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工程質量事故情況、調查情況、原因分析(選自質量事故調查報告)。
(2)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
(3)質量事故技術處理方案。
(4)實施技術處理施工中有關問題和資料。
(5)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和驗收。
(6)質量事故處理結論。
『貳』 建築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1.土建築業事故案例分析冒險往下跳 墜滑豎井中
發生事故日期:1985年10月11日8時45分。
發生事故地點:茅村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木工組長衛xx帶領邵xx(臨時工)上到6號冷卻塔安裝豎井閘門。閘門沿門槽放下約700mm後就再也放不下去了,邵xx說下去看看,就揭開一塊蓋板面對豎井,兩手撐住主水槽兩壁向下跳。只聽「啊」的一聲,邵xx(男,25歲,四級木工,本工種工令五年)就墜入中央豎井並滑進循環水管底部,落差高達11.33米,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邵xx過於自信,沒有踩配水槽口作為中間踏步下到主水槽底板,而是迅猛地往下跳,在重心失穩、雙腳懸空的狀況下滑入中央豎井。
預防措施:
(1)嚴禁冒險作業。
(2)進行安全技術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和意識。
2.刷漆違章抽煙 引火燒身死亡
發生事故日期:1988年8月27日18時20分
發生事故地點:包頭二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包二電廠6號水塔筒壁防腐抗滲採用鐵聚氯乙烯塗料和氯硫化雙組分色漆塗刷。塗刷是用慢速卷揚機提升6米長吊籃上載五人和20桶漆及半桶備用稀米起落作業。當由上向下刷到60米處時,臨時工李xx和黃xx抽煙,將未燃盡的火柴桿丟在油漆桶內、油漆、稀料瞬間起火,火勢漫延。李xx(男,25歲,電工,本工種工令三年10個月)身邊是火點,火勢兇猛,待吊籃降落到地面時,李xx已被燒死。
事故原因分析:
(1)工地各級負責人對防火安全未採取具體有效措施,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李xx和黃xx二人易燃品旁抽煙並將未燃盡的火柴桿拋入油漆桶內起火。違章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預防措施:
配料、刷油人員作業時嚴禁抽煙,上崗前進行檢查,身上是否攜帶火種,切實做到在易燃易爆場嚴禁煙火。
3.吊盤無防護 傾斜人墜落
發生事故日期:1987年4月4日14日15時32分
發生事故地點:清鎮電廠擴建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防護裝置缺乏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起架工郭xx等三人帶領民工六人上煙囪提升盤。當吊盤由196米提升到197.5米時,六個倒鏈中有兩個已提滿行程。這時郭xx和郭xx兩人各換一個倒鏈。在取下倒鏈鉤子時,引起吊盤輕微晃動。此時民工楊xx站在吊盤較高的一側(因六名民工拉倒鏈不同步而產生傾斜,盤徑5.4米)有離吊盤邊緣只有約200~300mm。這時吊盤與磚內襯之間有400mm空隙,楊xx(男,19歲,包工隊力工)從此空隙中墜落至0米地面,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吊盤缺乏防護措施,施工人員沒有系安全帶,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2)吊盤提升時沒有專人統一指揮,六個倒鏈提升不同步,造成吊盤傾斜,導致吊盤一側間隙過大,因晃動人站不穩墜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預防措施:
(1)完善吊盤的安全防護設施,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2)吊盤提升要設專人指揮,防止吊盤產生傾斜現象。
4.鋸長料一人操作 木刺入左眼身亡
發生事故日期:1979年9月25日15時45分。
發生事故地點:吉林火電二公司房產修建隊木工間。
主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孫xx使用電鋸窗木料,將一塊40×60×2590毫米木料改沖成30×40毫米的方子,當方子推進鋸口940毫米,還剩650毫米長時,方木受鋸片彈動而被彈斷,一塊錐刀形狀木刺飛出,刺入孫xx(男,57歲,六級木工,本工種工令二十三年)左眼角里側部位,因刺進140毫米深,傷及腦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鋸40×60×2590毫米的方木應一人推料一人接料,孫一人操作,造成已鋸開的料被鋸片彈動,將方木彈斷,飛起木刺造成事故。
