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分項工程的資料該什麼時候遞交監理
原則上分項工程的資料應該在各分項工程驗收前報給監理項目部,監理人員進行檢驗驗收,合格後,到現場進行檢驗,現場檢查合格在各分項工程的資料上進行簽字認可。
但是,現在的工程,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完工後才上報各分項工程資料,比如,主體施工中的各分項工程資料,都是在主體驗收前,才做好上報監理項目部進行簽字認可。
如果你是施工單位的資料員,希望你認真做好每一步的資料,盡可能與施工同步,這樣與你與監理與工程都是負責任的。
『貳』 管樁施工單位施工前需要向監理單位提供哪些材料
裝修監理就是由專業監理人員組成、經政府審核批准、取得裝飾監理資格、在裝飾行業中起著質量監督管理作用的職能機構。裝修監理在家裝工程中替客戶監督施工隊的施工質量、用料、服務、保修等,防止家裝公司和施工隊的違規行為。1、施工單位應於合同簽訂後或開工前兩日內,書面通報施工組織機構及公司在該工程負責人情況,在執行整個施工合同期間,由該代錶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利,履行合同義務,負責簽發來往信函。2、開工前後,業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施工圖紙、預算及相關資料。3、施工單位於開工前書面報告施工准備情況,獲得我中心認可後方可開工。4、開工前應將正式施工組織計劃報送監理工程師審定。5、施工使用的各類裝飾材料必需向監理工程師報送樣品、材質證明及合格證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後方可使用。6、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拔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7、監理工程師對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質量進行監理,並要求施工單位於每道工序前進行施工技術交底。8、現場出現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及時報告監理工程師,並嚴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進行處理。9、施工單位應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如有異議,應在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述,否則,監理工程師可以不承認該部分工作量。10、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施工單位應按規定上報。監理工程師接到報告應積極協助施工單位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11、施工單位於工程全部完工後,經過認真自檢,認為符合交工條件時,可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驗收申請,經監理工程師復驗認可後,轉報業主組織正式竣工驗收。12、施工單位申請竣工驗收前七天,應將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交監理工程師審查。13、施工單位應於竣工驗收後,向監理工程師報送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
『叄』 開工前資料員需向監理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5.2.3 工程項目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提出審查意見,並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認後報建設單位。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應符合附錄A2表的格式。
5.2.4 工程項目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承包單位現場項目管理機構的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確能保證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時予以確認。對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應審核以下內容:
1 質量管理、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的組織機構;
2 質量管理、技術管理制度;
3 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
5.2.5 分包工程開工前,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和分包單位有關資質資料,符合有關規定後,由總監理工程師予以簽認。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應符合附錄A3表的格式。
5.2.6 對分包單位資格應審核以下內容:
1 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國外(境外)企業在國內承包工程許可證;
2 分包單位的業績;
3 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
4 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
5.2.7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按以下要求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測量放線控製成果及保護措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時,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測量成果報驗申請表予以簽認:
1 檢查承包單位專職測量人員的崗位證書及測量設備檢定證書;
2 復核控制樁的校核成果、控制樁的保護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網、高程式控制制網和臨時水準點的測量成果。
施工測量成果報驗申請表應符合附錄A4表的格式。
5.2.8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具備以下開工條件時,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並報建設單位:
1 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2 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3 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4 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 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肆』 問題(1)監理工程師應熟悉的主要資料有哪些
監理工程師應熟悉的資料:
1.設計文件;
2.招投標文件;
3.施工單位報的《施工組織設計》;
4.業主和施工單位組織機構的設置;
5.施工單位進場設備、原材料的實驗保證資料(配合比,各種材料合格證);
6.施工現場情況等
『伍』 施工現場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哪些文件及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建設工程開工證、施工許可證。
(4)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通知書。
(5)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8)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9)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0)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及授權。
(11)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陸』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需要上報監理單位哪些資料(求具體的)
1、施工臨用電案
2、安全產文明施工措施
3、砼工程施工案
4、土工程施工案
5、冬、夏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6、塔吊資質拆裝案員崗證
7、腳手架施工案
8、安全產管理體系
9、應急救援預案
10、安全防護措施費用計劃
11、模板安裝案高支模要專家認證案
12、施工合同
13、標通知書
14、企業資質管理員及特殊工種崗證
15、安全產許證
16、安全產認證
17、施工許證
18總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
(6)修路前上報監理工程師的資料擴展閱讀:
二〇〇〇年一月三十日由國務院發布施行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的規定如下: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
第二十七條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注意事項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一條∶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並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柒』 路面基層施工前監理工程師應檢查哪些內容
基層(底基層)施工前監理工程師應檢查審核的內容:
(1)施工機械設備。主要指攤鋪設備、壓實機械及其他機械設備的數量、型號、生產能力等。
(2)混合料拌和廠的位置、拌和設備以及運輸車輛能否滿足質量要求及連續施工的要求。
(3)路用原材料。檢查土、粗細集料、結合料等各種原材料,要求滿足《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范》的要求。
(4)混合料配合比設計試驗報告。檢查原材料的試驗結果及混合料的擊實試驗、承載比、抗壓強度的試驗結果。
(5)
試驗路段施工與總結報告。鋪築試驗路段的目的是:檢驗承包人提出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檢驗拌和、攤鋪與壓實機械所具有的實際效果,檢驗和確認基層(底基層)施工中各道工序的質量控制指標,並提出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及質量檢驗的試驗方法。最終獲得大面積基層(底基層)施工時的各項技術參數。
『捌』 施工單位具備哪些開工條件時方可上報專業監理工程師
1)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2)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3)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4)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施工人員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設備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6)施工單位項目管理班子人員總監已審批。
7)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已建立。
8)應急預案已具備。
9)施工單位已投保。
10)圖紙已會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