審查。內部審查後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送監理單位進行審核。建設單位按照批準的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對監理單位報送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審查時邀請設計單位參加。必要時,建設單位可請專家對重點工程的施工方案進行專題審查。符合2010年1月1日實施的《鐵路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指南》(鐵建設[2009]226號)的要求。
(7)建設單位對施工圖審核單位審核合格的施工圖加蓋施工圖審核專用章後交付施工。交付施工的施工圖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按照變更設計管理規定辦理(《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核管理辦法》鐵建設[2010]36號)。
(8)岩溶注漿工程應按2012年10月12日鐵辦工管[2012]76號鐵路路基首件評估實施細則,對注漿漿液配比,注漿深度、間距、壓力,探灌結合等進行評估,形成全線統一的作業指導書,在全線同類工程中推廣應用,以保證岩溶注漿工程施工質量。
2 、 審核檢驗批驗收記錄
鐵路岩溶整治屬於路基單位工程,應對地基和洞穴進行分部分項處理。根據2010年12月8日鐵道部以鐵建設[2010]240號關於印發高速鐵路路基工程等9項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的《高速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TB10751-2010)表3.2.6路基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和檢驗批、檢驗項目規定,岩溶、洞穴處理分部填充分項每個洞穴為一個檢驗批,岩溶、洞穴處理分部注漿分項每處注漿工點為一個檢驗批。根據2003年12月16日鐵道部以鐵建設[2003]127號文批准發布,並於2004年1月1日之日起施行的《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TB10414-2003)表3.2.6路基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劃分和檢驗項目規定,洞穴處理分項按每個洞穴、陷穴為一個檢驗批。造價工程師應對驗收手續齊全、資料符合驗收要求,並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計價范圍內的工程量予以審核。
(1)岩溶整治所用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粉煤灰、細骨料、粗骨料、外加劑、水玻璃、拌和用水質量應符合設計或《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TB10424-2010)規定。
(2)岩溶整治所用材料進場時應進行現場驗收。承包單位按相關材料要求的檢驗數量抽樣檢驗,監理單位按承包單位抽樣數量的10%平行檢驗或20%見證檢驗。每批產品出廠合格證、性能報告單及抽樣檢驗。
細骨料檢驗數量為:同產地、品種、規格且連續進場的細骨料,每400m3或600 t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計。
粗骨料檢驗數量為:同產地、品種、規格且連續進場的細骨料,每400m3或600 t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計。
水泥進場時,必須按批次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袋裝質量、出廠日期等進行驗收,並對其強度、安定性進行試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每檢驗批由同廠家、同品種、同批號、同等級、同出廠日期水泥組成。散裝水泥每500t為一批,袋裝水泥每200t為一批。不足上述數量時,亦按一批計。出廠日期超過3個月,應按上述規定復驗,並按復驗的結果安排使用。
外加劑進場按同一生產廠家、批號、品種、出廠日期且連續進場的外加劑,每50t為一批,不足50t亦按一批計。施工單位每批抽檢一次做減水率、凝結時間差、抗壓強度比試驗。
拌和用水宜用飲用水,採用其他水源時,應按規定進行檢驗。同水源不少於1次。判定其侵蝕類型及侵蝕程度,並據此採取防護措施。
石料應按批進行檢驗,以連續進場數量≤400m3為一批。每批應做強度試驗,其強度等級≥MU30。各類石料最小塊徑應大於15cm。