預防措施:
(1)使用鋸床鋸長料時應兩人操作。
(2)鋸料前應把邊梢不成材部分先截斷。
(3)嚴格遵守鋸床操作規程,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5.無知用手送小料 右手姆指被鋸掉
發生事故日期:1970年10月22日14時。
發生事故地點:寶山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重傷1人。
事故簡要經過:
木工(臨時工)嚴xx在木工間製作元釘箱,尚缺一小塊木板(500×50毫米),便取來一塊附有少量水泥的舊木板按要求規格在圓鋸機上鋸下。後因鋸縫不直,嚴xx又想在圓鋸機上截去5毫米的一小片,但因鋸片太鈍引起木條跳動,嚴xx開始時用兩手推,將近尾部70毫米時,改用右手拇指及食指壓住木條向前推送,結果因木條跳動,右手拇指滑入鋸槽,被切斷一節半,造成重傷。
事故原因分析:
(1)嚴進廠後未受過使用圓鋸機的操作規程教育,且用手直接送小料,違章作業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木工間的圓鋸機及其他木工機具缺乏嚴格管理,安全操作規程執行不認真,管理不善是發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預防措施:
(1)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圓鋸機鋸小料時,嚴禁用手直接送料。
(2)加強木工機具的管理。
6.短料潮濕帶節痕疤 手退鋸料三指傷
發生事故日期:1988年5月9日7時15分。
發生事故地點:太原一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反操作規程。
傷亡情況:重傷1人。
事故簡要經過:
五級木工張xx用圓鋸破一塊600×50×100毫米的方木。張一人操作因木料潮濕並有一個大節疤,因此木料夾鋸,方木飛出,張(男,29歲,五級木工,本種工令十四年)失去平衡,右手觸到鋸片上,三手指鋸傷。
事故原因分析:
張xx違反操作規程,推料未用推棍,且選料有問題,致使右手鋸成重傷。
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圓鋸安全操作規程。
(2)不得選用潮濕和大節疤的木料。
『叄』 建築工程安全事故案例
建築物外牆脫落致損致傷,責任如何追溯?風險如何應對?-工保網
2、風險應對
隨著國內新建高層住宅項目數量與老舊住宅小區的使用年限不斷增加,建築物「外牆脫落」風險也不斷提高。作為「外牆脫落」風險事故的相關責任主體,建設單位、業主、物業服務公司都亟需有效的風險應對手段,避免風險事故對自身造成的經濟賠償損失。
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的「外牆脫落」質量安全責任主要集中質量保證期間,如上文所述,所涉項目工程主要包括「外牆保溫工程」與「外牆外飾工程」,質保期時間分別為5年和2年。
建設單位防範應對「外牆脫落」風險的主要方式,除了在完工階段依據相應標准規范對項目工程進行嚴格驗收,還應充分利用工程保險這一有效風險管理工具,防範和化解各類質量安全風險。
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是指項目工程因設計、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的約定,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包括建築物漏水、裂縫、傾斜、外牆脫落等質量缺陷而產生的修復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重置維修或損失賠償責任的保險。
但需要注意的是,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的保險賠償責任僅限於建築物質量缺陷本身的重置維修或損失賠償費用。其主要作用在於覆蓋整個建設生命周期的風險管理服務,從技術、用料、管理等源頭上避免質量安全風險的發生。
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接受業主委託,以收取物業管理費形式提供包括建築物外牆檢查、維修、管理等物業管理服務,同時承擔相應的損失損傷賠償責任。實務中,許多物業公司缺乏相應的安全管理意識,鮮少會對建築物外牆進行定期排查、維修,同時維修所涉費用不菲,物業公司往往難以做到有效維修。因此,物業公司存在較大的賠償責任風險。
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規定,物業費中應包括公眾責任保險的投保費用。由此可見,除了建設單位可以利用保險力量有效防範和規避建築物外牆脫落風險,物業公司同樣可以通過保險投保,利用保險賠付轉移自身的風險事故賠償責任。
公眾責任保險
