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部工程驗收程序是什麼
所含分項工程均應驗收合格;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抽樣檢驗結構符合相關規定;觀感質量應符合有關專業驗收規范規定。分部工程驗收程序: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等驗收;
地基與基礎部分工程驗收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應參加驗收;節能、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工程的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應參加。
不能獨立發揮能力或效益,又不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但具有結算工程價款條件的工程。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通常一個單位工程。
可按其工程實體的各部位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如房屋建築單位工程,可按其部位劃分為土石方工程、磚石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屋面工程、裝飾工程等。
2. 分部工程驗收有哪些
分部工程有很多,要看你做的是什麼工程,比如說:一個新建水庫工程,一般我們把這個工程名稱定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為:大壩、輸水涵管、溢洪道等等, 要看怎麼分。
3. 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規定
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規定:
1、所含分項I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樣檢驗結果應符合相應規定。
4、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3)部分工程驗收擴展閱讀:
組成分部工程的各分項工程已驗收合格且相應的質量控制資料齊全、完整,這是分部工程驗收的基本條件。此外,由於各分項工程的性質不盡相同,因此作為分部工程不能簡單地組合而加以驗收,尚須增加以下兩類檢查項目:
1、涉及安全、節能、 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氣安器等分部工程應進行有關見證檢驗或抽樣檢驗。
2、以觀察,觸模或簡單量測的方式進行觀感質量驗收,並結合驗收人的主觀判斷。檢查結果並不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而是綜合給出"好"「一般」、「差」的質量評價結果。
網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4. 工程竣工驗收分為哪幾個部分
上海地區: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建設部建建(2000)142號文《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上海地區的實際情況,特製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基本程序和內容」。
一、竣工驗收的組織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二、驗收人員
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級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由建設的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建設單位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項目無直接關系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建設單位也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成員中土建及水電安裝專業人員應配備齊全。
三、竣工驗收標准
竣工驗收標准為國家及上海市的強制性標准,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驗收規范、經審查通過的設計文件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
四、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1、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2、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主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5)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建設單位蓋章。
(6)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
(7)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建設單位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託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8)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
五、竣工驗收備案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完畢以後,由建設單位負責,在15天范圍內向備案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5. 工程驗收內容是什麼
工程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監理和工程檔案等。
檢查工程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配套、輔助工程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
2.檢查工程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和鐵道部頒布的相關設計規范及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准;
3.檢查工程設備配套及設備安裝、調試情況,國外引進設備合同完成情況;
4.檢查概算執行情況及財務竣工決算編制情況;
5.檢查聯調聯試、動態檢測、運行試驗情況;
6.檢查環保、水保、勞動、安全、衛生、消防、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應急疏散通道、辦公生產生活房屋等設施是否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建成、合格,精測網復測是否完成、復測成果和相關資料是否移交設備管理單位,工機具、常備材料是否按設計配備到位,地質災害整治及建築抗震設防是否符合規定;
7.檢查工程竣工文件編制完成情況,竣工文件是否齊全、准確;
8.檢查建設用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面積是否准確,界址是否清楚,手續是否齊備。
6. 工程有兩部分 一部分不做了 可以驗收嗎
肯定不行
分部工程驗收:項目單位工程的一個分部的各分項工程完成之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建設、設計、施工、地勘(基礎分部)進行分部工程驗收,以進入下一到工序施工。
單位工程驗收:在單位工程竣工且初驗合格後,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地勘、施工等相關單位進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施工期間的一部分,如地基與基礎分部、主體分部、裝飾與裝修分部、建築給排水分部、建築電氣等,有些分部必須在前一個分部完成且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如主體分部工程必須在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完成且驗收合格後才能開始進行
一個項目包含一個到多個單位工程,驗收需各個單位工程先全部完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所以項目、單位工程、分部工程不能一起驗收
實際操作中有很多特殊原因會出現上一個分部未驗收而進行下一個分部施工的情況,但不管怎麼樣,至少各分部驗收表上的時間不可能在一天
以上我只是簡要說了下 ,具體的各驗收操作過程還繁瑣很多,以後你要是做這行再慢慢體會
7. 中間結構與分部工程驗收有何不同
中間結構驗收:是施工過程中的一個產物,不是一個強制性的檢查,各個地區要求不一樣,除了砼試件強度不能出來以外,其他資料要形成,需要中間驗收表。
分部工程驗收: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沒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