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方案
根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建設部建建[2000]142號文)及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單位特製定
工程竣工驗收方案,請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
一、 本項目有關情況:
1、已完成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內容;
2、已經建設(監理)、設計、勘察、施工等單位共同預驗收,存在的問題已整改到位;
3、涉及設計文件的變更,已由設計部門簽署認可文件,其中重大變更已經審圖機構審查通過;
4、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已提出工程竣工報告;
5、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已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6、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進行了檢查,並已提出質量檢查報告;
7、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其中包括:□樁基、□鋼結構、□幕牆、□裝修、□安裝、□節能等)已經建設(監理)單位核查並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已經建設(監理)單位核查並符合要求;
9、專項工程(□樁基、□地下防水、□鋼結構、□幕牆、□住宅工程質量通病控制、□節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安裝工程)已按要求辦完相關專項驗收手續;
10、報建面積為
m2,實際竣工面積為
m2,超出面積已按要求辦完相應批准手續;
11、已具備以下文件:
(1)、單位工程施工許可證
(2)、重大設計變更補充審查意見書
(3)、規劃部門的認可文件
(4)、消防部門的認可文件
(5)、環保部門的認可文件
(6)、氣象部門的認可文件
(7)、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
(8)、室內環境檢測報告
(9)、單位工程質量保修書
(10)、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證明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修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2)、電線、電纜檢測
12、本項目配套工程已辦完相應批准手續。
二、竣工驗收的組織:
本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該項目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實施監督。
竣工驗收時間為 200 年 月 日9:00時,地點均為
現場。
三、 驗收人員:
根據規定,我單位組建了竣工驗收組,成員包括: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以及相關單位的技術、質量負責人,驗收組成員中土建、水電及其他安裝專業方面的人員配齊,
驗收組組長由方國強擔任,具體名單另附。
四、 竣工驗收標准:
竣工驗收標准為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及相關標准、經審查通過的設計文件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
五、 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1、由竣工驗收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2、建設、施工、設計、勘察、監理等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包括□水壓、□通電、□排污主管通球、□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層高、□方正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形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綜合驗收結論,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驗收組人員分別簽字、單位蓋章;
5、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組將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6、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的質量問題,驗收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驗收組人員分別簽字,但各單位不加蓋公章。驗收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並委託□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各單位公章;
7、當竣工驗收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協商不成時,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商裁決。
六、承諾: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天內向備案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
七、本方案已抄送有關部門及驗收組成員。
建設單位:(蓋章)
參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主要人員
分組 姓名 單位名稱 職務 執業資格
注冊號
組長
副組長
小
組
成
員
註:1、可根據專業類別增加或減少驗收組。
2、本方案一式五份,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各一份,監督站一份
㈡ 大型工程從計劃到施工結束工程驗收主要經過哪些具體過程(步驟)
大型工程從計劃到施工結束工程驗收主要經過具體過程:
一、竣工驗收實施步驟分四步進行:即竣工驗收前的准備----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備案----保修期終止。
二、工程竣工驗收前的准備工作
(一)、施工單位進行的准備工作:
1、檔案驗收。完成設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後,整理工程各項技術檔案資料,自檢驗收合格後報監理驗收,監理驗收合格後報建設單位項目工程師驗收,項目工程師驗收合格後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驗收接收資料後移交建設局,建設局驗收接收資料後(監理、建設單位均接收後)開具工程檔案合格證書。
2、規劃驗收。委託檢測單位進行工程竣工實測,填寫《規劃驗收合格證申請表》與竣工實測報告一起提交建設單位,建設單位組織。
3、確認工程質量合格後購買驗收相關範本(紅、黃、藍本一式三本),填寫建設工程竣工報告(藍本)、保修書(包括保修卡見附件10),向監理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4、其他所需文件:設計質量檢查合格文件(附件1)、勘察質量檢查合格文件(附件2)、施工圖審機構工程質量檢查合格文件(附件3)、工程撥款情況的證明文件(附件4)、工程移交表(附件5)、工程基本情況表(附件6)、施工工作總結文件(驗收會議匯報材料)。
三、監理單位進行的准備工作:
1、整理工程監理各項技術檔案資料,自檢驗收合格後報建設單位項目工程師驗收,項目工程師驗收合格後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驗收接收資料後移交建設局,建設局驗收接收資料後(施工、建設單位均接收後)開具工程檔案合格證書。
2、監理接到竣工驗收報告後,組織人員進行工程預驗收,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3、監理工作總結文件(驗收會議匯報材料)。
四、建設單位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後,應完成下列准備工作:
1、組織規劃專項驗收。
2、組織環保專項驗收。
3、組成竣工驗收委員會(小組)並確定專項驗收組成員。