公眾責任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提供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地點范圍內依法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以及由於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財產或人身的損失或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業主
由於造成外牆脫落的主要風險原因質量保證時間較短,客觀上,業主承擔著較大的質量安全風險責任。同時,小業主雖然擁有對建築物共有部分的管理權利,但卻缺乏相應的檢查、維修、管理能力與精力,防範應對「外牆脫落」風險的主要方式即是委託專業物業服務公司代為管理。
近年來,高層建築物外牆脫落事故頻繁發生,造成了嚴重的人身生命與財產安全風險。開發商、業主、物業公司作為風險事故的主要責任主體,應積極排查並採取包括保險投保等風險管理工具,防範避免風險事故發生,有效應對風險事故損失。
『肆』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怎麼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0】111號)按事故造成的損失程度分為4個等級:事故等級死亡重傷經濟損失(萬元)一般事故1-21-9100以上-1000以下較大事故3-910-491000以上-5000以下重大事故10-2950-995000以上-1億以下特別重大事故30以上100以上1億以上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伍』 求關於水利工程由於質量問題引發事故的案例
五強溪,薩彥-舒申斯克,駐馬店,阿斯旺,板橋水庫大壩等。
世界水壩事故
水庫垮壩悲劇,如同陰影,伴隨著人類自進入「工業革命」時代以來的水庫興建史,一再重演:
1864年,英國戴爾戴克水庫在蓄水中發生裂縫垮壩,死亡250人,800所房屋被毀。
1889年,美國約翰斯敦水庫洪水漫頂垮壩,死亡4000—10000人。
1959年,西班牙佛台特拉水庫發生沉陷垮壩,死亡144人。
1959年,法國瑪爾帕塞水庫因地質問題發生垮壩,死亡421人。
1960年,巴西奧羅斯水庫在施工期間被洪水沖垮,死亡1000人。
1961年,蘇聯巴比亞水庫洪水漫頂垮壩,死亡145人。
1963年,義大利瓦伊昂拱壩水庫失事,死亡2600人。
1963年,中國河北劉家台土壩水庫失事,死亡943人。
1967年,印度柯依那水庫誘發地震,壩體震裂,死亡180人。
1979年,印度曼朱二號水庫垮壩,死亡5000—10000人。
『陸』 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四川省工程質量事故典型案例
最近幾年來,在對工程質量事故鑒定工作中,我們收集了一些典型的工程質量事故案例。這些案例涉及基本建設程序、工程地質勘察、工程設計、工程施工、材料供應以及質量檢測等各方面。現列舉一部分,供大家參考。
案例一:
某工廠新建一生活區,共14幢七層磚混結構住宅(其中10幢為條形建築,4幢為點式建築)。在工程建設前,廠方委託一家工程地質勘察單位按要求對建築地基進行了詳細的勘察。工程於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相繼開工,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相繼建成完工。一年後在未曾使用之前,相繼發現10幢條形建築中的6幢建築的部分牆體開裂,裂縫多為斜向裂縫,從一樓到七樓均有出現,且部分有呈外傾之勢;3幢點式住宅發生整體傾斜。後來經仔細觀察分析,出現問題的9幢建築均產生嚴重的地基不均勻沉降,最大沉降差達160mm以上。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對該工程質量事故進行了鑒定,審查了工程的有關勘察、設計、施工資料,對工程地質又進行了詳細的補勘。經查明,在該廠修建生活區的地下有一古河道通過,古河道溝谷內沉積了淤泥層,該淤泥層系新近沉積物,土質特別柔軟,屬於高壓縮性、低承載力土層,且厚度較大,在建築基底附加壓力作用下,產生較大的沉降。凡古河道通過的9棟建築物均產生了嚴重的地基不均勻沉降,均需要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生活區內其它建築物(古河道未通過)均未出現類似情況。該工程地質勘察單位在對工程地質進行詳勘時,對所勘察的數據(如淤泥質土的標准貫入度僅為3,而其它地方為7~12)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對地下土層出現了較低承載力的現象未引起重視,輕易的對地基土進行分類判定,將淤泥定為淤泥質粉土,提出其承載力為100kN, Es為4Mpa。設計單位根據地質勘察報告,設計基礎為淺基礎,寬度為2800mm,每延米設計荷載為270kN,其埋深為-1.4m~2m左右。該工程後經地基加固處理後投入正常使用,但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經法院審理判決,工程地質勘察單位向廠方賠償經濟損失329萬元。
案例二
