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質量有問題,可以實名舉報嗎
如果其中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可以去檢查員舉報。當然,也可以去中共紀委舉報。如果沒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去公安局舉報。
『貳』 工程質量問題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我要投訴中鐵六局在海淀區清河站昌平南延地鐵線成在嚴重質量問題
『叄』 出現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找什麼部門如何處理
出現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時,立即向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事故報告:
一、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報告;工程建設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同時通知公安、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
1、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一般事故逐級上報至省級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2、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3、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時,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4、事故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工程各參建單位名稱;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
5、事故報告後出現新情況,以及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事故處理: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有關人民政府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事故相關責任者實施行政處罰。
處罰許可權不屬本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應當在收到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後15個工作日內,將事故調查報告(附具有關證據材料)、結案批復、本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者的處理建議等轉送有許可權的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事故負有責任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分別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其中一項或多項處罰。
對事故負有責任的注冊執業人員分別給予罰款、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終身不予注冊其中一項或多項處罰。
(3)工程質量問題誰上報擴展閱讀:
工程質量事故常見的成因:
1、違背建設程序;
2、違反法規行為;
3、地質勘探失誤;
4、設計差錯;
5、施工與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製品及設備;
7、自然環境因素;
8、使用不當。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做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質量事故
『肆』 工程質量問題舉報到哪個部門
您好! 網路律臨律師為您解答!【回答】
你好【提問】
建設部負責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工程質量投訴受理工作,由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指定專門的機構來負責。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工程質量的投訴。【回答】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條,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許可權審批建設項目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回答】
這邊是修路,公路,我是施工方,現在有質量和不按圖紙施工【提問】
我要向哪個部門舉報【提問】
?【提問】
建設部門【回答】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受理工程質量的投訴。【回答】
說清楚啊,建設部門。具體名字,【提問】
廣東省江門市,【提問】
廣東省江門市是吧【回答】
可以去廣東省江門市的質檢站投訴【回答】
『伍』 質量事故發生後,建設單位多少小時內上報
24小時內上報。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對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事故類別和等級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程序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
(5)工程質量問題誰上報擴展閱讀:
相關報道:
我國擬規定鐵路工程質量事故後須24小時內報告
2014年10月21日09:51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消息,為加強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職責,國家鐵路局組織對原鐵道部公布的《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鐵道部令第25號)進行了修訂,起草了《鐵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意見稿擬規定,發生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向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或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逾期不報的,按隱瞞事故處理。
意見稿中提出,發生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應當依據國家相關規定調查處理。因工程質量造成人員傷亡的,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因工程質量造成鐵路交通事故的,執行《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其他導致鐵路工程產生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缺陷等嚴重不良後果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工程質量事故,鐵路監管部門應當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此外,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實行逐級報告制度。特別重大事故逐級上報國務院,重大事故、較大事故逐級上報國家鐵路局,一般事故上報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參考資料:人民網-我國擬規定鐵路工程質量事故後須24小時內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