(3)岩溶整治工程注漿孔位、實體強度、漿液配比、注漿壓力、岩石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岩溶洞穴地區,路堤填築前及路塹開挖至設計標高後,應結合勘探設計資料對施工地段進行地質核查。洞穴處理後,應由設計單位對處理范圍、效果予以確認。
(5)洞穴處理前、後應分別測量、記錄處理范圍和高程。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發現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注漿孔揭示的岩溶范圍、深度與設計不符,應及時反饋設計單位。必須通過設計單位進行處理。
(6)採用鑽孔注漿處理岩溶或洞穴進,其鑽孔的面市形式、范圍、孔徑、深度和注漿施工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7)洞內充填物的清除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承包單位對面積小於20m?的洞穴,每個洞穴抽樣檢驗10處;面積大於20m?的洞穴,每個洞穴抽樣檢驗20處。監理單位每個洞穴平行檢驗3處。
(8)採用鑽孔灌漿或灌砂處理洞穴時,其鑽孔的布設形式、灌充數量和范圍應符合設計要求,承包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對所有鑽孔進行檢驗,檢驗可採用物探、水壓試驗法,但黃土地區不可採用水壓試驗法。
(9)採取回填法處理洞穴時,應分層夯填密實,回填范圍及端部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用岩塊回填不得有架空現象,壓實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承包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鐵路工程土工試驗規程》(TB10102-2004)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檢驗。承包單位對每回填層的壓實質量檢驗3點,監理工程師應按承包單位檢驗數量的20%見證檢驗。
(10)採用砌體封閉洞穴時,砂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砌築應與洞壁密貼,外露面應與路基面或基底、邊坡面平齊。承包單位應對每個洞穴做1組砂漿強度試件,監理工程師應按承包單位檢驗數量的10%平行檢驗或20%見證檢驗。
(11)洞穴內修築的支頂構築物應符合設計要求,砌築應密實。承包單位應對每個洞穴做1組砂漿強度試件,監理工程師應按承包單位檢驗數量的10%平行檢驗或20%見證檢驗。
(12)注漿結束後,施工單位檢驗數量按鑽孔取芯及壓水試驗孔數不少於注漿孔總數的2%,不足20孔的注漿工程,檢驗點的數量不少於3個點,檢驗岩溶注漿處理效果的注漿充填率、波速、滲透系數應符合設計要求。
3 、 審核岩溶整治工程量
岩溶整治工程量的計算是編制結算最繁瑣的環節,根據《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計量規范》注漿項目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鑽孔深度計算或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加固體積計算。但根據承包合同的有關條款,大多根據現場簽認的資料和變更簽證作為核定岩溶整治工程數量的原始憑證,並將承包單位施工日誌和監理工程師監理日誌作為印證岩溶整治工程數量的真實記錄,工程量大,工作復雜,很容易出現多算,重算或漏算現象。這就需要造價工程師依據竣工圖、其他相關資料以及現場情況,對工程量的准確性進行核實,確保工程量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審核內容、要求和方法如下。
(1)依據承發包合同、施工圖、竣工圖、變更簽證、技術條件和標准及相關規定等,對承包單位編制的工程量進行審核。
(2)岩溶整治記錄表中鑽孔深度應與進尺各時間段進尺累加相符。
(3)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時間、進尺、孔徑應與施工日誌和監理日誌的記錄相符。
(4)岩溶整治記錄表中工程地質特徵文字描述應按照施工圖岩土分類內容描述,並符合《鐵路工程岩土分類標准》(TB10077-2001)術語要求,包括岩性、岩溶發育情況等。
(5)岩溶整治記錄表中鑽機、注漿機的型號應符合批準的施工方案。
(6)岩溶整治記錄表中先導孔和注漿孔的孔數、進尺、孔徑應按年度、月份、里程及單位工程分別統計。
(7)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漿液配比應經有資質的試驗室出具檢驗報告,監理工程師驗收。