某市一商品房開發商擬建10棟商品房,根據工程地質勘察資料和設計要求,採用振動沉管灌注樁,樁尖深入沙夾卵石層500以上,按地勘報告樁長應在9~10米以上。該工程振動沉管灌注樁施工完後,由某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採用低應變動測方式對該批樁進行樁身完整性檢測,並出具了相應的檢測報告。施工單位按規定進行主體施工,個別棟號在施工進行到3層左右時,由於當地質量監督人員對檢測報告有爭議,故經研究決定又從外地請了兩家檢測機構對部分樁進行了抽檢。這兩家檢測機構由於未按規范要求進行檢測,未及時發現問題。後經省建築科學研究院對其檢測報告進行了審核,在現場對部分樁進行了高、低應變檢測,發現該工程振動沉管灌注樁存在非常嚴重的質量問題,有的樁身未能進入持力層,有的樁身嚴重縮頸,有的樁甚至是斷樁。後經查證該工程地質報告顯示,在自然地坪以下4~6m深處,有淤泥層,在此施工振動沉管灌注樁由於工藝方面的問題,容易發生縮頸和斷樁。該市檢測機構個別檢測人員思想素質差,一味地迎合施工單位的施工記錄樁長(施工單位由於單方造價報的低,經常利用多報樁長的方法來彌補造價),將砼測試波速由3600米/秒左右調整到4700~4800米/秒,個別樁身經實測波速推定樁身測試長度為5.8m,而當時測試樁長為9.4m,兩者相差達3.6m。這樣一來,原本未進入持力層的樁,嚴重縮頸樁和斷樁就成為了與施工單位記錄樁長一樣的完整樁。該工程後經加固處理達到了要求,但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案例三
某市一開發商修建一商品房,為了追求較多的利潤,要求設計、施工等單位按其要求進行設計施工。設計上採用底層框架(局部為二層框架)上面砌築九層磚混結構,總高度最高達33.3m,嚴重違反國家現行規范〈建築抗 設計規范〉GBJ11-89和地方標准〈四川省建築結構設計統一規定〉DB51/5001-92的要求,框架頂層未採用現澆結構,平面布置不規則、對稱,質量和剛度不均勻,在較大洞口兩側未設置構造柱。在施工過程中六至十一層採用灰砂磚牆體。住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房屋內牆體產生較多的裂縫,經檢查有正八字、倒八字裂縫;豎向裂縫;局部牆面出現水平裂縫,以及大量的界面裂縫,引起住戶強烈不滿,多次向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投訴,產生了極壞的影響。
案例四:
某縣一機關修建職工住宅樓,共六棟,設計均為七層磚混結構,建築面積10001平方米,主體完工後進行牆面抹灰,採用某水泥廠生產的325水泥。抹灰後在兩個月內相繼發現該工程牆面抹灰出現開裂,並迅速發展。開始由牆面一點產生膨脹變形,形成不規則的放射狀裂縫,多點裂縫相繼貫通,成為典型的龜狀裂縫,並且空鼓,實際上此時抹灰與牆體已產生剝離。後經查證,該工程所用水泥中氧化鎂含量嚴重超高,致使水泥安定性不合格,施工單位未對水泥進行進場檢驗就直接使用,因此產生大面積的空鼓開裂。最後該工程牆面抹灰全面返工,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案例五:
某縣級市一鄉村修建小學教學樓和教師辦公住宿綜合樓,鄉上個別領導不按照有關基本建設程序辦事,自行決定由一農村工匠承攬該工程建設。工程無地質勘察報告,無設計圖紙(抄襲其它學校的圖紙),原材未經檢驗,施工無任何質量保證措施,無水無電,砼和砂漿全部人工拌和,鋼筋砼大梁、柱子人工澆注振搗,密實度和強度無法得到保證。工程投入使用後,綜合樓和教學由於多處大梁和牆面發生較嚴重的裂縫,致使學校被迫停課。經檢查,該綜合樓基礎一半置於風化頁岩上,一半置於回填土上(未按規定進行夯實),地基已發生嚴重不均勻沉降,導致牆體出現嚴重裂縫;教學樓大梁砼存在嚴重的空洞受力鋼筋已嚴重銹蝕,兩棟樓的砌體砂漿強度幾乎為零(更有甚者個別地方砂漿中還夾著黃泥),樓梯橫梁擱置長度僅50mm,梁下砌體已出現壓碎現象。經鑒定該工程主體結構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已失去了加固補強的意義,被有關部門強行拆除,有關責任人受到了法律的懲辦。
案例六:
某縣有關部門為教師建一廣廈工程,位於河邊,其上游數百米為電站大壩。該工程於1995年11於月開工建設,1997年元月竣工。具有關資料表明,該工程所在地20年一遇洪水水位313.50(絕對標高),但建設、施工單位擅自將該工程±0.00標高由314.40m降到308.16m。致使該工程自1997年投入使用以來,遭遇洪水淹沒五次,洪水水位高出二樓地面約70cm(相當於絕對標高312m),底樓地面受洪水沖刷已多處出現直徑約1m~2m、深約0.5m~1m的管涌坑,直接危及地基基礎的長期穩定和上部結構的安全。受電站卸洪浪涌沖擊壓力影響,二樓樓面板向上反拱(據住戶反應由二樓板縫冒出的水柱高達70cm),室內瓜米石地坪多處破損並與空心板剝離,二樓部分樓面板已不滿足建築構件安全使用要求。工程設計二個單元九層,實際建造四個單元十層,頂層部分住戶擅自加建到十一層,不滿足現行國家標准《砌體結構設計規范》GBJ3—88》和《建築抗震設計規范》GBJ11—89~要求。該工程經有關部門鑒定為不合格工程。
案例七:
