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房投訴能找315嗎
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系。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系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
(二)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戶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鑒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鑒定,其鑒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B. 工程質量安全
工程安全和工程質量有共性: 1、 安全和質量都直接關繫到「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安全關繫到人民的生命財產,質量影響到能否給人民和社會提供優質的產品,關繫到經濟社會的發展。 2、 安全的管理和質量的控制都是一門管理科學,其理論體系是相同的,其核心是提高人的認識、管理到位和預防為主。例如在教育培訓制度,資質要求,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 3、安全和質量的監管體系和機構設置漸趨一致。隨著「政府監督,法人管理,監理抽檢,企業自檢」的四級質量保證體系日益成熟使得安全質量監督部門更加有為有位,更好地為交通建設工程保駕護航。
C. 建築工程上質量分幾個等級
分為三個等級。
據GB50203-2002《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建築工程質量等級分級如下:
1、工程質量等級應按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項目逐級進行評定,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2、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分項工程評分值不小於75分者為合格,小於75分者為不合格;機電工程、屬於工廠加工製造的橋梁金屬構件不小於90分者為合格,小於90分者為不合格。
評定為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經加固、補強或返工、調測,滿足設計要求後,可以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但計算分部工程評分值時按其復評分值的90%計算。
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3)工程質量315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質量控制的特點:
1、系統控制
建設工程質量控制的系統控制應考慮:一是避免不斷提高質量目標的傾向;二是確保基本質量目標的實現;三是盡可能發揮質量控制對投資目標和進度目標的積極作用。
2、全過程式控制制
建設工程總體質量目標的實現與工程質量的形成過程息息相關,因而必須對工程質量實行全過程式控制制。應當根據建設工程各階段質量控制的特點和重點,確定各階段質量控制的目標和任務,以便實現全過程質量控制。
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的持續時間較長,這兩個階段工作的「過程性」也尤為突出。
3、全方位控制
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全方位控制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對建設工程所有工程內容的質量進行控制;對建設工程質量目標的所有內容進行控制。要特別注意對設計質量的控制,要盡可能做多方案的比較;對影響建設工程質量目標的所有因素進行控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程質量控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工程質量
D. 什麼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後果是什麼
一、什麼是工程質量不合格
凡工程產品沒有滿足某個規定的要求,就稱之為質量不合格;而沒有滿足某個預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要求,稱為質量缺陷。
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後果是什麼
1、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2、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准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
3、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E. 請問:國家規定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多少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工程質量315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後即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F.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標准
建築工程質量事故的分級標准
按事故造成損失程度分級
1、特別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6)工程質量315擴展閱讀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如何處理?
1、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總監理工程師應簽發《工程暫停令》;
2、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事故調查、分析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並提交質量事故調查報告,監理工程師在事故調查組展開工作後,客觀地提供相應證據;
3、根據施工單位的質量調查報告或質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項目監理機構要求相關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
4、技術處理方案經相關各方簽認後,項目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
5、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後,具備工程復工條件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符合要求後,總監理工程簽署審核意見,報建設單位批准後,簽發工程復工令;
6、項目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質量事故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G. 工程質量問題
一般是建設單位未經驗收而擅自使用,工程應視為合格。但出現該問題,首先要查清問題發生的原因,防水和牆面裂縫是否主體工程問題。主體工程,特別是建築結構部分,施工單位終身負責。否則,既已進住,工程即為建設單位視為合格,難以追究施工單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