(8)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水泥、水、水玻璃形成的水泥漿強度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9)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注漿時間、注漿壓力應填寫清楚。
(10)岩溶整治記錄表中吸漿量應與採用的注漿機流量參數相符。
(11)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注漿量應與施工日誌和監理日誌相符。
(12)發生異常情況應在岩溶整治記錄表中記錄,由監理工程師上報發包單位,並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數量和所用的材料現場核實確認。
(13)編制的岩溶整治施工方案應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發包單位批准,施工過程中確需調整施工方案的,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並報發包單位認可。
(14)岩溶整治超出設計方案或承包合同規定的工程量時,應由發包單位牽頭組織設計、監理、承包單位的人員現場確認後實施。
(15)遇到地質勘察資料未揭示的岩溶區域,承包單位應上報發包單位,由發包單位牽頭組織設計、監理、承包單位提出處理方案,經批准後實施,並按批準的處理方案確認工程量。
(16)對地質資料不詳的柱樁,樁孔在達到設計標高後,應探明樁底以下不小於3倍樁徑深度范圍內的地質情況,發現樁底以下還有溶洞時,應提請設計單位進行變更設計,按變更設計程序辦理。
(17)對位於岩溶地區擴大基礎在施工開挖至基底標高後,應探明基礎范圍內四角及中心深約5m深度范圍內的地質情況,當基礎以下有溶洞或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相符時,應通知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按變更設計程序辦理。
(18)岩溶地段的橋梁樁基礎施工期間採用的各種施工處理措施(如:注漿、鋼護筒跟進、拋填片石、粘土等),所發生的工程數量應經過現場監理工程師的確認後,以單位工程按變更程序辦理變更設計。
(19)岩溶注漿,單樁一次注漿超過設計限定的工程量時,應暫停施工,待查明原因,經發包、設計、監理、承包四方確定製訂方案後,方能繼續施工。在岩溶整治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現現場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時,須及時補充岩溶整治方案,並按規定辦理變更。
(20)填充或超灌的混凝土數量應與預拌混凝土運輸單的工程名稱、生產日期、施工部位、強度等級、供應方量相符。
(21)經批準的施工方案中註明的單墩單樁護筒跟進或雙護筒跟進所發生工程量,由設計單位確認。
(22)樁基礎施工時,經批準的施工方案中註明的單墩回填片石、粘土及水泥混合料或回填混凝土,由監理工程師確認。
(23)經批準的施工方案中註明的單墩單樁護筒跟進或雙護筒跟進所發生工程量,由設計單位確認。
(24)岩溶處理所發生的工程量的審查要與經批復的處理方案相對應。
(25)岩溶注漿,單樁一次注漿量超過設計限定的工程量時,應暫停施工,待發包、設計、監理、承包單位查明原因,提出具體的施工方案後方能繼續施工。
4 結算工程量應具備的內容和條件
鐵路岩溶整治,承包單位向發包單位提交的所完成的結算工程量,必須合法合理,內容包括結算工程量清單、竣工圖、說明和依據、變更簽證、施工日誌、監理日誌等歸檔資料。其中應具備的內容和條件如下。
4.1 監理日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鐵路建設工程監理規范》(TB l0402—2007)規定,項目監理機構應建立項目監理日誌,由總監理工程指定專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記錄每天監理工作的實施情況。監理日誌應記錄當日施工情況和主要監理工作等,記錄內容如下:
(1)主要施工負責單位、技術負責單位、質檢員等。
(2)按施工先後順序如實記錄工程形成的全過程;
(3)氣候情況、施工方法、勞力布置、機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進度和工程地質變化情況。
(4)相關工作記錄,如現場取樣、檢測、測量、技術交底等。
(5)工序檢查、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見證試驗、平行試驗、旁站情況及檢查驗收結論及相關指令。