四川省某市玻璃廠1999年4月為增加生產規模擴建廠房,在原來天然坡度約22°的岩石地表平整場地,即在原地表向下開挖近5m,並距水廠原蓄水池3m左右,該蓄水池長12m、寬9m、深8.2m,容水約900m3。玻璃廠及水廠廠方為安全起見,通過熟人介紹,請了一高級工程師對玻璃廠擴建開挖坡角是否會影響水廠蓄水池安全作一技術鑒定。該高工在其出具的書面技術鑒定中認定:「該水池地基基礎穩定,不可能產生滑移形成滑坡影響安全;可以從距水池3m處按5%開挖放坡,開挖時沿水池邊先打槽隔開,用小葯量淺孔爆破,只要施工得當,不會影響水池安全;平整場地後,沿陡坡砌築條石護坡;......本人負該鑒定的技術法律責任」。最後還蓋了縣勘察設計室的「圖紙專用章」予以認可。
工程於7月初按此方案平基結束後,就開始廠房工程施工,至9月6日建成完工。然而,就在9月7日下午5時許,邊坡岩體突然崩塌,岩體及水流砸毀新建廠房兩榀屋架,其中的工人3死5傷,釀成了一起重大傷亡事故。
該工程邊坡岩體屬於裂隙發育、遇水可以軟化的軟質岩石,雖然屬於中小型工程,但環境條件復雜,施工爆破、水池滲漏、坡體卸荷變形等不確定的不利影響因素甚多,在沒有基本的勘察設計資料的前提下採用直立邊坡,破壞了原邊坡的穩定坡角,而且未採用任何有效的支擋結構措施,該邊坡失穩是必然會發生的。若有正確的工程鑒定,並嚴格按基建程序辦事,採用經過勘察設計的岩石錨樁(或錨桿)擋牆和做好水池防滲處理措施則是能夠有效保證工程邊坡安全的。
該高工的「技術鑒定」內容過於簡略,分析評價膚淺、武斷,未明確指出及貫徹執行現行勘察設計技術規范規定的技術原則及技術方法,主要結論建議缺乏技術依據,盡管其中有關地基施工中關於松動爆破和開槽減震的建議是正確的,也是有針對性的,但未經設計計算的有關邊坡穩定的結論是不恰當的。有關用條石擋牆護坡的建議也不是該工程邊坡條件下能確保邊坡安全的有效支擋結構技術措施,而有關採用坡度為1:0.05的放坡建議,則更是沒有貫徹現行規范的基本規定,缺少相應的論證分析,它的誤導為該工程事故埋下了安全隱患。該「技術鑒定」雖然蓋有縣勘察設計室的「圖紙專用章」,但卻無一般勘察、設計單位通常執行的「審核」、「批准」等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從技術鑒定的內容到形式都缺乏嚴肅性;而且這種技術鑒定缺乏委託方與承擔方之間的有關目的、任務、質量要求等基本的書面約定,這就從根本上影響了技術鑒定工作的深度和技術質量。
平基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前後所發現的漏水等邊坡岩體不穩定因素的徵兆,雖然有關各方曾予以一定程度的重視與研究,但由於缺乏岩土工程及支擋結構方面的專業技術知識與經驗,對隱患認識不足,未能採取相應措施,而繼續盲目施工至全部工程(人工邊坡及廠房擴建)結束和水池繼續運行,並在7月3日決定將水池蓄水至7m水深,使整個工程的安危事實上依賴於個人狹隘的專業技術知識與經驗上。
綜上所述,此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巨大,以及負面社會影響,主要是由於違章進行工程鑒定、處理方案錯誤所至。從事工程鑒定的技術人員以及管理者應從此次事故中汲取經驗教訓,嚴格按照國家的統一鑒定方法與標准進行工程鑒定,即按照:客戶委託,確定鑒定目的、范圍和內容;初步調查;詳細調查及檢測驗算;安全性、使用性鑒定評級;可靠性評級;出具鑒定報告及處理意見的基本鑒定程序規范、標准地進行工程鑒定。
『柒』 質量事故報告範文有沒有
範文一:質量事故的報告及處理
質量事故的報告、處理管理制度
1、 凡是半成品、成品檢驗不合格,成品退貨、成品儲存過程中變質、配料錯誤,均屬於質量事故
2、 事故分類: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的,屬於重大質量事故,500元以下的屬於一般質量事故
發生質量事故,應由責任部門或檢驗部門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填寫不合格
3、 報告將信息反饋到質檢部,必要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4、 超過報告時間期限的,或質量事故發生後由於未及時報告質檢部採取有效措施而導
5、 經濟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
6、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由經理、質檢部調查後直接處理,一般質量事故由部門負責人及質檢部調查後處理,處理結果報經理
7、 發生質量事故後,應在全公司內公布事故的發生原因及處理結果。
7、發生質量事故時,分析原因的同時對責任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原文地址:http://www.ganyue.net質量事故的報告、處理管理制度
1、 凡是半成品、成品檢驗不合格,成品退貨、成品儲存過程中變質、配料錯誤,均屬於質量事故
2、 事故分類: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的,屬於重大質量事故,500元以下的屬於一般質量事故
發生質量事故,應由責任部門或檢驗部門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填寫不合格