3、確定竣工驗收方案。
4、編寫工程項目執行報告(驗收會議匯報材料)。
5、項目工程師整理建設單位工程檔案資料,自檢合格後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驗收接收資料後移交建設局,建設局驗收接收資料後(施工、建設單位均接收後)開具工程檔案合格證書。
五、工程驗收。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後,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建設單位向質量監督機構提交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監督通知書(附件11),同時領取核查表填報,質量監督機構確認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後,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監督通知書的時間,派出竣工驗收監督小組,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審查不具備的驗收條件的,一般是在收到竣工驗收監督通知的5天內通知建設單位,說明不具備驗收條件的具體事項。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後,在政府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下,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機構單位的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此驗收以會議的形式進行。
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未收到質量監督機構簽發的責令整改通知書即可進行驗收備案程序。建設單位應備齊如下資料:
1、竣工驗收報告(紅本)。
2、竣工報告(藍本)。
3、工程評估報告(監理出俱)。
4、勘察、設計、圖審的質量檢測報告。
5、規劃、公安消防、環保、水務、檔案等部門的驗收認可文件。
6、工程質量保修書(褐本)。
7、資金撥付證明文件。
8、質量監督報告(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
9、竣工驗收備案表(黃本)。
將上述資料報送建設規劃局審查後,建設規劃局給予辦理河北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七、質量保修期終止的工程,填寫工程質量保修期終止申請書(附件7)、工程質量保修期終止證書(附件8)、退還質保金申請書(附件9)。
八、注意事項:
1、上述文件的竣工日期如不確定就先空著。
2、驗收組組長應為建設單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人擔任(法人代表的委託人應有法人代表的書面委託書)。
㈢ 建築工程驗收程序是怎樣的
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由竣工驗收小組組長主持竣工驗收。
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狀況、合同履約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驗收組分為三部分分別進行檢查驗收:
(1)檢查工程實體質量。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試驗。例廁所、陽台潑水試驗,浴缸、水盤、水池盛水試驗,通水、通電試驗,排污主管通球試驗及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漏電跳閘測試等。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並聽取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工程質量監督情況。 (5)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建設單位蓋章。 (6)當在驗收過程中發現嚴重問題,達不到竣工驗收標准時,驗收小組應責成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宣布本次驗收無效,重新確定時間組織竣工驗收。(7)當在竣工驗收過程中發現一般需整改質量問題,驗收小組可形成初步驗收意見,填寫有關表格,有關人員簽字,但建設單位不加蓋公章。驗收小組責成有關責任單位整改,可委託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復查,整改完畢符合要求後,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8)當竣工驗收小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驗收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辦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當協商不成時,應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協調裁決。
㈣ 建築工程驗收流程和需要什麼資料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可查: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及 城市污水廠驗收規范(GB50334-2002); 可惜我只是一級用戶上傳不了資料給你
主要如下:
6.0.1 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6.0.2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6.0.3 單位工程完後,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並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6.0.4 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6.0.5 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本標准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員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後,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6.0.6 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
6.0.7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㈤ 工程竣工驗收的流程有哪些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1、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
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前,通知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實體進行到位質量監督檢查)。
2、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3、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監督機構。
4、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①、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行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②、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提供的工程檔案資料;
③、查驗工程實體質量;
④、對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總體評價,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驗收人員簽字。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監督機構進行協調,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