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工程評比辦法
我也不好說的,我給你說一個看看,應該大體都差不多的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建築工程獎)評比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鼓勵工程參建各方增強質量意識,保證工程質量,促進本市建築工程質量的提高,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 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獎(建築工程獎)(以下簡稱「西湖杯」)是我市建築工程市級獎,也是推薦參加省級優質工程獎評選的基礎,獲獎工程的質量應達到我市的先進水平。第三條 「西湖杯」評比標準是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和其配套使用的各專業驗收規范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第四條 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成立「西湖杯」評比領導小組。聘請專家和有關人員,設置委員庫,一年一次從委員庫中隨機抽定十五名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報杭州市建設委員會備案。第五條 「西湖杯」在企業自願參加和分片推薦的基礎上進行評比,每年評比一次。 第二章 評選的范圍和條件 第六條 「西湖杯」的評比范圍為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具有一定規模的建築工程,施工企業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評選范圍。第七條 申報「西湖杯」評比的工程,市區由企業直接申報,縣(市)片(包括蕭山、餘杭、高新濱江區)由工程所屬地區的建築業協會進行推薦。第八條 參評「西湖杯」的工程必須是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各項手續的證明文件齊全,並是已建成的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工業或民用建築項目。工程必須是在當年九月三十日以前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第九條 參評工程應有創「西湖杯」計劃,未申報創杯計劃的工程不得參評。根據市建委杭建工發(2003)705號文件規定,市區參評「西湖杯」的工程在辦理監督注冊時,向市質安監督總站提出書面申報(以便對該工程的全過程跟蹤監督),並送市建築業協會備案。縣(市)片(包括蕭山、餘杭、高新濱江區)的創杯計劃應在工程開工後一個月內向當地的建築業協會(或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第十條 參評「西湖杯」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參評工程應具有以下規模:1、單體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築面積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組團,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別墅群。2、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縣(市)的公共建築面積不小於4000平方米。3、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築或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築和園林建築修繕工程。4、工程造價在1000萬(含1000萬)以上具有獨立裝置的工業設備安裝工程。5、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建築風格獨具特色質量優良的工程。二、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管理應達到《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所規定的要求,工程建設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三、參評工程應嚴格執行《強制性條文》,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是整個工程的基礎,其質量必須優於國家有關的質量檢驗評定標准。四、申報「西湖杯」的住宅工程提倡一次裝修完成,毛坯房不能參加評比,初裝修的質量要嚴格控制,其完成的部位與項目應符合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初裝飾竣工工程驗收辦法》的有關規定。第十一條 參加「西湖杯」評比的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一、必須是本市注冊的施工企業或已在本市備案的外地施工企業,並具有相應資質。二、參評工程在實施基本建設的過程中無違規違紀行為。三、住宅組團的主承建單位的條件:1、在住宅小區承建建築面積最多的一個企業,且總建築面積不小於15000平方米。2、如兩個企業承建面積之差小於10%時,可由兩個企業聯合申報,均為主承建單位。四、申報參建單位的條件:1、與總承包單位簽訂了承包合同。2、土建參建單位所在參建的部分工程,質量優於現行標准,並占該工程總工程量的20%以上。 3、同專業的參建單位按工程質量和造價高低排序不得超過2個。4、安裝與裝飾專業單位參建的工程量分別為200萬(不包括設備造價)與300萬以上。 第三章 申報評審辦法 第十二條 申報「西湖杯」工程的施工企業應填寫申報表(一式兩份)和提供有關申報材料(一份),申報表應附有該工程勘察設計、建設、監理單位對申報工程的質量評價。申報材料應包括:一、建築工程中標通知書;二、經過備案部門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三、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室內環境質量和飲用水檢測報告;四、監理單位對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監理和測試意見;五、提供承擔該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的質量監督意見;六、經安全監督機構簽署的建築工程安全優良等級證明材料;七、工程項目簡介、工程主要平、立、剖面圖和能反映工程概況的工程彩照(附文字說明);八、工程開展全面質量管理(QC小組活動)及積極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情況。九、工程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和監理資格證書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第十三條 申報時間杭州市區的參評工程於當年十月底前,由申報單位將有關資料上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由協會匯總。市質安監督總站於十月底前提供參評工程的跟蹤監督意見。各縣(市)(含蕭山、餘杭、高新濱江區)的參評工程於當年十一月底前,由當地建築業協會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將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集中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第十四條 杭州市建築業協會組建工作組,負責評比的日常工作。主要對參評工程的材料審核,對工程現場進行復查,徵求用戶(建設單位)意見,提供工程復查意見和推薦名單,提請評委會評審。工作組的設立與人員組成,根據每年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確定。第十五條 在現場復查工程質量時,工作組要求查看的內容和部位都必須予以滿足,不能借故迴避或拒絕,否則不予參評。第十六條 「西湖杯」評審委員會根據推薦名單,召開評審會,聽取工作組對工程復查情況的匯報和查看有關材料。