3、 報告將信息反饋到質檢部,必要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4、 超過報告時間期限的,或質量事故發生後由於未及時報告質檢部採取有效措施而導
5、 經濟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
6、 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由經理、質檢部調查後直接處理,一般質量事故由部門負責人及質檢部調查後處理,處理結果報經理
7、 發生質量事故後,應在全公司內公布事故的發生原因及處理結果。
7、發生質量事故時,分析原因的同時對責任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範文二: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合肥置地廣場栢悅中心工程
-2F外牆漲模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報告
中建三局合肥置地廣場栢悅中心工程項目部
2011-12-8
一、 事故發生時間:
2011年12月4日砼澆築過程中。
二、 質量問題發生部位及情況:
栢悅中心2#樓-2F 2-6~2-10軸結構外牆。在砼澆築過程中,-2F 2-6~2-10軸外牆兩處出現牆體豎向模板漲模現象,漲模面積較大,約7m2,造成嚴重的質量問題。
三、 原因分析:
1、 由於豎向模板施工工人責任心不強,操作技能水平不高,該處使用的螺帽與螺桿不配套,該處模板加固不符合方案及技術交底要求,導致外牆模板漲模,造成了嚴重的質量問題;
2、 該處外牆牆身高度4.9m,在砼澆築過程中,施工人員未按照操作工程及技術交底要求進行分層澆築、分層振搗,砼振搗存在重復振搗,過量振搗,導致了該處砼側壓力過大。
3、 現場管理人員在技術交底後在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不嚴格,技術交底內容未嚴格落實。
4、 質檢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過程檢查頻率不足,未進行過程監督旁站。
5、 澆砼過程中,木工看護模板人數偏少,不到位。
由於上述原因導致了此次質量問題的發生。
四、 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
企業信譽受到嚴重損害,同時造成材料、人工、機械的嚴重浪費。
五、 質量問題責任處理意見
1、 由於潤良勞務木工班該處施工中存在責任心差、操作水平低、對工程質量重視程度不足,並造成了人工、材料、機械的浪費,是造成質量問題的主要原因。根據項目部的質量管理處罰條例對該木工班組處以5000元罰款,現場返工處理所需人工、材料、機械費用全部由潤良勞務木工班承擔。並要求對不按施工現場質量要求施工的人員在2011-12-10前全部清退出場。
2、 潤良勞務砼班在砼施工過程中人員操作未按技術交底執行,是造成質量問題的輔因。對該班組處以500元罰款。
3、 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因現場管理不到位,未嚴格按照公司及項目質量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對質量問題的形成負管理責任。根據公司及項目部的處罰條例,對下述人員做出處罰:
趙威中因質量管理不到位,負主要責任,處以罰款200元;張胡科因未按照技術交底組織現場模板工程施工,是導致質量問題的直接負責人,負組織不力責任,處以罰款150元;孔文俊因砼施工中過程旁站監督不力罰款100元。
4、 通過此次質量問題的發生,項目部將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內部的各項管理工作,加強對項目管理人員及全體施工人員的質量、安全教育,提高全體質量意識,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六、 技術處理措施
1、對該部位在模板拆除完畢後,對此處砼進行檢查,並用墨線標示需要處理部位。
2、對標示出的部位按《砼通病防治方案》進行砼的鑿除處理。
3、在鑿除完畢後,會同業主、監理單位對該處進行檢查。
4、後續按照砼質量缺陷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七、預防措施
1、組織潤良勞務公司所有施工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召開現場質量施工分析會,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提高全員的質量意識和責任心,從根本上消除質量事故的再次發生。
2、組織全體項目管理人員召開專題質量管理會議,明確施工質量管理職責,責任落實到人。要求嚴格加強過程質量控制,做到全程監控,杜絕此類質量事故的再次發生。
3、加強自檢、交接檢、互檢的三檢簽字制度。
4、嚴格落實澆砼時木工看護模板制度。
5、嚴格控制砼澆灌速度。
中建三局合肥置地廣場栢悅中心工程項目部
2011-12-8
附件:現場圖片
範文三: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XXX公司
