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建設工程中專項驗收包括什麼
房屋建設工程中專項驗收包括檔案驗收,分戶驗收,節能驗收,安全驗收,竣工驗收,人防驗收(如有,大多為異地人防),規劃驗收,消防檢測及消防驗收,防雷驗收,綠化驗收,環保驗收,市政驗收,室內空氣檢測,電梯專項檢測等。
房屋驗收由參建主體(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驗收程序的合法性。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人防、消防、建築節能、規劃、氣象、環保等應進行專項驗收。然後是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主持,參加驗收單位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上述參加驗收單位,最後質量安全監督站出具驗收報告。
一、規劃驗收
1、驗收條件
建設工程主體和外立面完成,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測繪,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測量成果報告書》,室外道路、管網、園林綠化已完成。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件批準的內容,全面完成各項建設和環境建設之後,填寫《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申報表》,按規定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
2)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經驗收合格的,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劃許可證件附件上簽章。
二、電梯驗收
1、驗收條件
電梯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完畢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
2、 驗收程序
1)電梯使用單位持核準的開工報告和有關資料向檢驗機構提出驗收申請檢驗。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應當自接到檢驗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安排檢驗。
2)電梯安裝、改造完畢並經檢驗合格後,由安全監察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發給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三、消防驗收
1、驗收條件
室內防火分區(含封堵)、防火(卷簾)門、消火栓、噴淋(氣體)滅火、消防指示燈、消防報警、電氣等系統完成聯動調試,室外幕牆防火構造、庭院環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並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消防檢測機構檢測,並出具消防檢測報告書。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B.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C. 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E. 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現場消防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認可文件。
五、人防驗收
1、驗收條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風、燈具、人防門安裝,並自檢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 三防設備 ' 不具備條件,可出具緩建證明及暫不安裝證明。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提前7天書面通知當地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參與監督,驗收合格後15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備案。
六、室內環境驗收
1、驗收條件
1)室內裝飾完成設計內容,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並簽定合同;
2)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濃度檢測時,對採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築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採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築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後進行;點擊?工程資料免費下載
3)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採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築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採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築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24h後進行。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環境檢測機構現場檢測,並出具《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報告》。
七、規劃驗線
1、驗收條件
工程所在場地達到「三通一平」條件,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測繪機構放線,並出具《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
2、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填寫完整的《建設工程驗線申請表》(附《建設工程測量成果報告書》),規劃監督檢查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查驗,獲得許可後,方能進行後續施工。
八、建築節能驗收
1、驗收條件
1)承包單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
2)外窗氣密性現場實體檢測應在監理(建設)人員見證下取樣,委託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
3)採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工程安裝完成後,應進行系統節能性能的檢測,且應有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
2、驗收程序
1)民用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對節能工程進行專項驗收,並對驗收結果負責,提前3天通知市牆革節能辦到場監督。
2)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備案時建設單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築節能備案表》;
B. 民用建築節能專項驗收報告;
C. 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繳納憑證;
D. 新型牆體材料認定證書復印件。
九、無障礙設施驗收
1、 驗收條件
完成設計圖紙無障礙設施內容,並自檢合格。
2、驗收程序
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同時對無障礙設施進行驗收。未按規定進行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十、供電驗收
1、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電企業審核受送電裝置設計圖紙內容完成,並自檢合格;簽定《供電用電合同》。
十一、燃氣驗收
1、驗收條件
施工、供貨單位按照供燃氣設計圖紙內容完成,並自檢合格;簽定《供氣用氣合同》。
十二、供水驗收
1、 驗收條件
經批準的中水設施已聯合調試、運轉正常,生產給水系統管道已安裝完成,並已沖洗和消毒;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水樣檢測部門取樣檢驗,並出具《水質檢測報告》;簽定《供水用水合同》。
十三、防雷驗收
1、驗收條件
接地、屋面、幕牆、金屬門窗避雷系統完成設計內容,並自檢合格;建設單位委託相應資質的防雷檢測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
2、驗收程序
1)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書》;