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出獲獎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選票的工程為「西湖杯」工程;獲三分之二以下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選票的工程為「西湖杯」表揚工程。 第四章 評審紀律 第十七條 申報企業(包括監理和設計及勘測單位)所提供的材料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在評比過程中不得請客送禮,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消申報和獲獎資格。第十八條 評委和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嚴守紀律,如實反映情況,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或撤消其評審資格,直至建議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第十九條 獲獎工程須通過公眾信息公示,並發文公布。 第五章 獎勵和其他 第二十條 評委會評比結果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公布,獲獎工程的承建單位將被授予《杭州市建築工程「西湖杯」獎》榮譽證書和獎杯,表揚工程發榮譽證書。對獲獎工程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頒發榮譽證書。第二十一條 獲獎工程在獲獎二年內發現因施工原因有重大質量問題,即取消該工程所得的榮譽。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杭州市建築業協會負責解釋。
② 寧夏優良工程驗收、評價標准
西夏杯全稱是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西夏杯」金獎裝飾工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裝飾工程質量的最高榮譽獎,質量應達到區內裝飾工程一流水平。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的評選工作由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組織實施,建設工程施工單位自願申報,經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擇優推薦。獲獎單位分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優質裝飾工程每年評選一次,獲獎工程數額為6個。對其中成績突出的2項工程授予「西夏杯」金獎裝飾工程榮譽稱號。
凡寧夏回族自治區域內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裝飾工程,申報優質裝飾工程,應符合以下范圍和規模:
一、申報的裝飾工程施工合同金額或工程結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上(不含設備購置和安裝費用)。
二、古建築、保護性建築、修復性建築、民族性建築、紀念性建築等裝飾工程建築面積不低於1500平方米,並且應為整體裝飾工程。
三、園林工程:用地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設規模在200萬元以上的園林綠化、環衛等工程;
四、工程規模或造價達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當地確屬設計創意獨特、科技含量高、施工達到區內先進水平的裝飾工程,經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書面申述申報理由擇優推薦方可申報。下列工程不列入申報范圍:
一、寧夏回族自治區施工企業承建的本自治區行政區域以外的建築裝飾工程;
二、未竣工驗收或驗收備案手續不齊備的工程;
三、外國獨資或國外負責總承包的工程;
四、保密工程;
五、存在質量隱患或因質量問題被投訴的工程;
六、已申報「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評選而未被評選上的工程;
七、近兩年出現過拖欠分包單位工程款和工人勞務費的單位施工的工程;
八、近兩年出現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施工的工程。西夏杯-申報條件 西夏杯獲獎證書 凡符合申報范圍的建築裝飾工程,申報優質裝飾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工程符合國家、自治區建設管理程序;
二、申報工程設計合理、先進,使用功能完善,符合國家和行業設計標准、規范,建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工程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應當是設計與施工完美結合、設計創意和施工工藝達到先進水平的裝飾精品工程。
三、申報工程施工符合國家和行業強制性標准及有關技術規范要求,質量(包括土建和設備安裝)合格,並達到區內同類型工程先進水平;
四、申報工程符合寧夏地方強制性標准《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64/266-2003)及計算機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資料應齊全、准確,有工程質量目標和保證措施;
五、申報工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勘察、設計、施工等環節中積極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嚴格執行建築材料見證取樣制度,地基、主體結構及主要使用功能檢測制度,各種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並符合國家室內外環境控制指標。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築工程必須符合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強制淘汰不符合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要求或質量低劣未通過進場使用認證的材料、製品;
六、申報工程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施工質量驗收標准,由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並報備案機關備案。國家尚未頒布標準的可按行業標准進行驗收;
七、申報工程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發生過重大質量事故、受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資質降級處罰的施工單位,兩年內不允許申報優質裝飾工程);
八、申報工程自竣工驗收之日起,必須經過半年以上的使用考驗,沒有出現質量問題和隱患; 申報優質裝飾工程的主要承建、參建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符合規定要求;
二、申報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未發生不良記錄
三、申報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監理單位建立了健全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企業工藝標准先進可控並穩定有效運行;
四、申報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單位具有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用戶滿意程度高。申報單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裝飾工程施工的資質證書,且與有關單位簽訂有效建築裝飾施工合同。西夏杯-申報程序 凡符合申報范圍和申報條件的建築裝飾工程,申報優質裝飾工程程序如下:一、主要承建單位提出申請,徵得建設工程各主要參建單位同意,經當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審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向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申報。二、申報「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先辦理申報登記手續,填寫《「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申報表》(一式四份)。三、被徵求意見的各主要參建單位,審核、審查的各部門應在《「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申報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對工程質量的具體評價意見,並加蓋公章。西夏杯-申報材料 西夏杯優質工程 一、申報材料總目錄(註明各種材料的份數);