(6)使用的主要材料規格、數量及檢測結果。
(7)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術問題、變更設計及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8)施工中發生的工程質量事故和處理改進情況記錄
(9)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間重要事件應記錄)。
(10)上級領導及監督人員檢查意見和採取措施的記錄,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及解決方法,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
(11)施工中採用的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情況。
(12)其他與工程監理有關的情況。
項目監理日誌應按月整理,裝訂成冊。總監理工程師應每月檢查一次項目監理日誌。
4、施工日誌
施工日誌應記錄施工階段的施工組織管理和技術管理情況、施工情況、進展情況和現場變化情況等,他有是處理施工問題的備忘錄,總結施工管理經驗的基本素材,也是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日誌記錄的內容包括基本內容、工作內容、檢驗內容、檢查內容和其他內容5個方面。
(1)基本內容:
(1)日期、天氣、氣溫、風力、資料編號。
(2)施工部位。施工部位應將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和軸線、樓層等寫清楚。
(3)出勤人數、操作負責人。出勤人數一定要分工種記錄,並記錄工人的總人數。
(2)工作內容:
(1)當日施工部位和內容、應用的主要工藝;
(2)人員、材料、機械到場及運行情況;
(3)材料消耗記錄、施工進展情況記錄;
(4)施工是否正常,外界環境、地質變化情況;
(5)有無意外停工、質量問題存在以及施工安全情況記錄;
(6)監理人員到場及對工程認證和簽字情況;
(7)有無上級或監理指令及整改情況等。
(8)施工現場有關會議的主要內容。
(9)有關領導、主管部門或各種檢查組對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方面的檢查意見和決定。
(10)發包人、監理人對工程施工提出的技術、質量要求、意見及採納實施情況。
檢驗內容:
(1)隱蔽工程驗收情況。應寫明隱蔽的內容、里程、孔號、分項工程、驗收人員、驗收結論等。
(2)試塊製作情況。應寫明試塊名稱、里程、孔號、試塊組數。
(3)材料進場、送檢情況。應寫明批號、數量、生產廠家以及進場材料的驗收情況,以後補上送檢後的檢驗結果。
(4) 檢查內容:
(1)質量檢查情況:當日岩溶整治的質量檢查和處理記錄;鑽孔、注漿、壓水試驗記錄,水泥漿、砂漿、粉煤灰、水玻璃、外加劑摻用量;質量事故原因及處理方法,質量事故處理後的效果驗證。
(2)安全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處理(糾正)情況。
(3)其他檢查情況,如文明施工及場容場貌管理情況等。
(5)其他內容
(1)設計變更通知及執行情況。
(2)技術交底、施工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3)停電、停水、停工情況。
(4)施工機械故障及處理情況。
(5)冬雨季施工准備及措施執行情況。
(3)變更簽證
變更簽證是設計單位對局部設計內容需要進行設計變更,或承包單位在施工中遇到無法按圖施工的部分內容提出工程變更,經設計、監理和發包單位認可並按規定程序而辦理的簽證。
(1)工程變更由承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發包單位批准,按規定程序簽字、蓋章後方可有效。變更理由描述應實際、客觀、准確、有理有據,應附工程量清單變化對照表及必要簡圖。
(2)設計變更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建設設計變更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後,辦理設計變更簽證,然後進行設計變更,提交變更設計文件。
變更簽證單應分日期或編號分別納入工程結算,統一進行結算工程量的審核。
(4) 注漿量估算
注漿量估算由設計單位結合先導孔鑽探的地質情況和工藝試驗結果,測算岩溶注漿工程數量,對施工過程中工程數量進行復核和偏差分析。根據《鐵路工程地基處理技術規程》(TB10106-2010)規定,注漿的有效范圍和注漿量應通過現場試驗確定,設計時采空區注漿量可根據加固范圍、采空區體積及塌陷區鬆散程度等進行估算,岩溶注漿量可根據岩溶裂隙發育情況按下式進行估算