XXXXXXX項目
地下室框架樑柱混凝土質量事故
調查、分析、處理報告
XXXXXX公司
XXX分公司
XX年X月
一、 事故發生時間
XX年X月X日砼澆築過程中。
二、 質量問題發生部位及情況
XX工程X棟地下室X軸交X軸框架柱柱頭位置以及地下室X軸交X軸框架梁。在砼澆築過程中,該兩處臨近柱邊,存在交叉梁板鋼筋錨固穿插,鋼筋密度較大,澆築過程中未採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造成嚴重的質量問題,發現問題後未有效地進行處理。
三、 原因分析:
1、 現場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不嚴格,技術交底內容未嚴格落實;澆砼過程中,項目現場管理意識不強,未監督到位。
2、 施工工人責任心不強,操作技能水平不高,導致該處漏振,造成了嚴重的質量問題。
3、 澆築節點鋼筋密度很大,澆築過程中,混凝土下落受阻,振搗不到位時,造成了節點「狗洞」。
4、 拆模後發現缺陷私自整補徹不底。
四、 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
企業及各方責任主體信譽受到嚴重損害,同時造成材料、人工、機械的嚴重浪費。
五、 質量問題責任處理意見
1、 由於勞務混凝土班該處施工中存在責任心差、操作水平低、對工程質量重視程度不足,並造成了人工、材料、機械的浪費,是造成質量問題的主要原因。根據公司的質量管理處罰條例對該勞
務公司處以5000元罰款,現場返工處理所需人工、材料、機械費用全部由該勞務公司承擔。並要求對不按施工現場質量要求施工的人員已全部清退出場。
2、 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因現場管理不到位,未嚴格按照公司及項目質量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對質量問題的形成負管理責任。根據公司及項目部的處罰條例,對下述人員做出處罰:
對項目部處以20000元的罰款,該款從項目考核績效中扣除。同時對項目部相應管理責任人予以處罰:項目經理XX因質量管理不到位,負主要責任,處以罰款1000元;項目責任工長XX在監管項目現場施工作業管理過程中及缺陷處理過程中存在管理失職,處以500元罰款;當日砼澆築值班管理人員處以300元罰款;勞務班組在砼施工質量控制中過程中存在直接責任處以1000元罰款,當日現場振搗操作人員清理出場。
3、 通過此次質量問題的發生,項目部將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內部的各項管理工作,加強對項目管理人員及全體施工人員的質量、安全教育,提高全體質量意識,杜絕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六、 技術處理措施
1、對已拆模的梁板按原支模方案重新搭設支撐系統,柱四周的梁如上部已加荷載的採取支撐加密。
2、對缺陷部位進行檢查,並用墨線標示需要處理區域,鑿除缺陷不密實的砼,且寬度不得低於200mm上口留成楔形,以保證砼灌注。
3、在鑿除完畢,鋼筋渣滓清理干凈後,會同業主、監理單位對該處
進行檢查。
4、後續處理:支設模板,澆築口留置梭槽,梭槽入口高度應高於澆築上口不小於200mm ,處理前先用清水洗干凈並充分濕潤(用海綿),接觸面塗刷砼原漿後,採用比原結構砼高一個標號(C35)的膨脹細石砼進行填補(砼配合比由商砼站提供),填補過程中如振動器無法插入時採用鋼筋抽插振搗,填補高度與梭槽上口平(達到設計強度後將梭槽鑿除)。
5、澆築完成後進行砼完整性檢測,28天強度後請專業檢測單位進行強度檢測。
七、預防措施
1、組織勞務公司所有施工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召開現場質量施工分析會,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提高全員的質量意識和責任心,從根本上消除質量事故的再次發生。
2、組織全體項目管理人員召開專題質量管理會議,明確施工質量管理職責,責任落實到人。要求嚴格加強過程質量控制,做到全程監控,杜絕此類質量事故的再次發生。
3、加強自檢、交接檢、互檢的三檢簽字制度。
4、嚴格執行重、難施工工藝會審制度,即對重、難施工工藝過程,在班前,組織會審討論形成可行性決議。
5、嚴格落實澆砼時兩級看護制度,即項目級和勞務級。
範文四: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一、事故經過
2013年6月,發貨到山東青島的一批600000萬片的酒標產品,客戶公司的SQE 反應,經過抽樣檢查,此批商品印刷上有嚴重問題,將標示中主要展示的一行英文字母打錯,客戶要求全部退貨,並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
二、事故原因
公司客服部接到通知後,迅速組織生產部、設計部、質量部、銷售部臨時召開會議,討論事故原因及處理意見。2012年10月客戶要求對原包裝進行改版,設計部在12年11月底已經完成了改版製作,並交給了版房製版,生產部在13年2月完成了此批訂單號為10020的產品生產,事後經過公司質量部檢驗已經入庫。由於設計部設計員的粗心,誤將產品宣傳中的一行英文字母打錯一個,而製版人員也沒有發現,最後車間把這批訂單已經生產完畢,質量部在現場抽檢後最後入庫檢的時候也沒有發現此問題,最後導致產品直接流向客戶,造成公司重點損失。