B.《防雷裝置設計核准書》;
C. 防雷工程專業施工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證和資格證書;
D.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防雷裝置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防雷裝置檢測報告》;
E. 防雷裝置竣工圖等技術資料;
F. 防雷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記錄和由國家認可防雷產品測試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
2)許可機構辦結有關驗收手續,防雷裝置經驗收合格的,頒發《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
十四、工程檔案預驗收
1、 驗收條件
承包單位已完成圖紙和施工合同內容,且各分部工程驗收合格,按照暫行辦法要求工程資料(含竣工圖)准確、完整。
2、驗收程序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按照歸檔分工分別編制《基建文件卷》、《監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單位編制各自合同范圍內工程內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總包單位匯總;其中:竣工圖由總包單位繪制,或建設單位另行委託其他單位完成;
2)建設單位匯總各單位資料,形成初步《建設工程竣工檔案》,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提請城建檔案館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並出具《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意見》。
② 開發商新房交房需要什麼機關部門驗收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前提條件是經竣工驗收合格,竣工驗收不僅需經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單位等驗收合格,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關於房屋交付使用的其他強制性規定。
房屋驗收注意要點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錯過收樓日期麻煩多。收樓日期可提早不可推遲。若實際交樓日期超過了合同上約定的收樓日期,可考慮向開發商按合同索賠。
2、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律師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商聯系,商議另行約定時間,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3、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從法律角度來說,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以上內容參考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商品房交付條件中關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的認定
③ 房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包括那些,又那幾個部門驗收
證明材料很多,涉及的部門也很多,這里有相關規定,看一下會更明確。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保證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以下簡稱工程竣工驗收),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託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第五條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五)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七)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九)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並出具認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十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許可證。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三)本規定第五條(二)、(三)、(四)、(九)、(十)項規定的文件。
(四)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五)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六)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八條 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准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並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房屋建築工程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工程,不適用本規定。
第十一條 軍事建設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④ 房屋竣工驗收是由哪個部門負責
由建設單位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17條的規定,於開發項目竣工後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管理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的驗收。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當建立資本金制度,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於20%。
第十四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應當統籌安排配套基礎設施,並根據先地下、後地上的原則實施。
第十五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進行項目開發建設。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期限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遲延的除外。
第十六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准、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承擔責任。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⑤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是什麼意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以下簡稱工程竣工驗收),應當遵守本規定。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具體工作可以委託所屬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
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以及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對於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並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按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
⑥ 房屋驗收歸哪個部門驗收
商品房屬於建築工程范疇,建築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合格,最終有審查權和監督權的就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商品房驗收合格標准:
1、商品房驗收必須經過單體驗收、消防、規劃、人防、防雷、環保、綠化、配套等多方面的驗收合格才符合驗收合格,因為住宅作為一種特殊產品,其所要驗收的環節特別多,只有所有的環節驗收合格通過,才能達到驗收合格。
2、《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只是建設單位(即被告)自行組織的階段性驗收,一般指結構封頂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組織的驗收,該驗收只是商品房驗收的一個環節。