式中
V ——注漿量,m3
R ——擴散半徑,宜為3~5m;
L ——壓漿段長度,m;
?——岩溶裂隙率,%
β』——有效充填系數,一般β』=0.8~0.9;
α——超灌系數,一般取α=1.2;
Υ——扣除稀疏填充物的孔隙率後的岩溶裂隙充填率;.
K ——土石界面下基岩的實際充填系數,宜為2~3,水平岩溶發育區取小值,垂直岩溶發育區取大值。
(5)其他
(1)岩溶整治材料消耗量要與材料進貨單、發票、現場到貨清點及數量的簽認單、有關現場會議紀要,包括混凝土運輸單等的數量相符。
(2)岩溶發育地段的橋梁樁基施工過程中採取的處理措施包括,一般地段溶洞以拋填片石、粘性土為主,大型溶洞和串珠狀溶洞以鋼護筒跟進為主,臨近既有建築物和地表易塌陷段淺表層注漿為主,原則上這幾種處理措施不能在同一個溶洞內同時使用。
(3)大部分溶洞採用回填片石、粘土、水泥、混凝土等混合料,其中混凝土只在斜岩處採用,水泥僅作為少部分摻和料,粘土與片石比例按1:1計列,封閉型溶洞總回填數量按填至溶洞頂1.5m計列或滿足成孔需求即可,連通型溶洞及角樁處溶洞按承台范圍外擴2m計列。
(4)高度大於5m的封閉型較大溶洞及部分較大的連通型溶洞採用鋼護筒跟進,鋼護筒長度計承台底至溶洞底0.5m處高度,單層鋼護筒跟進的最大長度不超過25m,有多層溶洞的部分樁位處計列雙層鋼護筒,鋼護筒內徑及壁厚按規定計算。
(5)復鑽及混凝土超灌與施工單位個體施工水平和施工手段密切相關,並不是岩溶施工過程中必須採取的方法,也不是岩溶施工中的必然結果,且鑽孔樁概算單價中實際上已考慮了相應的工程費用,因此,樁基施工中未採用鋼護筒跟進的,原則上不計列復鑽及混凝土超灌的數量,但對於嚴重斜岩或施工期特長等特殊情況,另行據實研究處理。樁基施工中採用了鋼護筒跟進時,復鑽和混凝土超灌均不予計列。
(6)地質勘查資料未揭示的岩溶區域,承包單位上報發包單位,由發包單位牽頭組織設計、監理、圖審、承包單位按相關規定聯合提出處理方案,處理方案批復後組織實施,並按經批復的處理方案許可權確認工程量。
(7)審核監理人員根據旁站監理工作方案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對岩溶注漿的施工過程進行的監督管理,以便了解旁站監理的部位或工序、時間、地點、氣候、主要施工內容、發現或存在的問題及處理過程。
(8)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標段名稱應填寫標段名稱的全稱,與合同或招投標文件中的標段名稱相一致。岩溶整治記錄表中承包單位欄應填寫合同文件中的承包單位名稱全稱,與合同簽章上的單位名稱相同。岩溶整治記錄表中編號填寫應連續,孔號、里程、孔口標高應與設計相符。
5、 總結
鐵路岩溶整治工程量審核是一項細致並要求嚴格的技術經濟工作,工作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工作量大,且特別繁瑣,造價工程師應熟練掌握工程建設程序,國家和行業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概預算編制辦法和定額,按照崗位職責要求,以高度的責任心和豐富的工作經驗開展項目工程量審核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C. 我現在是一名施工監理,怎麼監督施工方的灌漿。不被他們忽悠!!