三、事故責任處理
此次質量事故的發生,作為設計部門,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其主要原因是在工作中細節注意不夠,設計員粗心大意,設計主管沒有履行檢查督導的作用,嚴重失職。質量部在抽檢時也沒有杜絕事情的發生,造成產品直接流向客戶,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壞,現就此次事故作出如下處理:
設計部設計員張三因個人粗心所致設計錯誤,負主要責任,要求寫書面檢查,在公司生產例會上報告,給予記大過處分,並罰款3000元。
設計主管李四工作管理失職,沒有對產品設計做好督查,團隊管理不善,給予記大過處分,並罰款3000元
質量部人員由於疏忽,抽檢時沒有發現錯誤,讓事情發展進一步惡化,工作嚴重失職,給予現場質檢員王五記小過處分,並罰款2000元,質量部經理管理不利,工作沒有落實,給予記小過處分,並罰款2000元.
生產部的製版員及車間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也沒有及時發現產品問題,而造成產品向下一工站流出,給予製版員和車間主任各1000元處罰,本批次生產的產品不列入計件工資中。
三、整改措施
1、設計部、質量部、生產部認真對每個計劃標准進行核對,並將其落實到實處。
2、設計部主管重新制定一份設計產品自檢方案,並提交總經理審核。
3、質量部對部門員工進行再次崗位培訓,加強抽檢力度,生產部嚴格按工藝、樣板的標准執行,並對每個環節與客戶樣板的標准進行核對。
4、將本批次不合格成品,放入不良品庫,生產部安排做廢品處理。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要引以為戒,注意細節,按規定程序組織生產,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行政人事部
2013.7.1
範文五: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管理制度
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管理制度www.ganyue.net
一、 質量事故是指葯品管理使用過程中,因葯品質量問題導致危及人體健康的責任事故。為減少質量事故的發生,根據《葯品管理法》和《江蘇省醫療機構葯品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特製定本制度。 二、 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後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 重大質量事故分為:
1、 違規購進使用假劣葯品,造成嚴重後果。
2、 未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葯品上櫃(架)。
3、使用葯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並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四、一般質量事故分為:
1、違反進貨程序購進葯品,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保管、養護不當,致使葯品質量發生變化的。
五、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應在12小時內上報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2、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並在7日內向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書面匯報。
3、一般質量事故應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
六、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七、處理事故時,應堅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原則,並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捌』 工程施工質量的案例及分析
極其嚴重的質量事故,國家規定,建築結構部分為終身質量保證。
承包商應負主要責任,尤其是發現問題後拒絕返修,嚴重的要負刑事責任。此外,參加工程驗收並簽署工程驗收合格的人員,也應付一定的責任。
疑問:為什麼約定工程驗收後工程款一次付清,而不留質量保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