3、竣工驗收備案表是唯一能夠證明驗收合格的依據。因為竣工驗收備案表不僅反映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內容,還反映規劃驗收認可文件、消防驗收認可文件、環保驗收認可文件等許可文件內容。只有取得該備案表,才能證明被告所開發的項目達到交付使用的標准,購房人才可以安心接收入住。
總結:由於商品房的驗收牽涉到購房人的切身利益,所以,需要細致的了解商品房驗收的相關步驟,做到心中有數,謹防被騙,避免產生驗收中的糾紛。
(6)住宅樓工程驗收與政府部門有關擴展閱讀:
一、房屋檢驗
收房過程中必須要掌握一個原則:「先驗後收」。即購房者一定要先驗收房屋(包括驗收交房必須的文件),確認無誤後再簽署收房文件。
「先驗後收」不僅是符合商業慣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房屋的對價是房款,消費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比例的價款,就履行了合同的義務,開發商就應該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業主有權先驗收房屋:
1. 檢測房屋面積:
要求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的專業測量單位對每一套房屋面積進行核定所得實測面積,核對其與銷售面積是否存在誤差,誤差率的范圍有多大;若實測面積誤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 檢驗房屋質量:
購房者進行房屋驗收時需仔細檢查商品房質量,主要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質量
(二)景觀綠化、小區配套、設施標准等配套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三)裝修質量
二、特別提示:
1. 一定要掌握「先驗後收」的原則。
2. 如果開發商拒絕先驗房後辦理其他交付手續,則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簽收「關於出賣人拒絕交驗房屋的責任確認函」後中止辦理手續。
3. 購房者應了解公攤面積及相關知識,防止開發商侵佔。
4. 若發現有質量問題,開發商應限期維修,購房者應要求開發商簽定書面函件,由此導致業主逾期入住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
5.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約定購房者已經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開發商就應該無條件交房,否則應視為開發商違約,如果開發商拒不交房,應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開發商無權以「未繳納相關費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絕交房。
6. 不要將樣板房標准作為現實標准,除非開發商將有關裝修標准按樣板間標准在合同中明確下來。
三、新房驗收的最終結果
1. 房屋檢驗沒有問題的: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驗房交接表》等相關文件。在這個記錄表上,應把檢驗情況逐一記錄,凡是無法確認的事項,則不記錄或寫上「暫不清楚」、「無法認定」等字樣。若發現問題,則如實記錄下來,並要求發展商限期處理。
2. 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並將意見填寫在《驗房交接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准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發展商。
3. 發現問題,買賣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屬可整修內容,應協商並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
4. 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在驗樓表上予以註明,如果確實屬於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四、特別提示:
1.驗房後要堅持的原則: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中記錄下來,而不管開發商陪同的收房人員如何花言巧語;如果樓盤根本就沒准備驗收登記表,則應自備紙筆,一一記錄。
2. 物業公司的行為代表不了開發商(除非有明確書面授權),因此不要就房屋質量的問題與物業公司簽署文件。
3、驗收房屋發現問題時,一定要開發商蓋章確認,約定處理方案。
4、如果開發商拒絕蓋章確認房屋存在的問題,一定要取得證據,證明不是買房人不按時收房,而是開發商擬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法定條件。
⑦ 新房由那個單位驗收一般要驗收幾次
房屋驗收由購房者和賣方陪同實地察驗,驗收次數沒有明確規定。
實地察驗看是否有所變動,是否按合同要求進行過維修改造,維修改造質量和水平是否滿意,有關文件是否符合、齊全等,都應仔細察驗。只有購房人對房屋進行驗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領取房屋鑰匙,開發商的交付義務才算履行完畢。
驗收標准
1、入戶門檢查
2、鋁合金門窗檢驗
3、陽台欄桿、窗護欄檢驗
4、地面檢驗
5、牆面檢驗
6、防水檢驗
7、給排水檢驗
8、電氣檢驗
注意事項
1、驗房後要堅持的原則:發現問題,要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中記錄下來,如果樓盤沒准備驗收登記表,則應自備紙筆,一一記錄。
2. 物業公司的行為代表不了開發商(除非有明確書面授權),因此不要就房屋質量的問題與物業公司簽署文件。
3、驗收房屋發現問題時,一定要開發商蓋章確認,約定處理方案。
4、如果開發商拒絕蓋章確認房屋存在的問題,一定要取得證據,證明不是買房人不按時收房,而是開發商擬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法定條件。
⑧ 房屋綜合驗收需要經過哪些部門
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
1、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狀況、工程合同履約情況以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2、檢查工程建設參與各方提供的竣工資料。
3、檢查工程實體質量。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對建築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抽查檢驗。
4、對竣工驗收情況進行匯總討論,形成竣工驗收意見,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8)住宅樓工程驗收與政府部門有關擴展閱讀
綜合驗收
第八條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住宅小區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後,開發建設單位應向項目所在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供住宅小區綜合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並附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文件資料。
2、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接到開發建設單位竣工綜合驗收申請後應及時審核相關證件及資料。審核合格的項目30日內由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組織綜合驗收小組對住宅小區進行綜合驗收,審核不合格的項目應書面通知開發建設單位,並說明原因。
3、審核合格的項目,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對其進行現場核驗,現場核驗的內容所括:住宅小區的配套設施設備、公用服務設施及綠地等。
4、通過審核證件及現場核驗合格的項目,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頒發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書並公告。
5、經綜合驗收合格的小區方可頒發房屋產權證書。
第十條住宅小區綜合驗收不合格的,由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開發建設單位限期改正,由此發生的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對違反規劃要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不配套、工程質量低劣的,由縣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請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縣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綜合驗收