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監理日誌與工程監理日記的區別
日誌要最終要備案的,相當於對外的,日記沒有強制性要求
❷ 合同還沒簽,工程就開始,監理日誌寫不寫
法律確認責任不在於形式,在於事實。
你說的情況,項目出問題你同樣會承擔連帶責任
你把證掛靠給監理公司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會追究你的這個責任
如果後果嚴重會終身吊銷甚至刑責,因為你的違法行為與造成的後果有直接聯系
再有,你與監理公司之間只能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務合同,勞動合同屬於勞動法調節范疇,勞務合同屬於經濟法調節范疇。
你把監理工程師證書掛給監理公司,即使簽訂了勞務合同也屬於無效合同,因為掛監理證屬於違法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任何合同都屬於無效合同。
現在掛證的非常普遍,注意保護好自己,不要亂掛,萬一出了問題,倒霉的是你自己。
❸ 施工現場什麼時候開始可以不寫監理日誌
不可以,一般開工都要寫監理日誌,如果出現問題,都要從監理日誌查看到底監理人員有沒有盡職。
❹ 監理日誌是不是一個單位工程一份
NO,no。 每個人都要有一份自己的監理日誌的。
❺ 甲方是否有權檢查監理日記
完全可以檢查!
監理合同——委託人義務內容中有相關約定,監理人必須定期向委託人匯報工作,有匯報就有檢查。另外,專用條款一般會約定對監理工作的具體要求,甚至明確監理日誌應包含的內容。
再者,一般監理對監理合同的執行率連50%難以達到,如果監理不配合工作,建設單位可以在合同其他方面予以嚴厲要求,最終還是監理方受損。
總之,無論從什麼方面來說,把項目管理工作搞好是最基本的原則!現實中,個別參建單位及人員從自身利益考慮,工作中消極推諉,直接或間接導致投資減效、質量下滑、安全頻發,這都是毛病,是工程人不應有的態度。
建築工程質量安全關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責任重大!只要是促進項目積極運行的管理行為都可以推行,甚至強行推行。對於消極推脫的單位各部門,就應該嚴厲打擊,想方設法懲戒。管理就要有制度,就要強制執行,軟塌塌的領導者及管理者是干不出過硬的工程的。
❻ 建築工程監理日誌怎麼寫
工程監理日記應按以下要求填寫:
(1)監理日記必須全面反映本工程施工及監理工作的全貌,日記由現場監理人員填寫,並經總監理工程師簽閱。
(2)監理日記應每天及時填寫,當天施工及監理工作結束前應填寫完畢,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力求詳細。
(3)工程監理日記填寫內容色括以下五個方面:
①施工作業情況:當天施工內容、工程會議、主要材料、機械、勞動力進出場等情況。
②監理作業情況:a.對正在施工的工序質量進行平行檢查、巡視檢查、旁站監理情況;b.分部分項工程及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情況;c.對進場材料進行檢查驗收情況;d.安全生產監理工作情況;e.值班監理交接班安排。
③存在問題及處理:監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包括質量、進度、投資、安全)以及對問題的處理和處理結果。對當天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並對處理過程及結果進行跟蹤檢查,作詳細記載,凡存在的問題必須進行閉合。
④其他:監理召開的專題會議、工地停(復)工情況及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等。
⑤總監(總監代表)對本日監理工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