二、《「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申報表》一式四份,由申報單位根據《「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申報表》樣表及填表說明,用計算機A4幅面雙面列印填寫;
三、反映工程概況、施工質量、主要施工方法、創優計劃、消除質量通病措施、體現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情況的文字材料1份;
四、評選為當地優質工程的證件復印件1份;
五、裝飾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和室內環境質量驗收合格等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六、裝飾工程主要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資料復印件1份;
七、工程主要參建單位資質證書及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1份,項目經理應是該工程施工的直接負責人,與相應圖紙和工程施工管理檔案上的簽字一致;
八、工程施工合同書(合同的主要部分)復印件一份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九、反映工程概貌並附文字說明的工程主要部位彩照若干張;重點工程附有解說詞的錄像帶一盒%26lt;或多煤體光碟)。
十、與申報工程施工有關的其它證明文件和材料統一為A4幅面大小,封頁標注申報工程名稱、類別、申報單位。所有申報資料應統一用A4規格的方形塑料文件盒包裝,文件盒厚度適中,並在文件盒封頁上標注申報工程名稱、類別、申報單位名稱。西夏杯-申報要求 一、新建建築裝飾工程應由主要裝飾承建單位申報,符合條件的裝飾參建單位,可作為主要參建單位申報; 二、同一工程項目根據申報條件只能申報一個承建獎,每一承建獎可附加申報一個參建獎,申報時按一個申報名額計算。三、參建獎由裝飾工程的主要裝飾承建單位組織參建單位申報,單獨填寫申報表,單獨報送相應的申報資料。無承建獎申報的工程不得單獨申報參建獎。所有申報資料的復印件概不退還,請各申報單位將原件自行留底,以備工程復查時查驗。西夏杯-評審 西夏杯獎杯 評審機構:「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評審由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歸口管理,「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負責監督、指導、協調、組織「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評審工作。評審工作包括工程推薦、申報資料審核、專家技術復查(初評)和評審委員會評審等四個階段(詳見優質工程評審工作程序文件)。1、工程推薦由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辦理,並對推薦工程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2、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優質裝飾工程的申報,對被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將統一組織優質工程專家技術復查(初評)。3、專家技術復查工作由技術復查專家組進行,聽取承建單位對申報裝飾工程施工和質量情況的介紹(包括:工程特點、難點、施工技術及質量保證措施,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水平和質量評定結果),聽取使用單位對裝飾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對工程進行實體檢查和工程資料檢查,反饋復查意見,形成初審意見報告。4、「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根據被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和工程技術復查專家組的初審意見報告,通過審查、質詢、討論、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工程,報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核定。西夏杯-獎勵 獲得「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的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由自治區建設廳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授予和頒發「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牌、證書和獎杯,通報表彰並在公開媒體上予以公示。各市、縣有關部門和獲獎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獲獎的參建單位和有關人員給予一定精神和物質上的獎勵。西夏杯-附則 1、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取消申報和獲獎資格的處罰。
2、工程審核人員和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收受企業和有關人員的禮品、禮金。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撤銷工程審核或評委資格,並承擔相應責任等處罰。
3、對於已獲得的「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若發現工程質量存在問題或重大質量隱患,「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仿製和偽造「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杯、獎牌和證書。
4、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實施細則,報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備案。
5、本辦法由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西夏杯-參考資料 [1] 覓法網 http://www.34law.net/lawfg/law/1797/2974/law_173409434324.shtml[2] 寧夏建築工程質量信息網 http://www.nxgczl.cn/SiteAcl.srv?id=45398&aid=273
③ 建築工程優質結構驗收依據什麼規范
需要依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
國家建築工程施工質量規范是一個技術標准體系,但該體系對工程質量的驗收只規定了合格等級,對工程質量的實際水平缺少進一步的評價尺度和評價方法,無法區分「合格」工程中實際存在的質量差異。
雖然現行規范較原規范的標准有所提高,但現在的合格標准實際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質量的最低標准。
作為施工企業,不能僅僅以國家的最低標准要求自己,而必須以企業施工質量控制標准對工程的實際施工質量水平作出評價,從而促使企業的施工質量、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標準的要求下,得到不斷地提高和發展。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