1、首先材料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該送檢的要送檢。資料要齊全。
2、水泥漿的配合比必須達到設計要求,並且要監理旁戰的,要隨時抽檢水泥漿的比重。
3、觀察施工單位的水泥用量是多少,作為側面推測用量。
4、准確測量柱的深度是否符合要求。地面標高是已知的,計算出轉機下轉的深度。也要抽查。

D. 水工原材料抽檢頻次監理按10%頻次抽檢的話,在那裡有明確規定(具體那本規范),求解

你說的10%不確切 每種原材的抽驗頻率額都是不一樣的
你看各個材料的 規范 那裡面都有明確的抽驗頻率
隨便拿一本原材試驗規范都有 大多是在倒數4.5個章節裡面

E. 工程監理過程中都有那些材料需要監理進行抽檢的,該怎麼填寫、求個範本。全部項目

砂、卵石、水泥、鋼原材、砂漿、混凝土、磚和砌塊、焊接頭、水電材料全部,有的地區要求鋼管扣件檢測。
填寫是要用實驗室發的檢測合同書,把你的材料名稱,用途,數量寫清楚就行

一般的按實際寫,提問類的他怎麼問就怎麼答,強制性的就說符合規范規定什麼的,只要是不太嚴格的都能過

F. 建設工程中的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抽檢能不能委託同一個檢測單位

沒有問題,前提有兩個:
1、檢測單位要有相應的檢測資質,並在資質允許的范圍內執業;
2、檢測單位與施工單位和監理不得有上下級或其它利害關系。

G. 監理抽檢資料是什麼

按照監理職責和相關規定,需要對工程的主要材料、重要工序、關鍵部位進行質量控制把關,進行旁站和對施工單位已完成的或正在進行的工序進行一定頻率的檢查。

監理過程中形成的這些資料就是監理抽檢資料。

形成監理抽檢資料的工作范圍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工程類別,包括各類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等。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工程監理單位分為甲、乙、丙三級資質。

不同資質的監理企業能承接的監理業務是不一樣的。工程監理企業只能在資質審批核準的工程類別內進行監理活動,承攬相應的工程監理業務。

二是工程建設階段,包括工程建設投資決策階段、勘察設計招投標與勘察設計階段、施工招投標與施工階段(包括設備采購與製造和工程質量保修)。

由於目前我國的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投資階段、勘察設計招投標與勘察設計階段不夠成熟,所以我國目前進行的主要是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活動。

而且建設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一個監理單位承擔建設項目全部階段的監理,也可以委託不同監理單位承擔不同階段的監理。因此,工程監理企業必須按照監理合同委託的監理階段進行監理。




(7)灌漿工程監理抽檢擴展閱讀:

一、監理抽檢資料填寫的基本原則:

凡是工程范圍的施工內容,不論是否列入進行質量檢驗評定的范 圍。

都必須按有關施工規范和規定的程序及質量檢驗項目進行施工過程的檢驗(試驗)與成型後的質量檢驗, 填寫現場質量檢驗報告單,並經監理工程師抽檢和簽認。  

二、監理工程施工日期檢驗日期填寫:

施工日期應填寫實際施工的起止日期。 檢驗日期按實際進行外觀及整體測量檢驗日期為准,混凝土、砂漿的檢驗日期以取樣日期為准,試驗日期是試驗室進行抗壓強度試驗的日期。

H. 什麼是監理抽檢資料

監理抽檢監理按照規范要求,對施工單位已完成的或正在進行的工序進行一定頻率的檢查,一般情況下,它是在施工單位完成自檢後進行的。

I. 哪本規范規定監理要作抽檢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 50319-2000)》規定的。

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第九條,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平行檢驗就是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時進行檢驗。

(9)灌漿工程監理抽檢擴展閱讀

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1、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2、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4、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5、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6、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7、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9、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10、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J. 水利工程的監理抽檢項目有哪些

1、實施跟蹤檢測的監理人員應監督承包人的取樣、送樣以及試樣的標記和記錄,並與承包人送樣人員共同在送樣記錄上簽字。發現承包人在取樣方法、取樣代表性、試樣包裝或送樣過程中存在錯誤時,應及時要求予以改正。

2、 跟蹤檢測的項目和數量(比例)應在監理合同中約定。其中,混凝土試樣應不少於承包人檢測數量的7%, 土方試樣應不少於承包人檢測數量的10%。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可根據工程質量控制工作需要和工程質量狀況等確定跟蹤檢測的頻次分布,但應對所有見證取樣進行跟蹤。

平行檢測應符合下列規定:

1、監理機構可採用現場測量手段進行平行檢測。

2、需要通過實驗室進行檢測的項目,監理機構應按照監理合同約定通知發包人委託或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試驗。

3、 平行檢測的項目和數量(比例)應在監理合同中約定。其中,混凝土試樣應不少於承包人檢測數量的3%,重要部位每種標號的混凝土至少取樣1組;土方試樣應不少於承包人檢測數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樣3組。施工過程中,監理機構可根據工程質量控制工作需要和工程質量狀況等確定平行檢測的頻次分布。根據施工質量情況要增加平行檢測項目、數量時,監理機構可向發包人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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