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後幾年內不能再次變更注冊
(1)一般是一年內,屬於地方土政策。
(2)主要是頻繁變更增加工作量,工作人員嫌麻煩。
2. 注冊監理工程師一年內是否可以兩次轉注
(1)理論上:可以。
(2)現實中:不可以,頻繁轉注增加工作量,經辦人員嫌麻煩。
3. 注冊監理工程師一年可以變更幾次
轉注冊一次需要大約半年左右的時間,建議一個注冊有效期內轉注冊不要超過2次。否則真的傷不起,全折騰轉注冊這事了。
4. 建設部受理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單位變更一年幾次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即:在一個注冊期內(三年),進行更變,具體幾次,國家沒有明確規定。
不過,沒有人會一直想著變更,就是說你一直在跳巢,在一家注冊,就好好執業。
5. 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注冊後一年才可以轉嗎
可以轉出,履行變更登記程序。根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47號令)的有關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發生下列情況時,應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1、變更執業單位;
2、變更注冊專業;
3、所在聘用企業變更企業名稱;
4、所在聘用企業變更注冊管理部門。
你只需要將變更注冊所需提交相關資料就可以,另外在你變更注冊後一年內不能再次變更注冊了。
6. 水利監理工程師一年只能變更一次嗎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管理,提高建設監理工作水平,依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監理工程師)注冊與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水利部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備案與管理工作,辦事機構為建設與管理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依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監理工程師注冊申請材料的接收、轉報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第四條 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先申請注冊,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後,方可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活動。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一)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二)在兩個以上監理單位申請注冊執業的;(三)在申請注冊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四)為國家公務員或依照公務員管理的現職工作人員的;(五)年齡超過65周歲的;(六)未按本辦法規定取得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的;(七)依法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第五條 監理工程師申請注冊程序如下:(一)監理工程師向監理企業提出申請。(二)監理企業同意後,由監理企業向其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但是,流域管理機構直屬單位獨資或控股成立的監理企業,應當向流域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水利部直屬單位獨資或控股成立的監理企業,應當向水利部提交申請材料。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連同申請材料轉報水利部。第六條 水利部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符合條件者准予注冊備案,並頒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水利部每半年向社會公告注冊監理工程師人員名單,接受社會監督。第七條 申請注冊應提交下列材料:(一)《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申請表》;(二)與監理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和身份證復印件;(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三年後首次申請注冊執業或被注銷注冊證書後又重新申請注冊執業的,應提交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監理工程師申請注冊,應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採取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第八條 《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有效期一般為3年。監理工程師允許執業時間不足3年的,按其實際可執業期限確定有效期。《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由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偽造、出借、轉讓和非法扣押、沒收《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第九條 監理工程師的注冊證書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30個工作日前,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延續注冊備案手續。第十條 監理工程師在注冊證書有效期內,其注冊內容(包括注冊監理企業、監理專業等)發生變化的,應當按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備案手續,並提交以下材料:(一)注冊變更內容及相關證明材料;(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監理企業的,需提交原注冊監理企業同意變更證明文件。監理企業與監理工程師的聘用合同期滿後,監理企業不得無故限制監理工程師自由變更注冊監理企業。第十一條 監理工程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水利部注銷其注冊證書,收回《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二)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三)年齡超過65周歲的;(四)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五)超過注冊證書有效期而未延續注冊的;(六)注冊證書被依法吊銷的;(七)成為國家公務員或依照公務員管理的現職工作人員的;(八)依法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條 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有效期內,監理工程師應當至少參加一次由水利部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並合格。第十三條 監理工程師遺失《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應當在水利部指定的媒體聲明後,向水利部申請補發《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第十四條 監理工程師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申請表格式由水利部統一規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由水利部統一製作。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實施。
7. 監理工程師注冊後多少年轉注
你好 !
你只要將變更注冊的材料准備齊全就可以 另外在你變更注冊後 一年內不能再次變更注冊了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按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變更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變更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三)申請人的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勞動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