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監理工程師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申請書後,應進行哪些工作
1,檢查承包人所提申請的內容。
2,判斷是否應該索賠。
3,計算索賠金額。
不過在實際操作中,應首先與業主商量。
畢竟監理靠業主吃飯。。
❷ 關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規定承包單位要提出索賠監理工程師應該使用那些相關的表格
由於建設單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單位原因導致工程暫停時,項目監理機構應如實記錄所發生的實際情況。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暫停原因消失,具備復工條件時,及時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指令承包單位繼續施工。
6.3.2 當承包單位提出費用索賠的理由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項目監理機構應予以受理:
1 索賠事件造成了承包單位直接經濟損失;
2 索賠事件是由於非承包單位的責任發生的;
3 承包單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費用索賠申請表,並附有索賠憑證材料。
費用索賠申請表應符合附錄A8表的格式。
6.3.3 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費用索賠,項目監理機構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 承包單位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 總監理工程師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 承包單位在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申請表;
4 總監理工程師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符合本規范第6.3.2條所規定的條件時予以受理;
5 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費用索賠審查,並在初步確定一個額度後,與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協商;
6 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發出要求承包單位提交有關索賠報告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單位提交的詳細資料後,按本條的第4、5、6款的程序進行。
費用索賠審批表應符合附錄B6表的格式。
❸ 監理工程師接到施工單位提交的索賠申請後,應進行那些工作
按規定,當施工單位在索賠事件發生後,應該在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意向。然後在28天內或是在監理工程師規定的時間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正式樣索賠報告。當索賠事件在28天後還在持續出現,那應當每隔一段時間(一般為28天)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索賠資料。
當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單位的索賠意向和索賠報告資料後,要在28天內作出回復意見,否則視為施工單位的索賠成立。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索賠報告後要立即對施工單位提交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包括:
1、索賠理由是否成立?依據是什麼?
審核索賠理由是否合理主要是看是否符合三條,一是施工單位是否真的造成了損失;二是造成損失不是施工單位的責任;三是施工單位是不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了索賠意向和正式的索賠報告。
2、索賠內容中的費用取值方式是否合理?
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的取值一般不能按合同上的單價進行計算,因為合同單價是一個綜合價,包括施工單位稅金,利潤,機械折舊等等費用,一般是按合同單價的50%。並且如果是暫時停工損失什麼的,還不能考慮利潤方面的補償問題。
3、索賠內容中的工期補償時間是否合理?
4、現場調查取證。
5、如果索賠的額度和工期時間都超出了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范圍,那就要在審核通過後再報建設單位審核才有效。
❹ 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索賠與反索賠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好索賠與反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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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工程索賠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對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費用增加而要求發包人給予補償損失的一種權利要求,可稱其為承包人的施工索賠(簡稱施工索賠)。發包人對屬於承包人應承擔責任造成的損失而向承包人要求的賠償主張,稱為發包人的反索賠(簡稱反索賠)。
1、發包人沒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2、工程設計變更。
3、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或進度款。
4、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5、因施工中斷,或發包人工作失誤導致工效降低。
6、不利的自然條件或人為障礙增加了施工的難度,導致承包人必須花費更多的時間的費用。
7、工期延長或延誤。
8、發生非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終止或放棄。
9、物價上漲引起索賠。
10、貨幣貶值導致索賠。
11、其他因素引起的索賠。
施工索賠程序和時限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索賠的程序和時間要求有明確而嚴格的限定。發(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延期支付合同價款及造成承(發)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長濟律師根據有關規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書面方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項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同3、4規定相同。
❺ 監理工程師接到施工單位提交的索賠申請後,應進行哪些
一、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費用索賠,項目監理機構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 承包單位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 總監理工程師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 承包單位在承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對建設單位的費用索賠申請表;
4 總監理工程師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第6.3.2條所規定的條件時予以受理;
5 總監理工程師進行費用索賠審查,並在初步確定一個額度後,與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協商;
6 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發出要求承包單位提交有關索賠報告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單位提交的詳細資料後,按本條的第4、5、6款的程序進行。
二、風險分配原則:依據過錯責任原則,違約人被免除一切違約責任;不可抗力給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獨自承擔。
1.具體分清損失內容,甲乙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損失。
2.應給與認可,工程實體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
3.施工單位的醫療費用,由施工單位自己承擔。
4.工期應給與順延8天。
5.清理費用由業主承擔。
❻ 監理工程師應對進場原材料的哪些報告憑證資料進行確認
監理工程師對進場的原材料應檢查確認的報告、憑證資料主要有材料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技術合格證(原材料三證),材料抽檢資料、試驗報告等。
監理工程師在質量控制方面的監理工作內容包括:進行質量跟蹤監理檢查,如預檢(模塊、軸線、標高等)、隱蔽工程檢查(鋼筋、管線、預埋線等)、旁站監理等。監理工程師還應簽證質量檢驗憑證,如預檢、隱蔽檢查申報表,抽檢試驗報告、試件、試塊試壓報告等。
(6)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提交的索賠報告進行審查時證據材料包括擴展閱讀:
監理工程師注意事項:
嚴格執行合同是監理工程師和全體監理人員的最基本准則。
監理人員應與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關系,做好事前監理、事中監理及事後監理。
監理工程師在合同執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設計文件,了解和掌握監理工作的重點,及時處理發生的問題。
合同執行時,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監理工程師應對分包人的資質、施工能力認真審查。
❼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時,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應該審查哪些內容
1、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審批程序應符合規范規定。施工組織總設計應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施工方案應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重點、難點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相關專家評審,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准;由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由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授權的技術人員審批;有總承包單位時,應由總承包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核准備案;規模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專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應按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
2、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包含內容應與規范要求一致。審查時,首先審查其所含內容是否滿足規范要求。
3、施工組織設計的具體內容應針對該工程特點以及所處環境等實際情況,體現其針對性。
4、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依據是否充分。編制依據應包括: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國家現行有關標准和技術經濟指標,工程所在地區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建設單位對施工的要求,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設計文件,工程施工范圍內的現場條件、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氣象等自然條件,與工程有關的資源供應情況,施工企業的生產能力、機具設備狀況、技術水平等。
5、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管理目標必須明確,且符合施工合同和項目總體目標的要求。如確定的質量目標為合格(可以進行分解,如單位工程、分部、分項、檢驗批合格率100%等)、HSE目標為三「0」,還有具體的進度控制目標、費用控制目標等。
6、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組織機構、人員、職責必須健全和對應,人力資源落實到位,尤其是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質量、HSE檢查員等。對於組織機構、人員職責分工不明確的,審查時應提出明確的監理意見。
7、對於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對方案編制內容的要求;對按要求需要專家論證的,是否組織了專家論證會,並按專家的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
8、對於重大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或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採用專題會議審查的方式,邀請各方代表共同審查。
9、對於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的施工工序、工藝流程,審查其是否按照施工及質量驗收規范和設計技術要求來描述,以避免程序性錯誤帶來的監管風險。
10、對於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列出的質量及安全檢查工具的審查,必須認真核查。確保滿足各專業的質量檢查環節中對關鍵控制點的全覆蓋。對於安全檢查工具的配置,審查以危險作業為重點。
11、對冬、雨期、汛期等特殊環境下的施工質量及安全的內容,審查其採取措施的針對性。如無質量及安全控制內容,不符合現場環境條件等,審查時需要提出建議,要求施工方對相關內容進行完善。
12、對於涉及造價控制方面的內容,應審查所採用的施工技術、工藝、方法的合理性及經濟可行性。
1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必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要求。
14、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經審查需要施工單位修改時,由總監簽發書面意見,退回施工單位修改後再報審,總監應重新審定。首次報審和再報審時填寫的「報審表」均應留存。
幾點說明
1、施工管理計劃在目前多作為管理和技術措施編制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這是必不可少的內容。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時,各項管理計劃可單獨成章,也可穿插在相應章節中。
2、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內容可以增加或刪減,規范僅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基本內容加以規定,也未對其具體章節順序加以規定。
3、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及時進行修改或補充:
1)工程設計有重大修改;
2)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標准實施、修訂和廢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調整;
4)主要施工資源配置有重大調整;
5)施工環境有重大改變。
經修改或補充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經監理重新審查批准
❽ 【多選】 總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監理階段的工作有( )。
選ACE,BD是專業監理的職責
一、總監理工程師職權范圍
1、職責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8)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9)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0)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理工作總結;
11)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13)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2、職權
1)有權對本監理部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提出獎勵,做出處罰意見。
2)有權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及《工程暫停令》。
二、專業監理工程師職權范圍
1、職責
1)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2)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4)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5)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6)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7)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9)核查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10)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11) 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有關事宜。
2、職權
1)有權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拒絕簽認。
2)有權對不合格的工序及隱蔽工程拒絕簽認。
3)有權對承包單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下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承包單位整改,並檢查整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