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時都分別由什麼單位組織驗收
1、檢驗批驗收:施工單位報監理部,監理單位組織。
2、分項工程驗收:施工單位報監理部,監理單位組織。
3、分部工程驗收:甲方召集施工、監理、甲方、設計、勘察五方代表組成驗收小組,在監督站監督下由總監主持。(勘察方只參加地基基礎分部)。
4、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甲方召集施工、監理、甲方、設計、勘察五方代表組成驗收小組,在監督站監督下,由甲方主持。
5、單項工程竣工驗收:甲方召集施工、監理、甲方、設計、勘察五方代表組成驗收小組,在監督站監督下,由甲方主持。
(1)分部工程驗收由誰來組織擴展閱讀:
工程竣工驗收條件:
建設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並具備以下條件後,方可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
1、完成了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針對委託監理的項目)、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5、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監理單位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該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未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由建設單位完成。
6、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該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各自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7、有規劃、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驗收認可文件。
『貳』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由哪家單位組織
1、分部(項)工程驗收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監理單位組織,會同設計、監理、施工、勘察(基礎)、質監站、建設單位共同驗收。
2.竣工驗收也由上述單位共同參與,建設單位組織。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圍:土方開挖工程、樁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裝飾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裝工程。
2、分部驗收條件:
(1)、所含分項工程質量均應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分部工程中有關結構安全與功能的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及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組織驗收程序:(實施建設工程監理制度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總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項目各參與方項目負責人的質量行為給予監督、檢查、管理。
五、分項工程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分項工程的范圍:如鋼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項驗收的條件。
1)、鋼筋工程驗收條件。
a、按施工圖核查縱向受力鋼筋,檢查鋼筋品種、直徑,數量、位置、間距、形狀。
b、檢查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構造鋼筋是否符合要求。
c、檢查鋼筋接頭,如綁扎搭接,要檢查搭接長度、接頭位置和數量(錯開搭接,接頭百分比);如焊接接頭或機械連接,要檢查外觀質量,取樣試件力學性能試驗是否達到要求,接頭位置(相互錯開)、數量(接頭百分比)
(2)模板工程驗收條件:
a、每層都要復查,關鍵軸線及軸線標高一次,
b、檢查預留孔、洞、及預埋構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c、檢查模板是否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
d、檢查模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規定允許的范圍內
(3)混凝土工程驗收的條件:
a、混泥土澆注前應檢查水泥出廠合格證,技術說明,按規定送檢的試驗報告。
b、檢查砂石質量。
c、鋼筋隱蔽驗收是否合格。
d、檢查水、電、材料、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及施工技術員是否已全部到位。
網路-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叄』 檢驗批驗收由誰組織
檢驗批及分項工程的驗收程序與組織
檢驗批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專業質量檢驗員等進行驗收;分項工程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是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基礎,因此,所有檢驗批和分項工程均應由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前,施工單位先填好「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驗收記錄」(有關監理記錄和結論不填),並由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和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分別在檢驗批合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記錄中相關欄目中簽字,然後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驗收。
二、分部工程的驗收程序與組織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由於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技術性能要求嚴格,技術性強,關繫到整個工程的安全,因此規定與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相關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三、單位(子單位)工程的驗收程序與組織
(一)竣工初驗收的程序
當單位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後,施工單位應在自查、自評工作完成後,填寫工程竣工報驗單,並將全部竣工資料報送項目監理機構,申請竣工驗收。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竣工資料及各專業工程的質量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項目(包括單機試車和無負荷試車),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試驗,並對重要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參加;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查試驗報告單並督促施工單位搞好成品保護和現場清理。
經項目監理機構對竣工資料及實物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並向建設單位提出質量評估報告。
(二)正式驗收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單位工程由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後,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在竣工驗收時,對某些剩餘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響交付的前提下,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協商,施工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後的限定時間內完成。
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
四、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1)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備案。
(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專業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肆』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驗收由誰組織
施工單位。
主體結構屬於分部工程,《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6.0.2條明文規定: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分項工程由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或者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或者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勘察和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的技術部門和質量部門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分部工程驗收由誰來組織擴展閱讀: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伍』 分部工程的驗收應由誰組織
1、分部(項)工程驗收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監理單位組織,會同設計、監理、施工、勘察(基礎)、質監站、建設單位共同驗收。
2.竣工驗收也由上述單位共同參與,建設單位組織。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圍:土方開挖工程、樁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裝飾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裝工程。
2、分部驗收條件:
(1)、所含分項工程質量均應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分部工程中有關結構安全與功能的檢測結果應符合、設計及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陸』 建設工程(包括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以及竣工驗收)驗收的程序是什麼分別由誰組織,那幾方參與
驗收程序
1、申請報告
當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即可向監理人報送竣工申請報告。
2、驗收
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後,應審查申請報告的各項內容,並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3、單位工程驗收
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單位工程驗收證書。
4、施工期運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包人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後,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5、試運行
6、竣工清場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承包人應按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整理。直至監理人檢驗合格為止,竣工清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驗收人員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組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
驗收委員會或驗收組,負責審查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聽取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報告,審閱工程檔案資料並實地察驗建築工程和設備安裝情況,並對工程設計、施工和設備質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評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驗收;對遺留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意見,限期落實完成。
竣工決算的編制
所有竣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在辦理驗收手續之前,必須對所有財產和物資進行清理,編好竣工決算,分析預(概)算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公司)審查。竣工項目(工程)經驗收交接後,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
整理各種技術文件材料,繪制竣工圖紙。建設項目(包括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前,各有關單位應將所有技術文件材料進行系統整理,由建設單位分類立卷,在竣工驗收時,交生產單位統一保管,同時將與所在地區有關的文件材料交當地檔案管理部門。以適應生產、維修的需要。
(6)分部工程驗收由誰來組織擴展閱讀
其他資料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竣工驗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程竣工驗收
『柒』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由誰主持
1.分部工程驗收由監理方來主持。施工單位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經理參與,業主方和設計方派代表參加。
2.竣工驗收才是由業主方來組織和主持,工程的所有參建方都要參加,監理,設計,施工,還包括勘察方,且施工方的單位技術負責人也應參與。
『捌』 簡述分部工程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分部工程驗收的內容、程序和組織:
內容:所含分項工程質量均應合格;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有關的檢
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程序: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考/試大%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
『玖』 地基基礎工程由誰負責組織驗收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來組織。 參加驗收的單位包括: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中包括的分項工程有樁基礎、土方開挖、降水、排水、防水混凝土、卷材防水(或防水工程)、模板、鋼筋、混凝土、回填土(或土方回填)、磚砌體。
解析:
項目驗收管理。
根據《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第8.0.3條之規定: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勘察、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共同按設計要求和本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第6.0.2條之規定: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根據背景資料,本工程的地基與基礎分部包含如下分項工程:樁基礎、土方開挖、降水、排水、防水混凝土、卷材防水(或防水工程)、模板、鋼筋、混凝土、回填土(或土方回填)、磚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