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注冊監理工程師相當於什麼職稱
我們第一件事就是要知道這三項關於注冊監理工程師的規章,一個就是2006年頒發,2017年又修訂了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其餘兩個就是2020年2月建設部與人社部聯合頒布了《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大家一定要去翻開查閱這三部規章,熟讀。我們首先來看看2020年新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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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出現誤會的地方就在於《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和《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這兩部規章。我們以最新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為依據,在2020年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關於注冊的條款是這樣寫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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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最新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並沒有說注冊不需要職稱,意思是注冊管理辦法由各自部門另外製定,在這里就把注冊的任務和責任推到了《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怎樣注冊,注冊需要什麼資料,都以《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為准。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里,《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是2006年頒發的,2017年修訂過一次,至今並沒有把中級職稱從注冊條件中剔除。所以目前注冊仍然需要中級以上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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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疑惑,為什麼大家會誤會取消了中級職稱呢?這是因為2020年《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關於報名考試條款中取消了職稱,這是毋容置疑的,報考注冊監理工程師的確不再需要中級職稱了。這是監理考試改革的一大重點。
但是在2020年新發的《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的第五章附則中寫到,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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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怎麼去理解呢?可以認定為工程師職稱,但並不是工程師職稱,並不能直接作為工程師職稱使用。只是可以拿來申報高級工程師的一個條件而已。認定其具備工程師職稱並不是工程師,這個概念大家可能需要去咬文嚼字才能理解。這也是為什麼目前招投標市場上不少招標文件仍然要求具備中級工程師,但是投標的時候你不能說拿著一本注冊監理工程師或者建造師就說是中級職稱,那是會被廢標的。
還有的網友搬出了新的注冊流程,說新的注冊流程中並未要求上傳職稱證書資料,小編告訴大家這是簡化注冊,學歷證書、保險證明都不需要上傳資料,改為承諾制,承諾在注冊時本人都已經具備了注冊管理辦法中需要的條件。簡化注冊並不是取消這些材料了,如果通過注冊後還是需要動態核查的。就是秋後算賬的道理。
最後總結,大家可能還是不信,最好的驗證結果就是大家可以咨詢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的咨詢電話就一目瞭然了。
㈡ 全國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及科目是什麼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報考條件為: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2)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擴展閱讀: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電子證書)。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專業類別分別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學歷、從業經歷等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資格條件的審核。對以賄賂、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㈢ 注冊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免試條件
注冊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是根據其學歷和工作年限確定的。符合免試條件的可以免試,不需要15年工作經歷等條件。
根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十條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准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3)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擴展閱讀: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六條 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它專業科目考試的,可免考基礎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免考基礎科目和增加專業類別的人員,專業科目成績按照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
第七條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申請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相應材料。
㈣ 2019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是什麼
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及人社部聯合印發了《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及《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明確2020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及科目、報考條件、成績管理以及資格證書等方面都有較大的變化,
1考試專業及科目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3個專業類別;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
而在此前,我們知道的監理工程師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2報考條件
取消了原來大專學歷必須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的條件要求;
大專學歷由原先的工作滿3年變為滿5年;
原先報考條件:
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並任職滿三年。
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考試實施辦法中的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各工程大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6年;
(二)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4年;
(三)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或專業學位,從事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等業務工作滿2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
經批准同意開展試點的地區,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㈤ 報考注冊監理工程師條件改革,上一年考過三科的怎麼辦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特別說明:連續兩個考試年度意思是只關註上一年度考試的科目。
舉例說明:A、B、C、D四個科目,如果今年你考過了A、B兩個科目,第二年考過了C科目,那麼第三年考試再次考的時候必須要考的科目為A、B、D三個科目,此時才會通過全部考試的科目,請考生多加註意!
㈥ 監理工程師注冊必須要什麼條件
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條件如下:
(1)、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監理單位或其他工程建設相關單位,如造價咨詢、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單位等,不受資質限制);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4)、沒有《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冊、延續注冊或者變更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
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3)、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4)、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5)、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並取得資格證書的;
(6)、年齡超過65周歲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㈦ 監理工程師注冊條件
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條件如下:
(1)、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監理單位或其他工程建設相關單位,如造價咨詢、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單位等,不受資質限制);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4)、沒有《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所列情形。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冊、延續注冊或者變更注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因從事工程監理或者相關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3)、未達到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4)、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注冊的;
(5)、以虛假的職稱證書參加考試並取得資格證書的;
(6)、年齡超過65周歲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一、注冊監理工程師:
1、釋義:
注冊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考試設4個科目,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2、基本概念:
1992年6月,建設部發布了《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和注冊試行辦法》(建設部第18號令),我國開始實施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1996年8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監〔1996〕462號),從1997年起,全國正式舉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建設部建築監理協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3、考試科目:
考試設4個科目,具體是: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其餘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4、注意事項: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的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的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工程建設監理案例分析》的考試時間為4個小時。
5、基本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6、主考單位:
(1)、建設部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和監理管理工作。
(2)、建設部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培訓教材和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和組織考前培訓。
(3)、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組織實施各項考工作;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考試合格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